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后改隶不一,详见布政司下。领司一,城内置录事司。县仍旧。国朝洪武元年归附,改为兴化府,属福建布政司,罢录事司,领县仍旧。置兴化卫,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治于此,复置平海卫领左右中前后、莆禧治莆田县新安里。六千户所,分治于莆田县武盛里大海之濒。正统十三年,领县二。先是,兴化县人何诚任直隶凤阳府虹县知县,以其地僻民稀,奏省之,至是省入莆田、仙游二县。
  莆田县附郭。本晋晋安县地。隋开皇九年,析置莆田县,属泉州,寻废入南安县。唐武德五年,复置,属丰州。宋太平兴国五年来属。元仍旧,国朝因之。正统十三年,省兴化县西南乡地入焉。
  仙游县本隋莆田县地。唐嗣圣十六年,析置清源县,天宝元年,别驾赵顺正以县与郡同名不便,奏请易之,遂改为仙游县。宋、元仍旧,国朝因之。正统十三年,省兴化县西北乡地入焉。

福宁州
  本州,汉建安初为侯官县地。晋太康三年,析置温麻县,本志谓“汉元光初置”,未详。属晋安郡。隋开皇九年,县废,属泉州。唐武德六年,析置长溪县,寻省入连江,为宁远镇。嗣圣十九年,复置。开元十三年,属福州。开成中,析县地并古田县地,置感德场。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升为宁德县。宋淳祐中,又析长溪之西乡,本志作“西北”。置福安县。元至元二十三年,升长溪县为福宁州,属福州路,领宁德、福安二县。国朝洪武元年,仍改为福宁县,属福州府。自此以上,当与福州府互观。置福宁卫,领左、右、中、前、后、大金、治本州五十二都。定海治连江县二十七都。七千户所,治于此。成化九年,复升为州,直隶福建布政司,仍领福宁、宁德二县。
  宁德县本唐长溪并古田二县地。开成中,分置感德场。五代唐长兴四年,伪闽升为宁德县。宋属福州。元至元二十三年,属福宁州。国朝洪武二年,改属福州府。成化九年,仍隶福宁州。至元二十三年,本志作“二十二年”。
  福安县本唐长溪县地。宋淳祐五年,析置福安县。元至元二十三年,隶福宁州。国朝洪武二年,改隶福州府。成化九年,仍隶福宁州。至元二十三年,本志亦作“二十二年”。
  校 注
  1 《周礼 职方氏》疏:“叔熊避难于濮,随其俗,后分七种,故谓之七闽。”
  2 据《史记 东越列传》,馀善发兵反汉为元鼎六年。
  3 唐中宗李显年号。李显于公元六八四年一月即位,二月被废。是年九月,改元光宅,武则天临朝称制,直至公元七○四年。本志编纂者对在武则天时事,皆依朱熹《通鉴纲目》,仍用中宗嗣圣年号。此处之“嗣圣三年”,实为武则天垂拱二年。本志类此情况甚多,不再一一校出。
  4 本志“汀州府”条下云,开元二十四年置汀州,与此处所记不同。按《元和郡县志 汀州》称:“开元二十年,福州长史唐循忠于忠州北、广州东、福州西光龙检责得诸州避役百姓共三千余户,奏置州,因长汀溪以为名。”该书成于唐代,所记当较翔实可信。
  5 “以”字疑衍。
  6 据《宋史》,置邵武军在太平兴国五年。
  7 《元和郡县志》及《太平寰宇记》均作“曲郍都尉”;《三山志》则作“典船都尉”。
  8 指南台岭,非福州台江之南的南台岛。
  9 《宋史》“元年”作“二年”;“侬”作“浓”。
  10 《隋书 地理志 南安县》注:“(隋)平陈,郡废,县改名焉。”《元和郡县志》:“晋为晋安县,陈立为南安县。”《太平寰宇记》:“晋置南安郡,陈立南安县。”《南安县志 建置沿革》则称:“梁天监中,始置南安郡。隋开皇九年改郡为县。”各书记载互异。
  11 此处泉州指今福州。详见本卷“福州府”。
  12 光绪《漳州府志》陈元光传,称陈元光平陈谦时间为“唐高宗仪凤中”。
  13 按明制,巡抚带佥都御史。此称“巡检”,误。
  14 唐武德五年,唐使者始下泉、睦、建三州(见《资治通鉴》),此谓武德三年置延平军,“仍属建州”,应有误。又,《通典 州郡》及《元和郡县志 建州》均谓武德四年置建州,然皆不及“置延平军”事。
  15 “开运”系五代后晋出帝石重贵年号。此处谓“唐”,误。
  16 “乾祐”为五代后汉高祖刘暠年号。置顺昌县时间,《太平寰宇记 顺昌县》为“(唐)景福二年”(公元893年);《三山志》为“(五代后唐)长兴四年”(公元993年);《十国春秋》注为“(十国)闽永隆二年”(公元940年),诸说不同。
  17 据《闽书》,晋太康三年(282年),因避司马昭讳,改昭武为邵武。
  18 指垂拱四年。
  19 《太平寰宇记 建宁县》称:“建隆二年,伪唐升为县。”《十国春秋》称:“建隆元年,南唐析置光宁县。”据此,“乾隆”应为“建隆”之误。
  20 《元和郡县志 莆田县》称:“莆田县本南安县,陈废帝分置莆田县,隋开皇十年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