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志作薯黍,即秬黍,一名芦黍,西北方名高粱(「凤山县志」)。邵氏曰:秠秬为黍,黍即高粱,一稃二米,势若相背而实相承。去其黑稃,二米即见,他榖所无也(「噶玛兰厅志」)。
  高粱,俗名芦黍,「本草」名蜀黍;春种夏收,茎高丈许,状似芦荻而内实。穗大如帚,粒大如椒。有红、白二种,稍可作帚;茎可为薪。澎人以供半岁粮(「澎湖厅志」)。
  鸭蹄黍,穗似鸭蹄,故名。酿酒甚美(「台湾府志」)。俗名黄小米,性与糯米同(「澎湖厅志」)。酿酒能袪风(「彰化县志」)。
  番黍,穗似鸭蹄黍,摘穗去皮,可作粿品(「凤山县志」)。
  番芦黍,穗大六、七寸,粒亦大,俗名番黍(「澎湖厅志」)。
  桶钩黍,与番黍同,低穗屈曲如钩(「凤山县志」)。
  狗尾黍,穗长如狗尾,即北方小米;俗呼稷仔,番多种食(「淡水厅志」)。
  稷,有黄、白二种,俗呼为粟(「凤山县志」)。
  黄粟,稷之别名,当即鸭蹄黍也(同上)。
  地瓜,俗名蕃薯,蔓生;瘠土、沙地皆可种。有文莱薯、朱薯、黄栀薯、金薯。澎人遍地皆种,获而切片,或鑢成细丝,晒干;谓之薯米。其藤可饲牛羊,可为薪(「澎湖厅志」)。皮有红白二色,结实在根,瘠土沙砾之地皆可种(「凤山县志」)。生熟皆可食,亦可酿酒、作粉;又有文来薯,皮白、肉黄而松,种出文来国(「台湾府志」)。
  番薯(一名甘薯),切片晒干以代饭充糗,荒年人赖此救饥。或去皮磨之,曝为粉(「诸罗县志」)。番薯另一种,皮白而带黑点,乃地瓜中之最甜者,名文来薯,一名金薯(「噶玛兰厅志」)。
  朱薯,出吕宋国,被野连山,不待种植,彝人率取食之。茎蔓生如瓜蒌、黄精、山药之属,润泽可煮而食。或磨为粉,亦可酿酒(「淡水厅志」)。又有一种田薯,蔓生,根伏土中,一藤可七、八魁(「彰化县志」)。
  芝麻(一作脂麻),即胡麻,有黑、白二种(「凤山县志」)。俱可作油。其茎皆方,花白或带紫艳;结壳长寸许,有四棱、六棱者,房小而子少。七棱、八棱者,房大而子多(「彰化县志」)。
  ——以上黍之属(谨案:「韩非外储」说:夫黍者,五谷之长也。然则黍亦榖类。「说文」:黍,禾属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种,故谓之黍,盖黍暑声相近。故说文谓黍以大暑得名;但说文以黏者为黍,今台地之黍有不黏者。盖惟芦黍有此别种,余皆黏也。地瓜本非黍之属,但台地多以此搀米作粮。芝麻古有所谓胡麻饭者;旧志入五谷类,今仍之)。
  附考
  稷之属有细米,黄白二种。萧垄、麻豆诸社有之(「使槎录」)。
  北路多种黄粟,穟似鸭掌,粒颇细碎(「台湾志略」)。
  番薯结实于土,生熟皆可啖。有金姓者,自文莱携回种之,故亦名金薯(「台海采风图」)。
  薯长而色白者,是旧种;圆而黄赤者,得自文莱国(「赤嵌笔谈」)。
  澎人以地瓜为终岁粮,故入于榖类。何乔远「闽书」云:皮紫味甘,可生熟食,亦可酿酒。自明万历甲午岁荒,巡抚金学曾从外国匄种归,教民种之,后乃繁衍(「澎湖厅志」)。
  民所最重者五谷,而澎湖稻、麦、黍、稷、菽之不全,仅以高粱、小米、地瓜杂粮为种植之本,养命之源。盖土地既已硗瘠,而风多雨少,又无沾足之润,虽有上农,亦何所施其力也哉(「澎湖纪略」)。
  黄豆,粒大倍于内地,和白豆可作酱(「淡水厅志」)。
  白豆,种自港冈出者最佳,下淡水次之(「诸罗县志」)。可为豆腐(「淡水厅志」)。
  黑豆,粒不甚大,四、五月种,八、九月收,可为豉(「凤山县志」)。
  绿豆,三、四月种,八、九月收,磨粉最佳(同上)。粒小于内地(「噶玛兰厅志」)。生凉能解毒(「诸罗县志」)。可浸芽(「彰化县志」)。
  番豆,粒似绿豆而差大,花银红色,土人最为粉餈馅(「凤山县志」)。
  埔荆豆,木本,实似番豆,用同(同上)。
  菜豆,荚长,亦名长豆;蔓生下垂,有青、紫二种(「台湾府志」)。一名红公豆,一名裙带豆,青者菜豆、紫者红公豆(「淡水厅志」)。荚长尺余,蔓下生,亦名长豆;即福州所谓豆角也(「澎湖厅志」)。
  九月白豆(一作米豆),可和米作饭(「凤山县志」)。皮白腰长,九月收,「泉州志」即呼为九月豆(「噶玛兰厅志」)。
  九月珠,有黑、白二种;五、六月种,九月成(「淡水厅志」)。
  青仁豆,皮黑肉青(同上)。
  荷兰豆,色新绿而味香嫩;种出荷兰,土音讹为和兰豆(「噶玛兰厅志」)。
  观音豆,俗呼赤小豆,一名御豆(「噶玛兰厅志」)。
  扁豆,一名蛾豆,俗名肉豆,又曰乳豆;有紫、白二色(「凤山县志」)。白者入药能补脾(「诸罗县志」)。
  虎爪豆,蔓生,一茎四五荚,状如虎爪,故名(「凤山县志」)。
  刀豆,荚长而扁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