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之地,应即责成驻防各该处统兵将领,会同地方官察度情形,就近相机剿抚。兹拟酌定章程,所有未经归顺、情愿剃发归化各社番,每社百人以外者,立一社丁,月给口粮洋五元,春秋发给衣裤四件;至五百人以上者,立一社长,月给口粮洋八元;其有千人以上之社长,月给口粮银十两,春秋发给该社长全家衣裤每季每人各一套。其各社长、社丁口粮,每月皆须亲至地方官衙门请领,务使日益相亲相近,两意浃洽,毫无猜疑,渐至永远诚服。倘有顽梗成性、不肯输诚受抚者,即由该处驻防统兵相机剿办,先礼后兵;总期猛以济宽、恩威并用,以为攻心要诀,不得焚杀滋抚。将来即视剿抚生番操纵之得失,分各将官才能之优劣。合行通饬,札到该县,即便遵照会同统领悉心妥商;有无未尽善处及需用经费数目,详细酌议禀候核夺。毋稍粗疏,致负委任。切切,此札』。

  光绪十二年四月初十日,知县武颂扬会同统领镇海后军兼管屯军补用副将张兆连禀称:案奉宪台札开:『照得台湾生番有未经招抚者,有曾经招抚仍未归化者』。云云此札等〔因〕。颂扬卷查前县虽有番社丁口册底,迄今数年,必有增减;当饬各通事、头人,查造户口清册去后。嗣复一再饬催,始于本年二月间造送前来。查核各册,又多错误,复经转辗驳查,致稽禀复。兹由卑职等会核,恒邑所辖番社,自恒、凤交界之率芒溪起,至后山牡丹湾止,共四十社,均经招抚归化;每社少者数十人,多不过四百余人;历来责成大头人九名约束各社,每名或管九社,或管二、三社,月给口粮自二十余元至四、五元不等;另设素通番语之通事十名,每名月给口粮银六元,以供差遣;历经赴局请领转给。溯自招抚以来,番情尚称安静,惟牡丹、加芝来两社,凶顽成性,屡出杀人;前经颂扬禀明在案。兹核宪札所定社丁、社长口粮章程,原指甫经归化而言。若恒邑番社归化已久,应否变通,将大头人口粮停止,按社分设社丁,每月各给口粮银五元;抑仍照旧办理之处,卑职等未敢擅便。理合开具清折,呈请宪台察核示遵。再,恒邑番社虽经归化,各头人到官,每多不着衣裤,只用短布遮围下身,未免不成礼节;应请酌发衣裤,转领穿着。合并声明。为此备由云云。计禀呈清折一扣。奉宫保爵宪刘批:『据禀已悉,册存,此缴』。

  计开

  内文社一百一十人,金兰玉社二百三十九人,舞理给社四十九人,内狮头社一百二十九人,阿郎壹社一百二十四人,马肉坑社七十九人,加柔梦社六十人。

  --以上七社,共七百九十六人,归内文社大股头人惹碍管辖,月给口粮银十二元,二股头人巴帮管,月给口粮银六元。

  外文社三十七人,阿者美社九十六人,草山社二百零五人,邦武南社七十六人,外狮头社七十八人,大柑马理社九十人,内麻里吧社一百二十五人,中文社七十五人,中心仑社一百五十六人,竹坑社一百五十六人,大加芝来社二百七十三人,外麻里吧社二百三十八人。

  --以上十二社,共一千五百七十一人,归外文社大股头人新瑶管辖,月给口粮银十二元;二股头人取类■〈口朗〉■〈口朗〉帮管,月给口粮银六元。

  文率社一百七十人,高仕佛社二百七十一人,加芝来社二百四十二人,八姑角阿眉社一百四十八人,猪朥束社一百五十人,龟仔角社一百六十二人,牡丹社二百六十一人,壮丹中社六十九人,牡丹礼乃社一百五十三人。

  --以上九社,共一千五百七十九人,归猪朥束大股头人主类管辖,每季给口粮银七十二元。

  射麻里社二百八十六人,四林格社三百四十六人,竹社五十九人,快子社五十人,阿眉番大射社一百七十一人,内八磘社八十人;万里得社三十八人。

  --以上七社,共一千零二十一人,归射麻里二股头人一色管辖,每季给口粮银七十二元。

  外八磘社七十九人,上快社三十三人。

  --以上二社,共一百二十二人,归三股头人潘阿禄管辖,每季给口粮银一十四元。

  龙峦社一百六十五人,大板埒社三十四人。

  --以上二社,共一百九十九人,归龙峦社四股头人潘龟秋管辖,每季给口粮银一十四元。

  射不力社四百四十三人,归大股头人零阿零管辖,月给口粮银六元。

  率芒社五百五十一人,归率芒社大股头人清吻管辖;格淑社二百五十八人,归格淑社大股头人正吻管辖。二社本系枋藔巡检所管地界,因清吻、正吻,光绪八年随同前县蔡麟祥拿获凶番有功,是以详请每月给发口粮银名六元。

  光绪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知县何如谨会同统领后军兼统屯军张协镇兆连,出示剀切晓谕:『照得后山自恒、凤以至台东、花莲港各处,生番数万余众,均能仰体各大宪抚绥至意,同遵王化,一体薙发归诚。业经本统领、本县按社遴选公正之人,立为正副社长,严加约束;此后,必能恪遵条教,痛改前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