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乃籍诸州物产厚薄,分剧易为三等,视其功过自裁定,由是吏巧不得施。是岁,漕米溢常额一百七十万。石塘路成,使以下皆赐奖谕敕书,事在二年四月,今附见于此。张纶传云疏五渠,导太湖入于海,复租米六十万,与赵贺传稍不同。本志又云贺同内侍张永和为此役。今止从贺传。
戊申,以谏议大夫、知蕲州袁炜为卫尉卿,分司西京,本路转运使言炜年高、在郡不治故也。炜,蜀人,天圣六年七月附传。 壬子,发运使请所部六路计民税一石量籴米二五升,岁可便得二万,以供京师。上曰:「常赋外复有量籴之名,是扰民也。」不许。 癸丑,诏审官院,自今知州军、通判、知县人并引对于便殿。 河南府太微宫成,给田五顷。
归义节度使曹贤顺遣使来贡方物,谢大中祥符七年旌节之赐也。 甲寅,以知顺州、归德将军、检校太子宾客田彦晏为宁远将军、检校工部尚书,故知保顺州田彦晓子承恩检校国子祭酒、兼监察御史、知保顺州。先是,彦晏率承恩焚劫宁边寨,知夔州史方发兵击之,穷其巢穴,俘获甚觽,追彦晏至七女棚,降之。
彦晏等愿还所掠金帛、器械,且输粟二千石自赎。转运使刁湛令彦晏等饮血上誓状,奏请止给知州告身,勿授刺史。诏从之,仍拒其粟,舍其所负金帛,第令归掠去户口焉。湛,衎子也。张方平作刁湛墓志云:将漕夔、峡,属施州溪洞蛮首领田彦晏等妄干恩典,朝议不从。即率宗党攻破寨栅,杀吏民,烧官舍,掠公私物,保险为边患。朝廷命夔、施州将讨击,弥年无功,又特遣武臣禁旅图深入【九】,蛮益拒命,乃诏公招辑。值彦稠死,蛮悔惧,有善意。
而武臣欲自以为功,隔阂不为纳,民告疲于输调。会施州地震山崩,人压死者觽,朝廷遣中使致祭,问边事,公密疏请罢兵,使蛮无疑,边事即定。中人入奏,未几,武臣内徙,以兵属公。遣裨校与蛮要约【一○】,蛮兵徙集,不离近徼,公令设次于野,从亲吏数人坐次中,丑类千余挺刃睢盱,左右股栗。公毅然召彦晏前,曰:「吾丐若余生,是属奚为者?」彦晏惧,挥漤其觽。徐命吏引诸酋歃血立誓,因犒饮散遣之,欢噪动于山谷,曰:「自丁相公后,复见今日矣!
」丁崖相谓昔为夔州路转运使【一一】,有功利,蛮夷怀之,故云尔【一二】。朝命授彦晏归远将军,被公玺书褒谕,自是黔中妥安。按墓志所云遣武臣禁旅图深入,并施州地震山崩,人压死者觽,朝廷遣中使致祭,且问边事,实录、正史皆不书。又田彦稠死,亦不知彦稠于彦晏始谋如何,今并附见,当细考。
乙卯,以下溪州刺史、检校右仆射彭儒猛为检校左仆射,其子仕端为检校国子祭酒,知溶州。儒猛自言仕汉逃归,诱蛮人作乱,遣仕端等杀之,故有是命。仍降敕书奖谕,赐以盐二百斤,彩三十匹。 丁巳,诏技术官干请皇族要官论荐希求恩泽者,并以违制论。 冬十月辛酉朔,诏减陕西缘边军马,分屯内地,以宽转输。 癸亥,诏滑州募民入粟。
又诏荫补京朝官监当有私罪者及八年与亲民,尝坐赃听裁。 左班殿直刘舜卿为西京、陕府界巡检,捕获盗贼八百余人,壬申,特授合门祗候。刘舜卿,未见。 诏臣僚封事下三司者,未得即行,先具利害以闻。 浚两浙运河。
增国子监进士解额二十人。
癸酉,门下省言吏部流内铨注拟选人,请如旧制过堂押定。诏自今磨勘选人,前一日以磨勘札子送中书呈验,然后引对。要检寻过堂旧制。江、淮、荆、浙发运使赵贺请南京、开封府界濒河县辇运公事并隶本司,从之。癸未,诏:「诸州典狱者,不先白长吏而榜平民,论如违制律;榜有罪者以失论。捕盗官获盗而未问者,榜毋过二十;非盗而辄榜之,亦以违制论。挟私非理虐害平民至死者,论如故杀律。」王钦若复相,监察御史鞠咏嫉钦若阿倚,数睥睨其短,钦若心忌之。
会咏兼左巡,率府率安崇俊入朝失仪,咏言崇俊少在边有劳,此不足罪。钦若奏咏废朝廷仪,戊子,责授太常博士、同判信州。实录云咏以不弹百官失仪,屡罚奉。按咏本传无此,今但从本传。
十一月丁酉,诏:「如闻诸州军多专行配递罪人,使妻子流离道路,鲜有生还。自今罪当配者,并录案坐条,具所配地里,上刑部详覆。」 戊戌,诏江南东西、荆湖南北、广南东西、两浙、福建路转运司:「自今师巫以邪神为名,屏去病人衣食、汤药,断绝亲识,意涉陷害者,并共谋之人,并比类咒咀律条坐之。非憎嫉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