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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清-黄以周*导航地图-第97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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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浅言深,君子所戒,是以试论其小者,而其大者固将有待而后言。今陛下果赦而不诛,则是既已许之矣。许而不言,臣则有罪,是以愿终言之。臣之所欲言者三。)“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而已。”(案:《东坡集》此下有云:人莫不有所恃。人臣恃陛下之命,故能役使小民;恃陛下之法,故能胜服强暴。至於人主所恃者谁与?书曰:“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言天下莫危於人主也。聚则为君民,散则为仇雠,聚散之间,不容毫朆。
故天下归往谓之王,人各有心谓之独夫。由此观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人心之於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如农夫之有田,如商贾之有财。木无根则槁,灯无膏则灭,鱼无水则死,农无田则饥,商贾无财则贫,人主失人心则亡,此理之必然,不可逭之灭也,其为可畏,从古已然。苟非乐祸好亡,狂易丧志,则孰敢肆其胸臆,轻犯人心?昔子产焚载书以弭众言,赂伯石以安巨室,以为众怨难犯,专欲难成。而孔子亦曰:“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
”唯商鞅变法,不顾人言,虽能骤至富彊,亦以召怨天下,使其民知利而不知义,见刑而不见德。虽得天下,旋踵而失也。至於其身,亦卒不免负罪出走而诸侯不纳,车裂以徇而秦人莫哀。君臣之间,岂愿如此!宋襄公虽行仁义,失众而亡;田常虽不义,得众而强。是以君子未论行事之是非,先观众心之向背。谢安之用诸桓未必是,而众之所乐,则国以乂安;庾亮之召苏峻未必非,而势有不可,反为危辱。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自用而不危者也。
今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悦矣。中外之人,无贤不肖,皆言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使、副、判官,今经百年,未尝阙事。今者无故又创一司,号曰制置三司条例,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於内,使者四十馀辈,分行营幹於外。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奇,吏皆惶惑。贤者求其说而不可得,未免於忧;小人则以其意而度朝廷,遂以为谤。谓陛下以万乘之主而言利,谓执政以天子之宰而治财。商贾不行,物价腾踊。近自淮甸,远及川蜀,喧传万口,论说百端。
或言京师正店,议置监官,夔路深山,当行酒禁,拘收僧尼常住,减刻兵吏廪禄,如此等类,不可胜言。而甚者至以为复肉刑,斯言一出,民且狼顾。陛下与二三大臣,亦闻其语矣。然而莫之顾者,徒曰:“我无其事,又无其意。”何恤於人言?夫人言虽未必皆然,而疑似则有以致谤。人必贪财也,而后人疑其盗;人必好色也,而后人疑其淫。何者?未置此司,则无其谤,岂去岁之人皆忠厚,而今岁之人皆虚浮?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又曰:“必也正名乎!
”今陛下操其器而讳其事,有其名而辞其意,虽家置一喙以自解,市列千金以购人,人必不信,谤亦不止。夫制置三司条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与使者四十馀辈,求利之器也。驱鹰犬而赴林薮,语人曰“我非猎也”,不如放鹰犬而兽自驯;操网罟而入江湖,语人曰“我非渔也”,不如捐网罟而人自信。故臣以为消谗慝以召和气,复人心而安国本,则莫若罢制置三司条例司。夫陛下之所以创此司者,不过以兴利除害也。使罢之而利不兴害不除,则勿罢;
罢之而天下悦人心安,兴利除害无所不可,则何苦而不罢?陛下欲去积弊而立法,必使宰相熟议而后行,事若不由中书,则是乱世之法,贤君圣相,夫岂其然!必若立法不免由中书,熟议不免使宰相,此司之设,无乃?长而无名。智者所图,贵於无迹。汉之文、景,《纪》无可书之事;唐之房、杜,《传》无可载之功,面天下之言治者与文、景,言贤者与房、杜,盖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故日善用兵者无赫赫之功,岂惟用兵,事莫不然!今所图者,万分未获其一也,而迹之布於天下,已若泥中之斗兽,亦可谓拙谋矣!
陛下诚欲富国,择三司官属与漕运使副,而陛下与二三大臣,孜孜讲求,磨以岁月,则积弊自去而人不知。但恐立志不坚,中道而废。孟轲有言:“其进锐者其退速。若有始有卒,自可徐徐,十年之后,何事不立!”孔子曰:“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使孔子而非圣人,则此言亦不可用。《书》曰:“谋及卿士,至於庶人,翕然大同,乃底元吉。若违多而从少,则静吉而作凶。”今上自宰相大臣,既已辞免不为,则外之议论,断亦可知。宰相,人臣也,且不欲以此自汙,而陛下独安受其名而不辞,非臣愚之所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