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取戒厉,据梁适本传及王珪所作适墓志。今正史并改作戒谕,虽稍文,然恐失事实,今特存本语。
诏:「诸路走马承受如擘划过边上利便事件,不得理为劳绩。仍令入内内侍省选差廉谨稳当之人【二九】,兼不许指射。」会要闰十一月二十六日事。 十二月甲申朔,诏颁三品以上家庙之制。 初,宰臣宋庠言:
庆历元年赦书,许文武官立家庙,而有司终不能推述先典,因循顾望,使王公荐享,下同委巷;衣冠昭穆,杂用家人。缘偷袭弊,甚可嗟也。臣尝因进对,屡闻圣言,谓诸臣专殖第产,不立私庙,宁朝廷劝戒,有所未孚?将风教颓陵,终不可复?睿心至意,形于叹息。臣每求诸臣所以未即建立者,诚亦有由。盖古今异仪,封爵殊制,因疑成惮,遂格诏书。礼官既不讲求,私家何缘擅立!且未信而望诚者,上难必责;徒善而设教者,下或有违。若欲必如三代,有冢嫡世封之重,山川国邑之常,然后议之,则坠典无可复之期。
夫建宗祏,序昭穆,别贵贱之等,所以为孝,虽有过差,是过于为孝。殖产利,营居室,遗子孙之业,与民争利,顾不以为耻,逮夫立庙,则曰不敢,宁所谓敢于争利,而不敢于为孝也。以爵服承袭之间小违古,因放而不复,又所谓去小违古而就大违古也。诸儒之惑,不亦甚乎?
乃下两制,与礼官详定、审度。而翰林学士承旨王尧臣等定议:官正一品平章事以上,立四庙;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签书院事,见任、前任同,宣徽使、尚书、节度使、东宫少保以上,皆立三庙;余官祭于寝。凡得立庙者,许嫡子孙袭爵,世降一等【三○】,死即不得作主祔庙,别祭于寝。自当立庙者,即祔其主。其子孙承代,不计庙祭、寝祭,并以世数亲疏迁祧。始得立庙者不祧,以比始封。有不祧者,通祭四庙、三庙【三一】。
庙因觽子立而嫡长子在,则祭以嫡长子主之。嫡长子死,即不传其子,而传立庙者之长【三二】。凡立庙,听于京师或所居州县。其在京师者,不得于里城及南郊御路之侧。
既如奏,仍别议袭爵之制,其后终以有庙者之子孙或官微不可以承祭,又朝廷难尽推袭爵之恩,遂不果行。 戊子,遣官祈雪。
己丑,诏知制诰曾公亮、李绚,看详诸州军编配罪人元犯情理轻重以闻。初,戎州人向吉等操兵贾贩,恃其觽,所过不输物税,州县捕逐,皆散走。成都钤辖司奏请不以南郊赦除其罪。从之。逮捕亲属系狱,至更两赦。有诣阙诉者,刑部详覆官以为特敕遇赦不原者,虽数赦犹论如法。同判刑部孙锡独奏释之,凡释百二十三人。旧制,判刑部者多持事往决于中书,锡独不往,视法何如耳。锡,真州人也。孙锡事,据王安石墓志,附见。锡先见庆历八年。
甲午,知制诰胡宿言:「事神保民,莫先祭祀。比年以来,水旱相仍,窃意有所未至也。望令天下具名山大川能兴云雨者,增秩之,春秋以时祷祀。」诏可。 戊戌,邈川首领保顺、西河等军节度使唃畼啰遣使来贡方物。 丙午,雪。
丁未,遣官谢雪。
赐念书童子曾天麟等四人出身。 戊申,契丹国母遣崇仪节度使萧燍、四方馆使榆州团练使刘从正,契丹遣昭德节度使耶律素、太常少卿李韩等,来贺正旦。 是岁,天下上户部,主户六百九十一万二千九百九十七,口一千五百四十九万三千五百四十一;客户三百八十三万四千九百五十七,口六百五十六万四千一百二十一。 注 释
【一】用言者而罢尧佐则伤恩「用」原作「听」,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续通鉴卷五一改。【二】今以亲老「亲老」原作「老亲」,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乙正。【三】俯从公论「公」原作「心」,据同上诸本改。【四】以奏荐亲疏为等降「亲疏」,同上诸本均作「疏数」。【五】称其学业优博「称」原作「观」,据同上诸本及续通鉴卷五一改。【六】且藉以鹿皮「且」原作「具」,据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九改。【七】帝配宋会要礼二四之二四作「常配」。
【八】太子少傅致仕任布陪祀明堂「少」原作「太」,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礼二四之二七、宋史卷二八八任布传改。【九】有传赦书语百官皆迁官者「语」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上、续通鉴卷五一补。【一○】王守忠以出入禁闼被宠「闼」原作「闱」,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续通鉴卷五一改。【一一】保畜其臣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