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批:「契勘河北东西、河东路见管义勇、保甲确实人数进入。陕西两路,候编排讫,准此。」 戊寅,交趾陷钦州,后三日又陷廉州。钦州十二月二十日奏到,廉州十二月二十二日奏到。 己卯,令辅臣祈雪。
奉礼郎、提举两浙常平舒亶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工部郎中、秘阁校理、同修起居注、直舍人院钱藻罢直舍人院。御史中丞邓绾言:「冯京为性庸很,朋邪徇俗,疾害圣政。陛下□仁不诛,守藩未几,复移边帅,而藻代陛下作训诰,乃称京执正不回,一节不挠。又云大臣进退,系时安危。京在政府曾无补益,惟退有后言,何谓一节?且京罢政踰岁,岂尝有危?藻专事谄谀,乞加黜责。」上从之。绾知王安石恶京,又恐京复用,故为此以附会安石也。
此据司马记闻及魏泰东轩录。泰又云绾希合吕惠卿,按此时惠卿已去位矣。
庚辰,枢密使□充言:「熙河展置,今且四年,经略虽定,然军食一切犹仰东州。转车挽运,则人力不给;置场和籴,则猾民得以乘时要价,以困公上。二者之患,其弊在于未有土地之入。谨按汉、唐实边之策,屯田为利。近闻鲜于师中建请,朝廷以既置弓箭手,重改作,故令试治百顷而已。然屯田行之于今诚未易,臣以为莫若因令弓箭手以为助田。古者一夫百亩,又田十亩以为公田。且以熙河四州较之,无虑万五千顷,十分取一以为公田。大约中岁亩收一石【三】,则公田所得十五万石,水旱肥瘠,三分除一,可得十万石。
其便有六:官无营屯、牛具、廪给之费,一也;借于觽力,民不为劳,二也;大荒不收,官无损焉,三也;省转输,四也;平籴价,使猾民不能持轻重之权,五也;减和籴之数,得其钱以移他用,六也。」诏如充奏,详具条画以闻。于是充建请受田大约十顷,置公田一顷,令受田觽户共力耕获。夏田种麦,秋田种粟豆。委城寨使臣兼管勾。诏遣太常寺主簿黄君俞与熙河路提点刑狱郑民宪商议推行次第以闻。后民宪等言:「弓箭手并新招置,深在羌境,连岁灾伤,未甚安。
若令自备功力种子耕佃公田,虑人心动摇,不能安处。乞候稍稔推行。」从之。朱本削。墨本此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所书,却于明年正月十二日略载。新本乃两存之,殊为错误。今但依墨本载于此,仍取朱本明年正月十二日所书稍增入之。
辛巳,开封府请京城内外老病孤幼无依乞丐者,遇大寒风雪,委本府选差官并职员赍钱于新旧城门、相国寺给散,内有冻殍疾患不能赴集者,量支钱救济。从之。诏责降见丁忧人许用赦□复。此据御集第二十八卷,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又九年十月六日可考,蔡承禧云云或附此。壬午,诏:「陕西诸路缘边团蕃兵,并选年二十以上,本户九丁以上取五丁,六丁取四丁,四丁取三丁,三丁取二丁,二丁取一丁,并刺手背,人数虽多,毋过五丁。
每丁十人置一十将,随本族人数及五十人置一副兵马使,及百人置一军使、一副兵马使,及二百人置一军使、三副兵马使,及三百人置一副指挥使、二军使、三副兵马使,及四百人加一军使、一副兵马使,及五百人又加一指挥使、一副兵马使【四】。毋过五百人,每百人加一军使、一副兵马使。即一族不及五十人者,三十人以上亦置一副兵马使,不及二十人止置十将。每月除请受外,别给添支钱。指挥使一千五百,副指挥使一千,军使七百,副兵马使五百,十将三百。
」陕西旧有蕃兵颇可扞边,然取丁不均,且无部分。至是,始立法而降是诏。本志与实录同。旧纪书立陕西路蕃兵部伍取丁法,新纪不书。
又诏:「自今臣僚不得奏乞诸司吏充指使出外。」以枢密院言诸司吏或有行仓法处请给甚厚,而反规避本役,干求臣僚奏带出外仍请旧禄,妨废诸司事务,宜禁止之故也。癸未,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宋敏求为龙图阁直学士,右司郎中、知制诰陈襄为枢密直学士。先是,知制诰邓润甫言:「近者髃臣专尚告讦,此非国家之美,宜登用淳厚之人以变风俗。」上嘉纳之。居数日,敏求及襄有是命。此据司马纪闻。敏求以四年九月十八日为集贤学士,十年五月九日御史润甫言:「乞用恬默持重之人。
」蔡承禧奏议可考,或删取增入。承禧奏今别见九年十月末。
甲申,熙河经略司言:「熙州官员职田,乞听自募人耕种,罢支折盐钞。」从之。 遣勾当御药院李舜举往河东分画地界所勾当公事。此据御集。 右龙武军大将军、楚州团练使世开领洺州防御使。初,大宗正司言世开学行修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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