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为合服重刑者岂少?如此,人自为可贱。若以地势卑贱,小过为人笞辱,但为不幸,非义当不齿之人。」上意亦以为然。安石曰:「古人立贤无方。如陛下自医工技温杲为职官,职官虽多,然如温杲者自少。自木工技杨琰为殿直,殿直虽多,然如琰者自少。」上曰:「风俗既成,人各不自知理分,如琰自不敢与内臣同坐饮食,自以为本贱故也。」备要云:春正月,置京城逻卒。
废北京永济县、沧州饶安县为镇,忠州桂溪县入垫江。 是月,命皇城司卒七千余人巡察京城,谤议时政者收罪之。此据司马光日记系五年正月末事【一四】,今附见此,更详考之。十月戊辰,冯京云云,盖指此也。 注 释
【一】将帅原作「将相」,据上文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四韩绛经营西事改。【二】今要推恩「要」,阁本及同上书作「若」。【三】朱本附九日今因之「九日」原作「九月」。按熙宁五年春正月辛巳朔,己丑为九日。又上文小字注「陈瓘尊尧集边机门论安石云云」下亦有「五年正月九日」。此处「九月」应是「九日」之误,因改。【四】牢城原作「本城」,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王安石事迹上、治迹统类卷一三及续通鉴卷六九改。【五】京西原倒,据宋会要食货二四之五及下文乙正。
【六】转运副使同上书作「转运使」。【七】乃独遣程昉阁本、活字本均同。据下文文义「遣」字疑为「遗」字之误。【八】止有训诂文字「诂」原作「诰」,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王安石事迹上改。【九】张茂则「则」字原脱,据上文及阁本补。【一○】今开修二段河阁本、活字本均同。编年纲目卷一九载熙宁五年二月浚二股河。宋史卷九二河渠志:「十二月(熙宁四年),今河北转运司开修二股河上流……五年二月甲寅兴役,四月丁卯二股河成。」此处「二段河」疑为「二股河」之误。
【一一】指点阁本作「指占」。 【一二】书令史三字原脱,据宋会要职官六之六补。 【一三】贺州别驾种谔量移潭州宋史卷三三五种谔传:「再贬贺州别驾,移单州,又移华州。」 【一四】系五年正月末事「末」原作「未」,据阁本及活字本改。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三十
卷二百三十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五年二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三十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五年(壬子,1072) 全 文
二月辛亥朔,御史知杂事邓绾言:「近朝廷以大宗正丞李德刍罪恶彰明,差王陟臣背公向私【一】,掩覆其事,乞别命官根治。」诏送御史台劾问。绾又言:「元因本台官弹奏,显属妨碍。」乃差权判刑部沈衡置司推鞫。其后狱成,法寺当德刍赃罪笞。诏赎铜四斤,冲替。王安石为上言:「德刍于职事殊不苟,但好陵人,故宗室怨之。」上曰:「德刍兄弟皆骄,好陵人,亦其天性也。」
陕西都转运使、工部郎中、直史馆谢景温知襄州。林希野史云:自吕公着罢,王安石不除中丞,意在谢景温,故先使权理检使事以诱之。及景温劾苏轼,安石大喜,而其兄景初【二】及亲友日夜责其名节不立,不得已稍及时事,以塞外议。及攻王广渊、贾青、薛向等进用,安石渐恶景温,景温亦念安石专沮己,语言日相失,中丞之议由此寝矣。初,苏颂等缴李定除御史辞头,上厌于髃言,因问其事,景温乃媚安石,乃言:「臣素知定为善士,其处所生母丧尤为得礼。
」已而事下台定夺合与不合追服,御史范育等坚持其事,景温迫于礼,不得已遂议定当追服。安石愈进定职秩,景温、林旦等交数十章诋之。安石虽盛怒,犹以景温旧尝助己,昌朝等皆夺官外贬;景温除侍读,辞不敢受,以直史馆出知邓州【三】,四年正月九日。定等方用事,以景温终始反复,日夜攻其短,及移陕西漕,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杨蟠、沈披为提举官,议役钱事,披、蟠轻妄,奏议纷纷,至请唐太宗、肃宗陵皆给为细民田,此类甚多。景温不肯服其议,披、蟠密谗之。
曾布以景温不奉司农约束,掎摭其奏议过失。安石遂言于上曰:「景温黩法不职。」罢知襄州,遂与安石为仇矣。景温本传极不详,今附注此。
壬子,龟兹国来贡。
江南西路转运副使、职方郎中徐亿夺一官,吉、筠、袁三州官吏论罪有差,坐违朝旨以税米折见钱故也。 赐两浙转运司常平谷十万石,赈济浙西水灾州军,仍募贫民兴修水利。 知都水监丞公事侯叔献等言:「见淤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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