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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续资治通鉴长编-宋-李焘*导航地图-第2909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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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帝本意使民户率出钱,专力于农,虽有贪吏猾胥,无所施其技。坊场、河渡,官自出卖,而以其钱雇募衙前,民不知有仓库纲运破家之祸,此万世之利也,决不可变。独有二弊:多取宽剩役钱,以供他用;实封争买坊场、河渡,以长不实之价。此乃王安石、吕惠卿之阴谋,非先帝本意也。公若尽去二弊,而不变其法,则民悦而事易成。今宽剩役钱,名为十分取二,通计天下乃及十五,而其实一钱无用。公若尽去此五分,又使民得从其便,以布帛谷米折纳役钱,而官亦以为雇直,则钱荒之弊亦可尽去。
如此而天下便之,则公又何求?若其未也,徐更议之,亦未晚耳。」光闻臣言,以为不然。
臣又与光言:「熙宁中,常行给田募役法,其法以系官田及以宽剩役钱买民田,以募役人,大略如边郡弓箭手。臣时知密州,推行其法,先募弓手,民甚便之。此本先帝圣意所建,推行未几,为左右异议而罢。今略计天下宽剩钱、斛约三千万贯、石,兵兴支用,仅耗其半。此本民力,当复为民用。今内帑山积,公若力言于上,索还此钱,复完三千万贯、石,而推行先帝买田募役法于河东、河北、陕西三路,数年之后,三路役人可减大半,优裕民力,以待边鄙缓急之用,此万世之利,社稷之福也。
」光犹以为不可。
此二事,臣自别有画一利害文字甚详,今此不敢备言。及去年二月六日敕下,始行光言,复差役法。时臣弟辙为谏官,上疏具论,乞将见在宽剩役钱雇募役人,以一年为期,令中外详议,然后立法。又言衙前一役可即用旧人,仍一依旧数支月给;重难钱以坊场、河渡钱,总计诸路,通融支给。皆不蒙施行。及蒙差臣详定役法,臣因得伸弟辙前议,先与本局官吏孙永、傅尧俞之流论难反复,次于西府及政事堂中与执政商议,皆不见从,遂上疏极言衙前可雇不可差,先帝此法可守不可变之意,因乞罢详定役法。
当此之时,台谏相视,皆无一言决其是非。今者差役利害未易一二遽言,而弓手不许雇人,天下之所同患也。朝廷知之,已变法许雇,天下皆以为便,而台谏犹累疏力争。由此观之,是其意专欲变熙宁之法,不复校量利害,参用所长也。
臣为中书舍人,刑部、大理寺列上熙宁以来不该赦降去官法,凡数十条,尽欲删去,臣与执事屡争之,以谓先帝于此盖有深意,不可尽改,因此得存留者甚多。臣每行监司守令告词,皆以奉守先帝约束,毋敢弛废为戒,文案具在,皆可复按。由此观之,臣岂谤议先朝者哉?所以一一缕陈者,非独以自明,诚见士大夫好同恶异,泯然成俗,深恐陛下平居法宫之中,不得尽闻天下利害之实也。愿因臣此言,警策在位,救其所偏,损所有余,补所不足,天下幸甚。
若以其狂妄,不识忌讳,虽赐诛戮,死且不朽。
  辛未,傅尧俞、王岩叟入对,论苏轼策题不当,曰:「汉、唐以来,多少策题,无有将祖宗与前代帝王比量长短者。策题云:『欲师仁宗之忠厚,则患百官有司不举其职。』若当时百官有司皆不举其职,不知仁宗在上却何所为,乃是全然荒怠,致得百官有司如此。果如此,因何成得四十二年太平,至今耆老言之,犹往往流涕?仁宗何负,却言不如汉文?」
尧俞既读札子竟,太皇太后曰:「此小事,不消得如此,且休。」对曰:「此虽数句言语,缘系朝廷大体,不是小事,须合理会。」又曰:「苏轼不是讥讽祖宗。」对曰:「若是讥讽祖宗,则罪当死,臣等不止如此论列。既止是出于思虑言词失轻重,有伤事体,亦合略有行遣。譬如误入禁门,于法罪亦不可轻。何则?君臣上下之分不可不严也。今若不以此事为戒,他日有一人指斥乘舆,而云本出于误,亦可恕否?陛下虽欲恕之,七庙威灵在上,岂得容恕!
昨执政于都堂对臣等皆言苏轼不是,既知不是,岂可却教朝廷做不是底事?又岂有朝廷明知不是,却抑言事官要休?若寻常人私事则可休,朝廷事则不可如此。臣等为朝廷持风宪,若凡所论奏常指挥令休,要将安用耶?是臣等坏却风宪,更有何面目居职。真宗朝,知制诰张秉譔一叙用官制辞云:『顷因微累,谪于荒遐』,真宗览之曰:『如此,则是先帝失政。』遂罢其职。今所论苏轼,若是臣等分上私事则可休,事干祖宗、干朝廷,臣等如何敢休?朝廷若不行,被书在史册,后世视朝廷如何哉?
传入四夷,必有轻慢朝廷之心,万一辽使发问,不知如何为答。」乃曰:「言事官有党。此朱光庭私意,卿等党光庭耳。光庭未言时,何故不言?」皆对曰:「有一人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