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一百七十一,男妇大小丁口

二十六万六千九十一。六十年,户四万二千二百五十五,男妇大小丁口二十六万七千一百五



嘉庆元年,户四万二千二百九十三,男妇大小丁口二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六。二年,户四万

二千四百一十三,男妇大小丁口二十六万八千四百二十四。三年,男妇大小丁口二十六万八

千四百五十八。四年,户四万二千四百八十四,男妇大小丁口二十六万八千九百九十。五年

,户四万二千五百四十五,男妇大小丁口二十六万九千三百一十。六年,户四万二千六百一

十,男妇大小丁口二十六万九千九百八十六。七年,户四万二千六百八十九,男妇大小丁口

二十七万六百三十七。八年,户四万二千七百五十七,男妇大小丁口二十七万一千二百八十

五。九年,户四万二千八百二十九,男妇大小丁口二十七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十年,户四万

二千九百一十,男妇大小丁口二十七万二千六百七十七。


宣州卫

乾隆四十四年,户五百四,男妇大小丁口四千五百四十八。四十八年,户四百六十四,男妇

大小丁口四千三百四十八。五十年,户五百三十九,男妇大小丁口四千七百一十九。五十四

年,户五百四十七,男妇大小丁口四千七百六十八。五十九年户六百六十六,男妇大小丁口

五千一百七十七。

嘉庆元年,户七百二十三,男妇大小丁口五千四百三十八。二年,户七百四十三,男妇大小

丁口五千五百三十二。
三年,户七百六十九,男妇大小丁口五千六百三十七。四年,户七百九十六,男妇大小丁口

五千七百五十。五年,户八百一十六,男妇大小丁口五千八百三十四。六年,户八百一

十四,男妇大小丁口五千七百四十三。七年,户八百三十九,男妇大小丁口五千七百四。八

年,户八百五十,男妇大小丁口五千七百三十六。九年,户八百八十六,男妇大小丁口五千

九百八十五。十年,户九百一十八,男妇大小丁口六千九十。

以上六县一卫,以嘉庆十年年终奏册计算,共户五十六万二千一百四十五,男妇大小丁口统

共三百万一千六百五十一。
卷十八·食货志丁额◇宁国府志
丁额


康熙五十二年丁额按:宋、元、明以来,丁无定额,差丁即在户口内分派,以户

口之多寡定差丁之

增减。国初承明旧制,丁亦无额。康熙五十四年,钦奉恩诏,以康熙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

是户口岁有增添,而丁赋永无加益矣。

雍正六年丁随田办按:编审人丁向例,五年一次。凡乡绅举贡生员止免本身一

人,吏承不免

,谓之优免人丁,余名当差人丁。从前地粮与丁粮分而为二,富豪大户属里书隐匿不报,其

当差者转系小户贫民。因两江总督范时绎之请,以雍正六年为始,所有丁银均摊入熟田内

征收。富户所增无几,而贫民受惠甚多,真万世之良法。

乾隆三十七年停止编审并定编审卫期按:五年编审,地方官循行故事,传唤各

都粮里人等,

率领乡民过堂听点。村庄辽远,不特老弱奔走守候为劳,胥役亦藉此滋扰,不胜其累。是年



钦奉上谕将编审之例永行停止,至卫丁与平民不同,向亦五年一审。因各省军事丁分屯散处

,绅衿富户自欲保其身家,多方规避,而赤贫狡猾之徒,视为利薮,营谋钻充以致卖富佥贫

,弊窦甚多。是年奉部奏准,改为四年一审。


宣城县

原额二万八千六百五十丁,内除大小乡绅贡举生员优免一千一百三丁外,实在常额当差二万

七千五百四十七丁。每丁征银一钱一分五厘,征银五千九百二十二两六钱五厘。

丁地银数见《田赋》上卷。


南陵县

原额八千九百一十三丁,内除大小乡绅举贡生员优免四百五十丁外,实在常额当差

八千四百六十三丁。每丁征银二钱三分,共征银一千九百四十六两四钱九分。


泾县

原额九千五百五十八丁,内除大小乡绅举贡生员优免八百七十五丁外,实是常额当差八千六

百八十三丁。每丁征银二钱三分,共征银一千九百九十七两九分。


宁国县

原额七千八十七丁,内除大小乡绅举贡生员优免四百一十六丁外,实在常额当差六千六百七

十一丁。每丁征银二钱三分,共征银一千五百三十四两三钱二分。


旌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