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之。既有土有人矣,如是乎建官设属,而封爵、秩官、公署次焉,于是乎育材取士,而学校、选举又次焉。国之大事在于祀神,故次以坛庙。政之所施,必先穷民,故次以恤政。若夫人物则土地之所重,宫室、寺观、丘墓、古迹、祥异则皆土地之所有,而词翰则又所以纪土地之风俗、形胜者也,故皆以次列之,而终之以拾遗云。
  一、各府以建置先后为序。各县除附郭外,亦以建置先后为序。
  一、建置沿革,凡各郡所同者,俱见布政司下,而不复重出,观者可互见也。
  一、诸郡户口、土贡、财赋及历官、科贡、荐辟之类,凡前代有可考者,悉以次列之,其不可考者阙焉。
  一、人物名臣若出处光明、论议剀切、操履纯正、勋业隆盛者,固无容议矣,然所遇有不同,不能人人兼备也,其或有一于此而无愧焉者,亦并录之。道学则取其渊源伊洛,师友考亭,而弗畔于其道者。儒林则取其学明经术行循矩度,而足以表率后进者。他如良吏、忠节、孝义、文艺之类,则亦各举其盛者而著之。要皆不失其正,而可以为世楷范者也。其不合乎此者不录。
  一、五代时人物仕于伪闽、南唐、吴越者,其立朝风采虽可观,亦不得与中朝之名臣并列,今特取其一节之尤盛者,各以其类志之。
  一、人物史有载于儒林,而今列于道学者,史有载于文苑,而今列于儒林者;史有载于循吏,而今列于名臣者,此类甚多。盖史以纪天下之人物,志以纪一方之人物,其品第差等,自不能不少异也。
  一、贞女烈妇已被旨褒旌者,固在所录,或有不幸未及上闻而死者,亦有上闻未及核报而死者,其坚操苦节,皆足为世励也,今故慎择而并录之。
  一、仙佛诡异之说,如福州喝水岩、高盖山,建宁幔亭峰、叩冰庵,兴化伏蟒岩、九鲤湖之类,皆未取深信。第以土俗流传,图志记载,其来已久,猝唯尽去,姑因旧志,存其大都,观者宜自择焉。
  一、诸郡古今碑文甚多,不能悉录,今取其有关于土俗风化,且其事可以备本志之缺略者载之,非敢品第工拙,而有所去取于其间也。
  一、诸郡古今题咏,亦取其有关于风俗、山川、人物者录之。其或摘取一二句不成篇章者,则附于本志之下,间有纪咏事迹、摹写景象,可以与本志相发明者,虽全篇亦附载其下,以便览观。
  一、名宦人物,必其人既没世而后录之,庶不贻异议;诗文亦然。
  一、各项事迹,凡在唐武后时,皆依朱子《通鉴纲目》改用中宗嗣圣年号;其在伪闽僭号纪元之后者,亦改用五代年号,其后地入南唐,仍用五代及宋年号。
  一、诸郡旧志多纪载讹舛,不足信据,今悉以国史参互考订而辨正之。
目录
卷之一

  地理
    建置沿革
卷之二

  地理
    郡名(邑名附)
    分野
    疆域
    形胜
卷之三

  地理
    风俗(岁时附)
    里至
卷之四

  地理
    山川
      福州府
卷之五

  地理
    山川
      福州府
      建宁府
卷之六

  地理
    山川
      建宁府
卷之七

  地理
    山川
      泉州府
卷之八

  地理
    山川
      漳州府
      汀州府
卷之九

  地理
    山川
      汀州府
      延平府
卷之十

  地理
    山川
      延平府
      邵武府
卷之十一

  地理
    山川
      邵武府
      兴化府
卷之十二

  地理
    山川
      兴化府
      福宁州
    潮汐
卷之十三

  地理
    城池
    坊市
      福州府
卷之十四

  地理
    坊市
      福州府
      建宁府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
      邵武府
卷之十五

  地理
    坊市
      兴化府
      福宁州
卷之十六

  地理
    乡都
      泉州府
      漳州府
      汀州府
      延平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