虞允文为右仆射,并平章事兼枢密使、制国用使。俊卿以用人为己任,奖廉退,抑奔竞;允文亦以人才为急,尝籍为三等,号《材馆录》;故所用多得人。乙未,中书、门下省言:“寺判、丞、簿学官、大理寺直、密院编修之类,谓之职事官,朝廷所以储用人才。比年以来,往往差下待阙数政,除授猥杂,贤否混淆,何以清流品?何以厚风俗?望特降指挥,令职事官须见阙方得除人,其已差人,却恐待次之久,无阙可授,请朝廷稍复诸州添差,厘正通判、签判、教授、属官等阙以处之。
佗时职事官有阙,却从朝廷于曾差下人内选择召用。庶几内外之职稍均,朝廷纪纲稍正。”诏从之。
九月,甲寅朔,金罢皇太子月料,岁给钱五万贯。金主谓台臣曰:“此闻朝官内有揽中宫物以规货利者,汝何不言?”皆对曰:“不知。”金主曰:“朕尚知之,汝有不知者乎?朕若举行,汝将安用!”丁巳,中书、门下省勘会诸路监司近来多不巡按,官吏贪情,无所畏惮。间有出巡去处,又多容纵随行公吏等乞觅骚扰,理宜约束。诏:“诸路监司,今后分上下半年依条巡按,询访民间疾苦,纠察贪情不职官吏,仍具请实以闻。如敢依前容纵公吏等乞觅骚扰,当置重典。
”
己未,新江东运副程大昌朝辞,帝谕曰:“近来监司多不巡历,朕期卿遍行诸州,察守令臧否,民情冤抑,悉以闻。” 壬戌,金主秋猎。
甲子,诏侍从、台谏集议钦宗配飨功臣。 丙寅,起居郎林机论诸郡守臣欲郡计办集,而不恤县之匮乏,以致横敛及民,帝曰:“甚不体朕宽恤之意。且如税赋太重,朕欲除减,但有所未及,当以次第为之。”机又曰:“诸处有羡馀之献,皆移东易西以求恩幸。”帝曰:“今之财赋,岂得有馀!今后若有献,朕当却之。”
壬申,诏:“三衙诸军应有违军律弊事,统兵官特与放罪,差主帅措置,日下尽行除勒。其军校有因教阅损坏军器,官为修补。军身务令饱,不得多敛钱米,却行减克。借差军兵战马,多破白直,诸处窠役回易,私占官兵,悉行拘收入队教阅,务须军政整肃。诸处送到官员月给并应副索客及诸般名色,掊敛、减克、陪填、赢落以为私用,并计赃论罪。私借人马,亦计庸科断。其违戾统制、统领、将、佐,从主帅按劾以闻,当重置典宪;主帅失于纠举,亦重作行遣。
”先是枢密院奏:“国家抚养战士,全藉主兵官督责教阅,以备缓急。近来三衙诸军统兵官,循习私意,恣为不公,有害军政。”遂条具十一事,乞行惩革,故有是诏。
命淮西安抚司参议官许子中措置淮西山水砦招集归正人垦官田。 是月,复监司选本贯法。
是秋,令监司、帅臣臧否守令。 太常少卿林栗等言:“窃惟祀帝于郊,在国之南,就阳位也。国家举行典礼,岁中祀上帝者四:春祈、夏雩、秋享、冬报,其二在南郊圆坛,其二在城西惠照院望祭斋宫。盖缘在京日,孟夏大雩,别建雩坛于郊丘之左;季秋大享,有司摄事,就南郊斋宫端诚殿。今城西望祭斋宫,于就阳之义无所依据,欲望详酌,除三岁亲祠自有典故外,其有司摄事,岁中四祭,并即圆坛以遵旧制。”从之。
续礼部侍郎郑闻等言:“国初沿袭唐制,一岁四祭昊天上帝于郊丘,谓祈谷、大雩、享明堂、礼圜丘也。惟是明堂当从屋祭,元祐六年,从太常博士赵叡之请,有司摄事,乃就斋宫行礼,至元符元年,又寓于斋宫端诚殿。窃见今郊丘之偶有净明寺,请遇明堂亲飨,则遵依绍兴三十一年已行典礼;如常岁,有司摄事,则当依元祐臣僚所陈,权寓净明寺行礼,庶合明堂之义。”从之。
冬,十月,丁亥,金主还都。
戊子,赈温、台二州被水贫民。以守臣不上闻,各降官、落职放罢,监司各降一官。 庚子,臣僚言:“陛下临御之初,约束州县受纳苗米多收加耗,法禁严甚。而近年以来,所收增多,逮朝廷抛降和籴,却以出剩之数虚作籴到,所得价钱,尽资妄用。乞戒州县杜绝弊幸,庶宽民力。”从之。 辛丑,金以尚书右丞相赫舍哩良弼为左丞相,枢密使赫舍哩志宁为右丞相。 金诏:“宗庙之祭,以鹿代牛,著为令。” 丙午,金大享于太庙。
辛亥,金以平章政事完颜思敬为枢密使。 十一月,癸丑朔,复置淮东万弩手,名神劲军。 甲寅,守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林机,论司马光有言君子以德胜才,小人以才胜德之辨,愿陛下察之。帝曰:“朕于此未尝不加察,但恐有所未尽。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