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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续资治通鉴长编-宋-李焘*导航地图-第1833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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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与计事。又曰宪极可使令。若遣去,有败事定归罪于宪,如此即难遣去。」安石曰:「不遣去甚善。」上曰:「人亦无方类,如王继恩平蜀,岂可以宦官不用。韶自要宪。」安石曰:「陛下更当察人情实,不知王韶要李宪,若韩信要李左车,问其兵计,止要得陛下一亲信人在军中,以塞谗诉之口而已。」上曰:「高遵裕去武胜军时,极言不可,及去河州,又言不可,俱有奏状,然不废奖用也。」安石曰:「人臣各以所见言上,虽不可用,不可加罪,若违节制,即于法不可贷。
」上曰:「遵裕言不去既不罪,即李宪要去有何罪?」安石曰:「先王制政,先时、不及时皆杀无赦,遵裕为不及时,则李宪亦为先时,何则?河州之役,兵未集乃遽出,诚为仓卒也。」上又怪韶进退异言,安石曰:「韶无他,欲李宪在军中保证其所为以抗异论,又畏外庭非其附托宦官,故不欲漏其奏请,而更云不欲宪往尔。大抵人臣罕以实事言上,此所以陛下多不能得事之情也。」然上卒遣宪往熙河,他日安石问上,宪常留在彼否?上曰:「事已即令还,不常留也。
」安石问上,日录在三月十一日,今附此。
先是,安石与王珪同白上,因李宪往谕王韶少留效用人,省浮费,上令作文字与,安石曰:「恐不须作朝廷文字,陛下以圣旨谕之,彼得圣旨亦有辞以拒来者及裁省公费,今一最下士人亦须月费百千以上,而往者无已,穷边钱难致,如何经久。昨臣已令人致意王韶,今事功略就,人之多言,更在于伤财,不比初举事,士人惮往。至于供给,皆可裁减,兼效用人徒费官赏,不如以其财专抚养斗士也。」及是,上又令宪诣安石问复有何事谕韶,安石具为宪言之。
此据日录乃二十三日事,今附见。
上论及河北财用器械,患契丹之强,自太宗以来不能制。王安石曰:「太祖经略诸僭伪,未暇及契丹,然契丹亦不敢旅拒。自太宗以来遂敢旅拒者,非为我财用少、器械不足故也,止以一事失计故尔。郭进守西山可谓尽力,以憸人谗说,故困迫至于自杀。如郭进者既自杀,即憸巧能凭附左右小人者,必得握兵为用,虽有犯法,必获游说之助以免。如此,则契丹何为不旅拒?自太宗以来,其失计皆以此类,非以器械不足、财用少故也。」上闻此矍然。安石自叙云:「时景思立凭附李宪干师律,上不肯治,故为上言此。
」日录系此事于三月十五日。按此时景思立已战败,不应更言其凭附李宪干师律。或言此在前,而日录误系于后也。二月二十三日安石论李宪不当在王韶军中,因附见此事。
王安石又白上:「今陛下欲讨灭夏国,夏国诚为衰弱,可以荡除,然如前日资政计议,即恐平夏国未得。王韶乃欲用蔡延庆为帅,陛下又欲用李承之为帅,韶既论奏延庆为帅,退又与臣言欲得张穆之为帅。韶意苟取可制,不为异议,殊不思边面相去阔远,缓急韶既不能躬亲临履,若令蔡延庆辈出师照应,缓急如何不败边事!昨熙河羌人皆无部分,乌合之觽,易以斩获取功赏,又利于掳掠,故士卒乐奋。此但比旧日沮怯之兵粗为有气,若遇坚敌,节制既素不为人所信,而士卒不见掳掠斩获取功赏之利,即必涣然离溃,尚安能如取熙、河、洮、岷之易耶?

上曰:「若不试之于坚,即兵何时可用?」安石曰:「须于脆敌试兵,因示之节制,使知所惮,然后可用于坚敌。安有试之脆敌曾不能立节制,乃用于坚敌而胜者?若王韶能正景思立违节制之罪斩之,则士觽自是肃然知法,臣敢保王韶五分可以平夏;若河州城下复能尽斩所获杀降之卒,臣敢保王韶七分可以平夏。景思立违节制不能治,故士卒无忌惮,而有河州杀降之事。河州杀降之事又不能行法,乃送与思立,思立遂太半放却,思立自是罪人,如何更将罪人送与?
为将如此,臣实忧其士卒不知节制而为乱,安敢保其平夏!李宪昨盛言河州人攻城两日无功,故杀降,情可恕【一六】,不宜不赏。臣以谓用兵若即恃赏赐望其致死,非所以用兵也。人利赏赐即恶死,事大敌坚,进即有死,当此时如何能以赏赐使人致死?臣以谓士卒素见蓄养,一旦令攻城,若不进而退,即有必死之刑,如此然后人肯致死。若令士卒都无畏节制之心,而但有利赏赐之意,即恐赏赐未能尽得人之死力。今夏国虽衰弱,然缓急岂无宿将搜擢,劲兵数万亦岂难得。
臣恐素无节制之骄兵,卒然遇之,必误国事。陛下必欲经营夏国,直须令王韶以计内闲其腹心,非深得其要领,未可轻动。假设能破夏国之半,彼以其半国求合契丹,契丹以唇齿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