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礁屿、土地公屿:水程俱四十里。

  吉具屿:水程八十里。屿有礁,浮沉屈曲,形如「吉」字;最险。

  以上厅治北。

  大烈屿、小烈屿:二屿斜对,水程俱三十五里。内沉水礁,即吼门;最险。

  空壳屿、北铁砧屿:水程俱四十里。

  姑婆屿:水程五十里。

  目屿:水程六十里。

  以上厅西北。

  狮公礁屿:水程二十里。

  牛心湾屿:水程二十六里。

  西屿:水程三十里。有丁字门,最险。台、厦往来船,视此标准。北风时,屿可泊舟。有文武汛口。

  小门屿:水程三十五里。

  以上厅治西。

  四角仔屿:为大山屿水口,妈宫往来船必由之处。水程一十里。

  鸡笼屿:水程一十五里。

  花屿:水程六十里。

  草屿:澎湖唯二屿青苍,故以花、草名。水程七十里。

  大猫屿、小猫屿:二屿斜对,中分一水。俱水程八十里。

  以上厅西南。

  虎井屿:虎井头怒涛相触,俗名上霾;最险。

  桶盘屿:水程俱四十五里。

  狗沙屿、马鞍屿:俱水程六十五里。

  船路礁屿(一名布袋屿):凡台、厦船出入八罩,必由于此;水口仅容一舟。水程七十里。

  金鸡屿、挽门屿:俱水程七十里。

  将军屿(即网埯澳):南风时,可泊舟。屿与挽门对峙;船帆屿即在屿东,非两屿也。水程八十里。

  锺仔屿、头巾屿、南铁砧屿:俱水程九十里。

  南屿:广、袤三十里。水程一百四十里。

  以上厅治南。

  东屿坪、西屿坪:俱水程七十里。

  东吉屿:水近落漈。

  西吉屿:二屿对峙。厦船来台,视为标准。水程一百二十里。

  斧头增屿:屿极险阨。水程一百二十里。

  以上厅东南。

  ——右山十二、屿五十五。

  城池

  台湾府,筑土为城。身高一丈八尺,顶宽一丈五尺,底宽二丈;堞三千九百六十八,卡房十六座,看守兵房八座。八门,俱用石砌;门皆有楼。经始于乾隆五十三年十月,竣于五十六年八月。周计二千五百二十丈,弧其东南北而弦其西。道光十五年,添砌子城;唯「大东」围植莿竹。「大西」逼于市肆,则由「小西」圜土至老右石(?)外遶「小北」门为外郭;别开三门:「小西」曰「奠坤」、「大西」曰「兑悦」、「小北」曰「拱干」。

  台湾镇,竹城。在郡治镇北坊。砖砌「镇东」、「镇南」二门,顶护矮堞。周三百三十丈。建始于乾隆年间。

  凤山县,竹城。原在兴隆庄;南面打鼓、北负龟山。乾隆五十一年,移驻距城十五里之埤头地。道光五年,就兴隆基址移向东北,围龟山于其内。更筑以石门楼,水洞、炮台皆具。而安土重迁,且逼近半屏、蛇山二处,不免俯瞰之虞;治民仍驻埤头,遂以兴隆为旧城矣。埤头城亦植竹,周一千零七十九丈。设炮台五、火药局一。

  嘉义县城,道光十五年砌石为之。周八百丈有奇;内垣高一丈六尺,外高一丈八尺。堞一千二百座,炮台四、堆房九,水洞亦四。濠宽三丈六尺,深一丈二尺;周九百四十三丈。添设月城,空以炮眼。

  彰化县城,砖。围九百二十二丈二尺八寸;高一丈五尺,基厚一丈五尺,顶宽一丈。建城楼四、炮台十二、水洞六、堆房十六;堞七百八十有三垛。于城东八卦山建寨设兵,以为犄角之势;名曰定军寨。

  淡水厅城,周八百六十丈,墙皆以石。基宽一丈六尺,而宽一丈二尺;高一丈五尺,堞高三尺二寸,共高一丈八尺二寸。城楼及看守兵房、水洞如式。濠宽八尺,深七尺;南门外较阔,一丈二尺。

  八里坌山下,红毛时设有炮城。雍正二年重修,东、西二大门,南、北二小门;今昔殊形。嘉庆年间,外口门北岸东,建一台。

  噶玛兰厅治为五围适中要地,植竹为城,环以九芎树;城坐北、向南。周三里许,长六百四十丈;南、北相距一百八十丈,东西亦如之。四门各具吊桥。城中旧有流水两道,自西而东,因以为濠,计深七尺、广丈有五尺;上接内山之水,下达溪流。

  北关在厅东北四十里头围堡,高山险峻;由山麓至海滨约两百步,巨石邻列,天生门户。嘉庆二十四年,建关其间。横、直各十二丈,城楼、垛坎、马道、阶级俱备;营弁带兵防守。

  澎湖厅,入版图来尚未建城。

  附载

  赤嵌楼一名红毛楼,在郡镇北坊;荷兰筑也。周方四十五丈三尺,高三丈六尺有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