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诏:「日者分两浙为东、西路,今有司言供亿钱谷多在浙西计置,及水利事尽在苏、秀等州,分之必至阙事,其复毋分路。」分路,在四月二十六日癸巳,朱本削去墨本,误也。其复分路,在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戊申,诏系役厢、禁军,自今权免役,专隶习武艺。置凤翔府简中、保宁六指挥三千人,专备熙河修城寨。赐内藏库钱十万缗、河北粮钞二十万石付西路转运司,令商人入中。名南郊青城诸门,前曰泰禋,后曰拱极,东偏曰承和,西偏曰迎禧,正东曰祥曦,正西曰景曜。
其复门东侧曰寅明,西侧曰肃成。殿门曰端城,前东、西曰左、右嘉德。便殿曰熙成。苑门曰宝华。前此,青城殿宇门名,皆临时学士撰进,至是命中书参定赐名,永为定式。
河北西路察访使沈括言:「近有旨,令两浙路转运使等各提举一州第二料水利,转运司奏称有未便。臣在本路,与监司日夕聚议凡半年,王庭老未尝言有未便,今有此异同,乞行推究。」诏水利第二料除不可兴修外,并先从低下处兴工,中、高田不得一例围裹,仍令庭老具析前后异同以闻。
诏刘忱、萧士元会萧素、梁颖于大黄平,以吕大忠丁父忧不至也。三月二十五日,忱等受命。四月二十七日,大忠乞录地界事付韩缜。此实录所书。大忠寻请假归永兴军省父疾,约径路与刘忱会于太原,忱六月七日起发。大忠父寻卒,既葬,乃诏大忠以墨服往代州与忱密议。其到代州,盖在十月二十日。此据大忠集。
初,素以平章事欲正南面坐,自云北朝使相有此庙坐仪,余乃序官坐,仍欲以墩分高下,忱等皆不从,移文诘难,自七月至于是月。事闻,乃得国信所言:「至和元年,国信使萧德带平章事,与馆接使行马坐次,皆分宾主以报。」素、颖乃不敢争。旧文云遂以宾主相见,今改云乃不敢争。枢密时政记十月五日云:素与忱等文移往反数十次。事闻,国信所勘会到萧德故事,札与忱等。忱等牒素,请只依九月六日所议坐次,早约日相见,素辞屈,乃依宾主礼相见。
九月六日所议,盖宾主相见礼也。相见则在十月五日以后,并十二月末。
初,诏刘忱等与北人会议,天池庙、黄嵬山麓土断有明据,可以理譬喻之。其余地界如数议不谐,可以南北堡铺中间为两不耕地;又不可,则许以中间画界,其中间无空地,即以堡铺外为界。是月戊申也。即十三日。其后,李舜举言:「近至远探铺,遥望大黄平会议处,尽见地形,问防拓人,云欲直以大黄平、横都谷为界,盖铺屋。使者在境,又声言再遣泛使,自知理屈,故作虚声。臣料敌情会议有必得之望,不与相见,止于循旧址增移铺屋,即是议与不议等。
若虑绝好起衅,必不在此。设欲屑就其议而与之,不若听敌人无名自占,俟我兵储有备,明曲在彼而复之。朝廷若以封疆为意,特须主张,如大石等五寨禁地,并当理取,仍旧以关口守把交踪,或且为羁縻之策。」乃诏九月戊申指挥更不施行。然其后竟尽与之。此年十一月二日丙申、二十八日壬戌,明年二月十日壬申,三月八日庚子、十七日乙酉,四月五日丙寅,皆合参照。实录:熙宁八年四月丙寅,辽使萧禧等辞。初,朝廷既遣刘忱、萧士元诣河东理辨疆界,而契丹亦令萧素、梁颖会于境上,忱以疾不即至,又命吕大忠代士元。
素、颖颇倔强,未肯见忱等。一日,蕃人引兵万觽入代州界,焚铺屋,与官军相射。既而素、颖径入横都谷,施帐幕,邀忱等相见,忱等不往。又欲设次于西陉东谷,忱等以侵地愈深不许,竟会于大黄平,凡三四见,议地界不能决。初指蔚、应、朔三州分水岭土□为界,忱等偕素、颖行视无土□,乃但云以分水岭为界。盖山皆有分水岭,概言分水岭为界,则至时可以罔取,此黠敌之微意也。与忱等相持久之,复遣禧来。蕃人引万觽入代州界,焚铺屋,与官军相射。
既而素、颖径入横都谷,施帐幕,邀忱等相见,忱等不往,又欲设次于西陉东谷,忱等以侵地愈深不许,竟会于大黄平。此等俱合于七年九月载之,不应于八年四月别出,须考详删修。范育作薛向行状,载:向密奏,乞令刘忱缓行,以老敌师。上用向计,敌食尽,遂去。
己酉,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工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李承之为河东察访使。 赐河东提刑司紫衣度僧牒千计置钱粮,分给管下阙仓州军。 熙河经略司言:「收复河、洮州应副军须官,乞比第三等、第四等酬奖。」诏减年磨勘、堂除免试、不拘名次差注,凡二十二人。 上批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