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皆逐去。以今日太后仰成大臣,皇帝恭己渊默,将之险诐,情状已露,而犹迟迟不决,此臣等所以愤闷而不能已也。今御史与谏官相继上章,若非公议所向,势不能尔。言已出口,义无中辍,若非许将罢去,或言者得罪,必不徒止也。惟陛下稍纡圣心,略赐鉴察,检会前后奏请,付外施行。」
  戊子,(二十八日。)辅臣晚集议陈安民事。是日早,中书出一奏状,欲差安民诣河北东西、府界沿河,与州县同括民间冒佃河滩地土,使出租。觽已签圆,刘挚留状白觽曰:「此一事大扰,须三二年未可竟,徒为州县、乡耆、河埽因缘之利,数十州百姓有惊骚出钱之患。」吕大防曰:「此顷年亦曾为之,漕司今以两河岁计不足,须当取此以助其费。」挚曰:「括田取租,固未敢言不可,但恐遣使不便。不若下转运司令州县先出榜,令河旁之民凡冒佃河田者,使具数自首,释其罪,据顷亩自令起租,严立限罚。若限满即差官同河埽司检按,重立骚民受贿条法,如此亦须年岁,可见次第。今朝廷专遣使临之,其弊不可胜言。」大防曰:「甚好,待别议行遣。」(此据刘挚日记增入,陈安民当考是何官资,又不知别议后竟如何,当并考。六年四月六日,安民以军器监丞为利州路转运判官,此时或在军器监为丞。)
  注  释
  【一】减正身罪二等坐之「减」原作「赃」,据阁本改。
  【二】并许人告「许」原作「邻」,据阁本改。
  【三】亦令刑部申院取旨「取」原作「请」,据阁本及栾城集卷四六论边防军政断案宜令三省枢密院同进呈札子改。
  【四】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慎」原作「谨」,乃避宋孝宗赵驇讳改,今据易系辞上回改。
  【五】失大臣之义「义」原作「美」,据阁本改。
  【六】刺配放归田里「刺」下原衍「改」字,「放」字原脱,据宋会要选举二四之一三删补。
  【七】泰宁军留后「后」字原脱,据本书卷四一九元佑三年闰十二月戊申条补。
  【八】因臣僚上言磨勘人数壅并「言」原作「年」,据阁本改。
  【九】余人分为二等「二」,阁本作「三」。
  【一○】不至死「至」原作「致」,据阁本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四百五十一
卷四百五十一
  起讫时间 起哲宗元佑五年十一月己丑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五十一
  帝  号 宋哲宗
  年  号 元佑五年(庚午,1090)
  全  文
  十一月己丑,刑部言:「商贾许由海道往外蕃兴贩,并具入船物货名数、所诣去处,申所在州,仍召本土有物力户三人委保不夹带兵器【一】,(按苏轼集引元佑编敕作:「仍召本土有物力户三人【二】,委保物货内不夹带兵器。」)若违禁以堪充造军器物,并不越过所禁地分。州为验实,牒送愿发舶州置簿钞上,仍给公据听行,回日许于合发舶州住舶,公据纳市舶司。即不请公据而擅乘船自海道入界河及往高丽、新罗、登莱州界者【三】,徒二年,五百里编管,往北界者【四】,加二等,配一千里。并许人告捕,给船物半价充赏,(原本作「充实」,今据苏轼奏议改正。)其余在船人虽非船物主,并杖八十。即不请公据而未行者,徒一年,邻州编管,赏减擅行之半。保人并减犯人三等。」从之。(新、旧并同,或可削。)
  是月,给事中兼侍讲范祖禹上疏太皇太后曰:
  臣伏奉诏旨,皇帝纳后六礼,令翰林学士、御史中丞、两省、给舍与礼部、太常寺官同共详议。臣伏思此国家大事,万世之始,福祚所系,风化所先,自古圣王重之。今陛下所宜先知者四,不可不谨。臣谨稽之上古,参之后世,为陛下悉数而详言之:一曰族姓,二曰女德,三曰隆礼,四曰博议。
  所谓族姓者,臣闻古之帝王,所以为婚姻者,必大国诸侯,先圣之后,勋贤之裔,不然则甥舅之国也。不以微贱上敌至尊,故其福祚盛大,子孙蕃昌。昔者黄帝娶于西陵之女,是为嫘祖,为黄帝正妃,其子孙皆有天下,五帝、三王,皆黄帝之后。高辛娶陈锋氏之女,是生帝尧。虞舜娶帝尧之二女,厘降于妫汭,遂有天下。大禹娶于涂山,是生夏启,天下归之,子孙享国四百七十。成汤娶于有莘氏,子孙有天下六百余年。周之先祖后稷,生于姜嫄,世有贤妃,太王娶太姜,是生王季,王季娶太任,是生文王,文王娶太姒,其礼尤盛,大雅之歌曰:「文王初载,天作之合。」言文王之有识,天已生贤女为之配也。又曰:「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自古婚礼,未有如文王之盛也。太姜,炎帝之后也;太任,太昊之后也;太姒,大禹之后也。太姒生十子,武王、周公,皆圣人也,其余皆为显诸侯。周之子孙,篃于天下,太姒之德也。诗人美文王之德,本于太任,其诗曰:「思齐太任,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妇,太姒嗣徽音,则百斯男。」又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文王之化,自家及国,以正天下也。周南关雎,后妃之德,人伦之始,风化天下,皆美太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