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七年改永宁。治博野县。)
地里。(东京九百五十里。东至本军界五十里,自界首至瀛州五十里。西至
本军界四十二里,自界首至祁州十五里。南至本军界三十里,自界首至深州一百
一十里。北至本军界三十五里,自界首至保州五十五里。东南至本军界三十五里,
自界首至深州一百一十五里。西南至本军界三十二里,自界首至祁州一十五里。
东北至本军界五十里,自界首至顺安军七十三里。西北至本军界五十里,自界首
至定州一百二十里。)
户。(主一万三千五百八十二,客九千五十七。)
土贡。(纟由一十匹。)
县一。
望,博野。(七乡。新桥一镇。有沙河、唐河。)
同下州,广信军。(太平兴国六年以易州遂城县地置威虏军,景德元年改广
信。治遂城县。)
地里。(东京一千三百里。东至本军界七里,自界首至安肃军一十三里。西
至易州九十里。南至本军界三十里,自界首至保州一十里。北至易州七十五里。
东南至本军界一十五里,自界首至安肃军五里。西南至本军界一十五里,自界首
至保州二十五里。东北至本军界一十五里,自界首至安肃军五里。西北至易州八
十里。)
户。(主三千一百七十三,客一百八十。)
土贡。(纟由一十匹。)
县一。
中,遂城。(四乡。有遂城山、易水、漕水、鲍河。)
同下州,顺安军。(太平兴国七年以瀛州废唐兴县地置唐兴寨,淳化三年升
为顺安军。治高阳县。)
地里。(东京一千二百里。东至本军界一十六里,自界首至莫州五十五里。
西至本军界二十五里,自界首至保州四十五里。南至本军界八十一里,自界首至
瀛州四十里。北至本军界一十三里,自界首至雄州七十七里。东南至本军界四十
里,自界首至莫州三十五里。西南至本军界四十四里,自界首至永宁军七十六里。
东北至本军界一十六里,自界首至雄州七十四里。西北至本军界一十六里,自界
首至安肃军二十九里。)
户。(主六千一百六,客三千八百三十一。)
土贡。(绢一十匹。)
县一。(至道三年以瀛州高阳县隶军,熙宁六年省为镇,十年复为县。)
中,高阳。(二乡。有徐河、百济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