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神龙元年复为文水县。城甚宽大,约三十里,百姓於城中种水田。
汾水,东北自清源县界流入,经县东十五里,又西南入汾州隰城县界。
文水,西北自交城县界流入,经县西,又南入隰城县界。
大陵城,汉大陵县也,在县东北十里。《史记》曰,赵武灵王游大陵,梦处女鼓琴而歌。异日,数言所梦,想见其状。吴广闻之,因进孟姚焉。
平陶城,汉平陶县城也,在县西南二十五里,属太原郡。後魏改为平遥县,後西胡内侵,迁居京陵塞,在今汾州界。
大于城,在县西南十一里。本刘元海筑,令兄延年镇之,胡语长兄为大于,因以为名。
交城县,畿。东北至府八十里。开元户五千四百十三。乡十二。元和户本汉晋阳县地,开皇十六年分晋阳县置交城县,取迸交城为名,属并州。皇朝因之。
天授二年,长史王及善自山北故交城县移就波村置。
少阳山,在县西南九十五里。其上多玉,其下多赤银。高二百丈,周回二十里。
羊肠山,在县东南五十三里。石磴萦委若羊肠,後魏於此立仓,今岭上有故石墟,俗云太武帝避暑之所。《地理志》上党,壶关亦有羊肠陂,在今潞州界,不谓此也。
狐突山,在县西南五十里。出铁钅。
汾水,西北自岚州静乐县界流入。
文谷水,出县西南文谷。《水经》曰文水出大陵县西山文谷。按大陵县,在今文水县北十三里大陵故城是也。文水发源此城西北,东南流入文水县界,行八十里。
广阳县,畿。西南至府三百六十里。开元户二千六百七十三。乡五。元和户本汉上艾县地,属太原郡。後汉属常山国,晋属乐平郡,後魏改石艾县,属乐平郡不改。隋开皇三年罢郡,改属辽州。大业三年,省辽州後属并州。武德三年,又属辽州。辽州,今太原府乐平县理是也。六年,改属受州,贞观八年废受州後属并州。天宝元年改为广阳县,因县西南八十里广阳故城为名也。
浮山,在县东南三十五里。
泽发水,一名阜浆水,亦名妒女泉,源出县东北董卓垒东。今其泉初出,大如车轮,水色青碧。泉傍有祠,土人祀之,妇人ㄚ服靓妆,必兴雷电,故曰妒女。
故老传此泉中有神似鳖,昼伏夜游。神出,水随神而涌。其水东北流入井陉县界。
废受州城,在县西北三十里。旧名塞鱼城,武德八年因故迹筑,移受州理此,贞观八年废。
井陉故关,在县东北八十里。《史记》曰:“汉二年,韩信与张耳欲东下井陉击赵王,成安君陈馀聚兵井陉口二十万,广武君李左车说成安君曰:‘井陉道狭,车不得方轨,骑不得成列。假臣奇兵三万,从道绝其辎重,不至十日,两将之头,可致戏下。’”馀不从,故败。今按井陉亦名土门。
盘石故关,在县东北七十里。
苇泽故关,在县东北八十里。
董卓垒,在县东北八十里。《水经注》曰:“泽发水出董卓垒东。”
妒女祠,在县东北九十里,泽发水源。
阳曲县,畿。南至府七十里。开元户八千一百二十二。乡十六。元和户。本汉旧县也,属太原郡。黄河千里一曲,曲当其阳,故曰阳曲。按此前阳曲县,今忻州定襄县是也,後汉末移於太原县北四十五里阳曲故城是也。後魏又移於今县南四里阳直故城。隋开皇三年改为阳直县,十年又移於今县东北四十里汾阳故县,十六年改阳直县为汾阳县,因汉旧名也。炀帝又改为阳直县,移理木井城,即今县理是也。武德三年,又於今县西十五里分置汾阳县,属并州。七年省阳直县,改汾阳为阳曲县,因汉旧县也。
方山,在县东六十里。
汾水,西自交城县流入,经县西南,去县三十里,又东南入太原县界。
县城,故木井城也,东魏孝静帝筑。城中有井,以木为,因名之。
狼孟故城,在县东北三十六里。《史记》曰“始皇十五年,大兴兵,至太原,取狼孟”,是也。汉以为县,属太原郡,晋末省。按城左右狭涧幽深,南面大壑,俗谓之狼马涧。旧断涧为城,今馀壁犹存。
故盂城,汉盂县也,本春秋时晋大夫祁氏邑,在县东北八十里。《左传》曰:“晋杀祁盈,遂灭祁氏,分为七县,以盂景为孟大夫。”汉以为县。
石岭镇,在县东北七十里。
盂县,畿。西南至府二百二十里。开元户五千二百七十六。乡十。本汉旧县,属太原郡,後汉及晋不改。按此前盂县,在今县西南阳曲县东北八十里,故盂县城是也。後魏省,地属石艾县。隋开皇十六年分石艾县置原仇县,属辽州,因原仇故城为名,即今县是也。大业二年,改原仇为盂县,因汉旧名,属并州。皇朝因之。武德三年,割并州之盂、寿阳二县於此置受州,贞观八年省受州,盂县复属并州。
白马山,在县东北六十里。《山海经》曰:“白马之山,其阳多玉石,其阴多铁及赤铜,木马之水出焉。”山上有白马关,後魏所置。
原仇山,在县北三十里。出人参、铁钅。县取此山为名。
滹沱水,西自代州五台县界流入,南去县百里。
县城,本名原仇城,亦名仇由城。按《韩子》曰“智伯欲伐仇由国,道难不通,铸大钟遗之。仇由大悦,除涂将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