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抚使,神武右军都统制韩世忠副之。是月,汝为犯光泽县,李山走信州。十二月,汝为遣叶澈寇南剑州,守臣张拒战,大破之。企宗罢,仍追三官,率兵赴军前自效。二年正月,韩世忠围建州拔之,汝为自焚死,斩其二弟,余党悉平。二月,以施逵、谢向、陆棠党汝为,逵除名婺州编管,向、棠械赴行在,俱道死。出《宋史》。按《朱文公语录》,施逵后改各宜生,与欧阳颖士、吴宋俱善文章,多材艺,或已登科。颖士及宗,时亦从贼。棠,龟山先生子婿也,为士人时极端重,似有德器者,向亦有乡誉,俱不获已从贼。又按岳珂《史程》,宜生后逃入北虏,仕至翰林侍讲学士。详见《邵武府拾遗志》。
  绍兴元年六月,蠲建、剑、汀州、邵武军租。
  四年七月,罢建州茶蜡。
  二十年六月,建州民张大一作乱。(上八事出《宋史》。)
  王纯,字长肱,福州人,绍兴二十六年知崇安县事,凡事覆案发之若神,吏惮其严。一日,食炊饼未半,亟入宅堂,仆地而卒。后二日,有小婢忽狂言,举止言语与纯无异,踞榻而坐,呼小吏招丞簿及尉。既至,录事吏亦来,命左右杖之,曰:“杀我者此人也,吾数日前尝面数其罪,彼惧,乃赂庖者,置毒饼中,食其半方觉,亟归,未及语妻子而绝,幸为启棺视之。”吏遽服,并庖者送于府,以正其罪。邑人祀之。出《崇安县志》。
  乾道四年,建宁府饥民啸聚,遣官措置赈济。
  端平元年四月42,建阳县盗发,众数千人,焚劫邵武、麻沙、长平。诏殿司选精锐千人,命统制娄拱、统领杨辛讨捕之。七月,权邵武军王埜以平建阳寇有功,官两转,余推赏有差。
  景定五年九月,建宁府教授谢枋得校文宣城及建康漕闱,发策十余问,言权奸误国,赵氏必亡。左司谏舒有开劾其怨望腾谤大不敬,窜兴国军。
  德祐元年,贾似道谪建州居住,翁合上言:“建宁实朱熹讲道之阙里,虽三尺童子亦知向,方闻似道名咸欲呕唾,况见其面乎?乞远投荒昧,以御魑魅。”遂责授高州团练副使,循州安置。籍其家,遣使监押之贬所。会稽县尉郑虎臣以其父尝为似道所配,欲报之,忻然请行。似道时寓建宁之开元寺,侍妾尚数十人,虎臣至,悉屏去,撤轿盖,暴行秋日中,令舁轿夫唱杭州歌谑之。每名斥似道,窘辱备至。舟次南剑州黯淡滩,虎臣曰:“水清甚何不死于此?”似道曰:“太皇许我不死,候有诏即死。”一日,入古寺,壁上有吴潜南行所题字,虎臣呼似道曰:“吴丞相何以至此?”似道惭不能对。至泉州洛阳桥,遇叶李自漳州放还,李赋词赠之,似道俯首谢焉。十月,至漳州木绵庵,虎臣曰:“吾为天下杀似道,虽死何憾。”遂拘其子与妾别馆,即厕上拉其胸杀之。陈宜中至福州,捕虎臣,毙于狱。
  二年九月,元福建宣慰使行征南都元帅唆都,遣招讨使百家奴丁广取建宁之崇安等县及南剑州。(上五事出《宋史》。)
  蒋粹翁,政和人,宋季为太学生。元混一天下,遂归隐于满月山。尝言其先世家九峰山下,畜一牝马。舍侧有龙潭,马入浴其中,龙与之媾而生驹焉,龙首马身,状如负河图者。有父老语先人曰:“昔仲尼笔削六经而麒麟出,今晦翁表章四书而龙马生,圣人之瑞也。”先人闻之甚喜,尤谨刍秣。后牧于山林,竟失所在。出本志。

〔元〕
  至元二十年七月,蠲建宁路至元十七年以前未纳苗税。十月,建宁路官军总管黄华叛,众几十万,号“头陀军”。伪称宋祥兴五年,犯崇安、浦城等县,围建宁府。诏卜邻吉带、史弼等将兵二万二千人讨之。二十年正月,华自杀。
  二十六年十一月,建宁贼黄华弟福结、陆广、马胜复谋乱,事觉皆论诛。
  延祐四年,建宁等处流民群聚,持兵抄掠,敕所在有司:“其伤人及盗者罪之,余并给粮遣归。”
  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大明兵取建宁、延平二路,陈友定被执。(上五事出《元史》)
  校 注
  1 《三山志 谣谶》作“当其人害”。
  2 《三山志 谣谶》作“但见蛇形”。
  3 《三山志 谣谶》作“图越王山南之西势”。
  4 《三山志 土俗》作“石间崒兀创危亭”。
  5 《三山志 土俗》作“中坻不见客船路”。
  6 《宋史 太宗纪二》作“雍熙二年八月”。
  7 《宋史 太宗纪二》作“敢匿者有罪”。
  8 《宋史 仁宗纪一》作“天圣元年十一月”。
  9 《三山志 土俗》作“大率严管钥”。
  10 《三山志 土俗》作“得方六千九十”。
  11 《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贫富之家多于父母异财”。
  12 《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将以夸胜于人”。
  13 《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是不知为孝之本也,生则尽养,死不妄费,如此岂不善乎”。
  14 《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迨因娶妇”。
  15 《蔡忠惠公集 五戒》作“至有兴诉讼、冒刑狱”。
  16 《蔡忠惠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