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分八厘。

  又嘉庆九年,汇题乾隆五十五年「勘办埔地」案内,凤山县册报垦户王浚明开垦月眉等庄下则田一百五十二甲二分五厘九毫二丝八忽五微六纤,应于本年升科化甲为亩,每甲折一十一亩,共该田一十六顷七十四亩八分五厘二毫一丝四忽一微六纤,遵照奏定章程照同安县下沙则例升科,每亩征银五分七厘五毫五丝,共征银九十六两三钱八分八厘。

  附征杂项饷税项下

  杂项饷税,共征银九千五百八十八两一钱六分。

  乾隆五十七年,汇题乾隆五十五年淡防厅里民首垦糖廍三张(每张征银则例载在「该厅」),共征银一十六两八钱。

  乾隆五十七年,嘉义县里民首垦竖立糖廍一张,应征廍饷银五两六钱。

  乾隆五十九年,凤山、嘉义二县里民首垦竖立糖廍一张半(每张征银则例载在「该二县」),共征银八两四钱。

  嘉庆三年,嘉义县里民首垦竖立糖廍二张(每张征银则例载在「该县」),共征银一十一两二钱。

  嘉庆九年,汇题乾隆五十五年「勘办埔地」案内,凤山县册报垦户王浚明开垦竖立糖廍一张半,应于本年升科(每张征银则例载在「该县」),共征银八两四钱。

  以上杂项饷税,共征银九千六百三十八两五钱六分。内除于「抄折行知事,题报彰化县乾隆五十七年地震」案内被水冲失廍园豁免无征廍饷银一钱七分九厘外,实征杂项饷税银九千六百三十八两三钱八分一厘。内除嘉庆十年嘉义县册报被水冲陷各则田园,应于本年为始豁除无征廍饷银四两一钱,又豁除无征番饷银五两八钱二分八厘,又豁除无征车饷银一十一两二钱外,实应征杂饷银九千六百一十七两二钱五分三厘。

  外实征糯米七石六斗六升六合七勺。

  以上通府属应征田园、正杂饷税截至嘉庆二十四年分奏销止,总共额征粟一十八万八千四百八十四石二斗七合一勺共征人丁、饷税银一万四千三十六两九钱三分。内坐编:

  应支存留项下

  一、应支经费各款银七千二十四两五钱八分五厘。

  一、应支支发各款银三千七百二十九两五钱六分九厘。

  以上总共应支额编存留各款银一万七百五十四两一钱五分四厘。

  应征起运项下

  实征人丁、田园正杂饷税等项共银三千二百八十二两七钱七分六厘。

  实征粟一十八万八千四百八十四石二斗七合一勺。

  外实征糯米七石六斗六升六合七勺。

  外官庄田园应征糖、粟、蔗车共实征银三万三百六十九两八钱四分三厘。内除乾隆十五年凤山县被水冲陷官庄田园,于乾隆十八年奉文自十八年为始,豁免无征银一百两一钱五分六厘;又除乾隆十五年嘉义县被水冲陷官庄田园,于乾隆二十年奉文自乾隆十八年为始,豁免无征银一百二十一两九钱七分六厘;又除乾隆二十六年,奉文豁免凤山县乾隆二十四年被水冲陷官庄田园无征银二百九十七两八钱三分二厘外,实征银二万九千八百四十九两八钱七分九厘。又加凤山县乾隆二十六年里民首垦,应于本年起科银五两二钱七分二厘。二共官庄田园实征银二万九千八百五十五两一钱五分一厘。内除乾隆三十六年于「请申劝垦等事」案内汇题勘实豁免凤山县被水冲陷官庄蔗园无征饷银二百五十三两四钱五分二厘,实征官庄田园银二万九千六百一两六钱九分九厘。又除乾隆四十二年于「请申劝垦等事案」内汇题勘实凤山县被水冲陷官庄蔗园,应于乾隆四十二年为始,豁免无征饷银四十九两五钱三厘,实征官庄田园银二万九千五百五十二两一钱九分六厘。内除嘉庆十年于「请申劝垦等事」案内嘉义县被水冲陷未升科中、下各则园共无征白糖银三百九十六两七钱三分二厘外,实征官庄田园银二万九千一百五十五两四钱六分四厘。内除嘉庆九年七月间嘉义县被水冲陷官庄各则田园,奉文自十一年为始,豁免无征租粟、租粮、廍饷共银五百一十两二钱三分九厘外,实征官庄田园银二万八千六百四十五两二钱二分五厘。

  外尚有噶玛兰一处缘新入版图,田则未定,应俟下届纂修,另行补造。理合登明。
 

台湾县(道光二年刊)

  户口人丁项下

  原额:人丁八千五百七十九丁,外加澎湖归并本县人丁五百四十六丁,又康熙三十、三十五、四十、四十五、五十等年编审增出人丁共一千一百六十五丁,共人丁一万二百九十丁。每丁征银四钱七分六厘,共征银四千八百九十八两四分。内除雍正九年奉文分隶,就二层行溪南文贤里割归凤山县管辖人丁一百一十九丁共无征银五十六两六钱四分四厘,奉文收回凤山县依仁安平等里拨归管辖人丁八百九十七丁、又收回嘉义县新化里、东保等庄拨归管辖人丁四百六十九丁共征银六百五十两二钱一分六厘,实在人丁一万一千五百三十七丁,共征银五千四百九十一两六钱一分二厘。于「钦奉上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