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县改置郢州,县属焉,後遂因之。
汉水,去县十步。
县城,本古之石城,背山临汉水,吴於此置牙门戍城,羊祜镇荆州,亦置戍焉,即今州理是也。
京山县,下。西至州一百六十里。本汉杜县地,隋属温州。大业二年,改为京山县。皇朝温州所理在此,贞观十七年罢温州,县属郢州。
大洪山,在县西北二百里。孤秀为众山之杰,其山多锺乳。
温汤水,在县南十五里。拥以溉田,其收数倍。流经其家,多凶。
富水县,中。西南至州三百四十里。本汉安陆县地,後汉分其地置新市县,属江夏郡。後汉有新市、平林兵,谓此。後魏改新市为富水县,取县界富水为名。
富水,南去县一百步。
唐州,淮安。上。开元户二万一千五百九十七。乡四十五。元和户四万七百四十。乡八十七。
《禹贡》豫州之域。春秋时为楚地,秦为南阳郡地,自汉迄宋皆同。後魏太和中於此置东荆州,理比阳故地,其後改为淮州。隋开皇五年,又改为显州。贞观九年,改为唐州。
州境:东西三百八里。南北三百十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取叶县路一千三百四十里,取邓州路一千二百二十五里。
西北至东都五百二十里。南至随州三百六十里。东南至申州二百六十里。西北至襄州三百五十里。西至邓州三百二十里。东至蔡州二百四十里。东北至许州二百七十里。北至汝州叶县一百八十里,自叶县取龙兴路至汝州一百八十里。
贡、赋:开元贡:绢,丝,布。赋:布,麻。元和贡:绢十匹。
管县七:比阳,慈丘,桐柏,平氏,湖阳,方城,泌阳。
比阳县,上。郭下。本汉旧县,属南阳郡。比水所出,故曰比阳。後魏属江夏郡,隋属淮安郡,贞观中改属唐州。
显望冈,在县西北六十里。
比水,南去县二里。後汉世祖破甄阜、梁丘赐於比水西,斩之,即此水也。
舞阴故城,在县西北六十五里。汉县,属南阳郡。曹公与张绣战,引还舞阴,即此城也。
慈丘县,上。西南至州七十里。本汉比阳县之地,後魏孝文帝於此置江夏县,并置江夏郡领之。隋开皇三年废郡,县属淮州。十八年改为慈丘,取慈丘山为名。
慈丘山,在县西五十里。
比水,出县东南太湖山。
桐柏县,中。西北至州一百二十里。汉平氏县之东界也,梁於此置义乡县,隋开皇十八年改为桐柏,取桐柏山为名也。
桐柏山,在县西南九十里。《禹贡》曰“导淮自桐柏”。出紫草。
天木山,俗名天目山,在县东北五十五里。祖逖为豫州刺史,藏家口於天木山,即此山也。山上有池,时人号为天目。
淮水,出县南桐柏山,一名大复山。
淮渎庙,在县西六十里桐柏山东北。
平氏县,中。东北至州七十里。本汉旧县,属南阳郡。晋属义阳郡,其後为北人侵掠,县皆丘墟。後魏於平氏故城重置,属淮州。隋改属淮安郡,贞观中改属唐州。
醴水,出县东南桐柏山,西流经县北三里。与淮同导,西流为醴,东流为淮。
湖阳县,中。东北至州一百六十里。古蓼国也,《左传》曰“郧人将与随、绞、州、蓼伐楚”,注曰“今义阳东湖阳县”是也。《地理志》曰蓼国,咎繇後,为楚所灭。後魏孝庄帝於此立湖州。贞观元年废,以湖阳属唐州。
方城县,上。东南至州一百六十里。本汉堵音者,阳地也,属南阳郡,在堵水之阳,故名。後汉朱为堵阳侯。梁於此置堵阳郡。隋改置方城县,取方城山为名也,属氵育阳郡。贞观中,改属唐州。
方城山,在县东北五十里。即沮、溺耦耕处。《左传》屈完对齐桓公,“楚国方城以为城”是也。
堵水,西去县三十五里。
泌阳县,中。东至州一百里。本汉棘阳县地,後魏於此置襄城郡,领襄城、上马二县,贞观元年废入湖阳县。开元十三年,刺史白知节奏复置,天宝元年改为泌阳。
随州,汉东。上。开元户一万三千二百一十六。乡二十七。元和户一万二千七百一十六。
本春秋时随国,与周同姓。《左传》曰“汉东之国随为大”。注曰“今义阳随县也”。其後为楚所灭,为南阳郡地。汉立为随县,属南阳郡。晋太康九年,分义阳置随郡。自宋已还,多以封建子弟为王。後魏文帝大统十六年改随州,後遂因之。
州境:东西三百七十里。南北三百七十八里。
八到:西北至上都一千四百三里。西北至东都一千一百六十五里。西至襄州三百五十里。西南至郢州三百九十里。北至唐州三百六十里。东南至安州一百五十五里。东北至申州二百四十里。
贡、赋:随,光化,枣阳,唐城。
随县,上。郭下。本汉旧县,属南阳郡。即随国城也,历代不改。
厉山,亦名烈山,在县北一百里。《礼记》曰厉山氏,炎帝也,起於厉山,故曰厉山氏。
断蛇丘,在县北二十五里。即随侯救断蛇处。
氵差水,在县西四十里。《左传》曰:“楚武王伐随,莫敖屈重除道梁氵差。”
平林故城,在县东北八十〔八〕里。王莽末,关东起兵,陈牧、廖堪起兵,号“平林兵”。
季梁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