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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明清徽商资料选编-明-*导航地图-第19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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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蜀中俗尚缔幼婚,娶长妇。男子十二三即娶,徽俗亦然。然徽人事商贾,毕娶则可有事于四方。川俗则不知其解。万历十年(一五八二)间,关中张中丞士佩,开府其地,每五里,则立一穹碑严禁之。每朔望,阖邑报院,邑中婚娶若干家,某家男女若干岁,犯禁者重罪之。然俗染渍已久,不能遽变也。
   《广志绎》卷5
168 新都(徽州)人……商贾在外,遇乡里之讼,不啻身尝之,醵金出死力,则又以众帮众,无非亦为己身地也。近江右出外,亦多效之。   《肇域志》第3册
169 休阳中郡而邑,自红巾以来,兵燹罕闻。   万历《休宁县志 重修休宁志序》
170 吾闻之先大父曰:嘉隆之世,人有终其身未入城郭者。……有少与外事者,父兄羞之,乡党不齿焉。今则武断者比比矣。而闭户不出者,即群而笑之,以为其嵴蝻若此也。   康熙《徽州府志》卷2《风俗》
171 (陈)丰曰:吾乡善经营,家累巨万者盖不乏其人,然多失于俭,俭则固而无礼;或失于侈,侈则滥而罔节,故富而能知德者鲜矣。   休宁《陈氏宗谱》卷3
172 家居务为俭约,大富之家,日食不过一脔,贫者盂饭盘蔬而已。城市日鬻仅数猪,乡村尤俭。羊惟大祭用之,鸡非祀先款客,罕用食者,鹅鸭则无烹之者矣!较他郡绝无宰割之惨,故自唐宋迄明,每逢改革,为杀戳所不及。亦可见太和元气之征矣,岂尽关山深地僻兵革不到哉!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3徽州独无教门,亦缘族居之故,非惟乡村中难以错处,即城中诸大姓,亦各分段落。所谓天主之堂、礼拜之寺,无从建矣。故教门人间有贸易来徽者,无萃聚之所,遂难久停焉。歙无他郡流民,故风俗醇厚,无所渐染。惟邑北山居之民,盗开煤矿,炼灰取利,每招外来工匠,群聚深山,非惟地脉受伤,溪流淤塞,而凶顽盘踞,易启乱萌,虽屡经严禁,其风未熄。官斯土者,所宜设法,以杜其渐焉。徽州不尚佛老之教,僧人道士,惟用之以事斋醮耳,无敬信崇奉之者。
所居不过施汤茗之寮,奉香火之庙,求其崇宏壮丽,所设浮屠老子之宫,绝无有焉。于以见文公道学之邦,有不为歧路途惑者,其教泽入人深哉。《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4 世淳所撰(程)古雪(清人)府君墓表云:府君一生正气,乡俗尚淫祀,每酷暑,奉所谓都天神者,奔走骇汗,烦费无度,临河故穷乡,相率效尤,府君以理劝阻,族人不听。   《歙事闲谭》第3册《程古雪奇行》
175 六邑之语不能相通,而一邑中四乡又复差别,非若北省中州、吴、楚、滇、粤,方音大抵相类,盖由父兄师长,不于少时教以调叶也。记云:人生七岁,不杂方言,其责则端在于乡里之明达者矣。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6 冠服采章,普天率土,悉遵时制,罔敢或异。而女人服饰,则六邑各有所尚。大概歙近淮扬,休近苏松,婺黟祁近江右,绩近宁国。而歙休较侈,数十年前,虽富贵家妇人,衣裘者绝少,今则比比皆是,而珠翠之饰,亦颇奢矣,大抵由商于苏扬者启其渐也。持久之道,尚其知所节欤。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7我邑田业有所谓典首者,不知始自何年。往往一业两主,正买契券则须收割投印,典首契无收割投印。而价与正买不甚相远,称曰小买。买正租而不买典首者,但收谷一季而无麦,虽是土例,于理欠顺。曾闻老者言,是因抵首之误。抵首者,由佃人与佃人争上首,佃人田中业已播种,此田或易主,或佃主另召新承佃者,认上首种子农工价,渐渐失真变成典首。又云:昔日地狭人稠,欲佃不得,于是纳金于田主,田主收其金,则此田永远由其承种。
若欲易佃,则必偿旧佃之金,故曰典首。倘该田之业,田主并未收过佃户之金,则此田之典首仍归田主所有,此亦一说也。未知孰是,因两存之。
   民国《黟县四志》卷2《风俗 黟俗小纪》
178 万历二十七年,休宁迎春共台戏一百零九座,台戏用童子扮。故事,饰以金珠缯彩,竟斗靡丽观也。近来此风渐减,然游灯犹有台戏,以绸纱糊人马皆能舞斗,较为夺目。邑东隆阜戴姓更甚。戏场奇巧壮丽,人马斗舞亦然。每年聚工制造,自正月迄十月方成,亦靡俗之流遗也。有劝以移此巨费以赈贫乏,则群笑为迂矣。
   《休宁碎事》卷7引《赵氏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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