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王。
  初,汝南何定尝为吴大帝给使,及吴主即位,自表先帝旧人,求还内侍。吴主以为楼下都尉,典知酤籴事,遂专为威福;吴主信任之,委以众事。左丞相陆凯面责定曰:“卿见前后事主不忠,倾乱国政,宁有得以寿终者邪!何以专为奸邪,尘秽天听!宜自改厉,不然,方见卿有不测之祸。”定大恨之。凯竭心公家,忠恳内发,表疏皆指事不饰。及疾病,吴主遣中书令董朝问所欲言,凯陈“何定不可信用,宜授以外任。奚熙小吏,建起浦里田,亦不可听。姚信、楼玄、贺邵、张悌、郭逴、薛莹、滕修及族弟喜、抗,或清白忠勤,或资才卓茂,皆社稷之良辅,愿陛下重留神思,访以时务,使各尽其忠,拾遗万一。”邵,齐之孙;莹,综之子;玄,沛人;修,南阳人也。凯寻卒。吴主素衔其切直,且日闻何定之谮,久之,竟徙凯家于建安。
  吴主遣监军虞汜、威南将军薛珝、苍梧太守丹杨陶璜从荆州道,监军李勖、督军徐存从建安海道,皆会于合浦,以击交趾。
  十二月,有司奏东宫施敬二傅,其仪不同。帝曰:“夫崇敬师傅,所以尊道重教也。何言臣不臣乎!其令太子申拜礼。”
  世祖武皇帝上之上泰始六年(庚寅,公元二七零年)
  春,正月,吴丁奉入涡口,扬州刺史牵弘击走之。
  吴万彧自巴丘还建业。
  夏,四月,吴左大司马施绩卒。以镇军大将军陆抗都督信陵、西陵、夷道、乐乡、公安诸军事,治乐乡。抗以吴主政事多阙,上疏曰:“臣闻德均则众者胜寡,力侔则安者制危,此六国所以并于秦、西楚所以屈于汉也。今敌之所据,非特关右之地、鸿沟以西,而国家外无连衡之授,内非西楚之强,庶政陵迟,黎民未乂。议者所恃,徒以长江、峻山限带封域;此乃守国之末事,非智者之所先也。臣每念及此,中夜抚枕,临餐忘食。夫事君之义,犯而勿欺,谨陈时宜十七条以闻。”吴主不纳。
  李勖以建安道不利,杀导将冯斐,引军还。初,何定尝为子求婚于勖,勖不许,乃白勖枉杀冯斐,擅彻军还,诛勖及徐存,并其家属,仍焚勖尸。定又使诸将各上御犬,一犬至直缣数十匹,缨绁直钱一万,以捕兔供厨。吴人皆归罪于定,而吴主以为忠勤,赐爵列侯。陆抗上疏曰:“小人不明理道,所见既浅,虽使竭情尽节,犹不足任,况其奸心素笃而憎爱移易哉!”吴主不从。
  六月,戊午,胡烈讨鲜卑秃发树机能于万斛堆,兵败被杀。都督雍、凉州诸军事扶风王亮遣将军刘旂救之,旂观望不进。亮坐贬为平西将军,旂当斩。亮上言:“节度之咎,由亮而出,乞丐旂死。”诏曰:“若罪不在旂,当有所在。”乃免亮官。遣尚书乐陵石鉴行安西将军,都督秦州诸军事,讨树机能。树机能兵盛,鉴使秦州刺史杜预出兵击之。预以虏乘胜马肥,而官军县乏,宜并力大运刍粮,须春进讨。鉴奏预稽乏军兴,槛车征诣廷尉,以赎论。既而鉴讨树机能,卒不能克。
  秋,七月,乙巳,城阳王景度卒。
  丁未,以汝阴王骏为镇西大将军,都督雍、凉等州诸军事,镇关中。
  冬,十一月,立皇子东为汝南王。
  吴主从弟前将军秀为夏口督,吴主恶之,民间皆言秀当见图。会吴主遣何定将兵五千人猎夏口,秀惊,夜将妻子、亲兵数百人来奔。十二月,拜秀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封会稽公。
  是岁,吴大赦。
  初,魏人居南匈奴五部于并州诸郡,与中国民杂居;自谓其先汉氏外孙,因改姓刘氏。
  世祖武皇帝上之上泰始七年(辛卯,公元二七一年)
  春,正月,匈奴右贤王刘猛叛出塞。
  豫州刺史石鉴坐击吴军虚张首级,诏曰:“鉴备大臣,吾所取信,而乃下同为诈,义得尔乎!今遣归田里,终身不得复用。”
  吴人刁玄诈增谶文云:“黄旗紫盖,见于东南,终有天下者,荆、扬之君。”吴主信之。是月晦,大举兵出华里,载太后、皇后及后宫数千人,从牛渚西上。东观令华谮等固谏,不听。行遇大雪,道涂陷坏,兵士被甲持仗,百人共引一车,寒冻殆死,皆曰:“若遇敌,便当倒戈。”吴主闻之,乃还。帝遣义阳王望统中军二万、骑三千屯寿春以备之,闻吴师退,乃罢。
  三月,丙戌,巨鹿元公裴秀卒。
  夏,四月,吴交州刺史陶璜袭九真太守董元,杀之;杨稷以其将王素代之。
  北地胡寇金城,凉州刺史牵弘讨之。众胡皆内叛,与树机能共围弘于青山,弘军败而死。
  初,大司马陈骞言于帝曰:“胡烈、牵弘皆勇而无谋,强于自用,非绥边之材也,将为国耻。”时弘为扬州刺史,多不承顺骞命,帝以为骞与弘不协而毁之,于是征弘,既至,寻复以为凉州刺史。骞窃叹息,以为必败。二人果失羌戎之和,兵败身没,征讨连年,仅而能定,帝乃悔之。
  五月,立皇子宪为城阳王。
  辛丑,义阳成王望卒。
  侍中、尚书令、车骑将军贾充,自文帝时宠任用事。帝之为太子,充颇有力,故益有宠于帝。充为人巧谄,与太尉、行太子太傅荀顗、侍中、中书监荀勖、越骑校尉安平冯紞相为党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