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员每月俸薪银四两,养廉银一十两。
  把总四员,一驻防府城,一分防安海汛,一分防东石汛,一分防南安大盈汛。每员每月俸薪银三两,养廉银七两五钱。
  外委八员,原额六员,嘉庆三年抽拨汀州右营一员、陆路提标后营一员添防洪濑。一驻防府城,余分防各汛。每员每月支养廉银一两五钱。
  额外外委三员,驻防府城。
  马战兵五十九名。外委八员、额外外委三员,系支食马战粮,归马战兵数内,共马战兵七十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二两,米三斗。步战兵三百四十四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五钱,米三斗。守兵六百九名。每名每月给饷银一两,米三斗。共额设外委、额外马战兵、步守兵一千二十三名。原额设马战兵七十七名,步战兵二百八十二名,守兵四百一十名。雍正九年,调拨陆路各营步战兵三十三名,守兵四十七名,增入本营安海汛。乾隆三年,调拨步战兵二名入屏南县汛。八年调拨步战兵一名、守兵二名入诏安营红花岭汛。其马战兵额内随粮二十七名、步战兵额内随粮四十九名、守兵额内公粮二十四名,乾隆四十七年,随粮改为养廉,公粮改为公费,裁额一百名。嘉庆三年,添设洪濑乡,抽拨各营外委马战兵十四名、步战兵八十八名、守兵二百名,共三百二名驻防洪濑。嘉庆十三年,抽添台湾北路艋舺营换班步战兵七名、守兵十一名戍防。道光五年,调拨改归台湾城守右军戍防。现存今额。各官自备坐马三十四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兵战马七十匹。每月每匹支草乾银一两。
  驻防泉州府城。马、步战,守兵三百二十二名,官例马一十四匹,兵战马五十一匹。
  一分防洛阳桥南岸寨,辖汛三、塘三。兵共四十一名,马一匹。在寨外委一员,兵八名,马一匹。拨驻浔美汛,兵五名。新桥汛,兵五名。御殿汛,兵五名。洛阳塘,兵五名。新铺塘,兵五名。樵楼塘。兵五名。
  一分防河市汛,辖汛二。兵共十六名,马一匹。在本汛外委一员,兵五名,马一匹。拨驻马甲汛,兵五名。东坂汛。兵二名。
  一分防安海汛,辖汛四、塘六。兵共一百三十二名,马六匹。在本汛外委千、把总一员,兵八十名,马六匹。拨驻古陵汛,兵五名。浯埭汛,兵五名。溪边汛,兵五名。溜石汛,兵五名。桥尾塘,兵六名。下辇塘,兵五名。冷水井塘,兵五名。石龟塘,兵五名。驷行塘,兵五名。潘径塘。兵五名。
  一分防东石汛,辖汛六。兵共九十四名,马三匹。在本汛外委千、把总一员,兵三十八名,马二匹。拨驻白沙汛,兵八名。石菌汛,兵十名。桑柄汛,兵五名。■〈氵丙〉洲汛,兵十名。上冲汛,兵五名。围头汛。外委一员,兵一十六名,马一匹。
  一添防洪濑乡。外委二员,兵三百名,官例马六匹,兵战马一十四匹。
  余分防南安县等汛,不载。
  水师金门镇标左营录其防守本县者,余不载。
  分防深沪水汛,兵三十五名,战船一只。所辖有乌浔、永宁、东店等小汛。
  分防祥芝水汛,兵三十五名,战船一只。所辖有日湖、蚶江、后渚、径边等小汛。
  水师金门镇标右营录其防守本县者,余不载。
  分防围头水汛。兵三十五名,战船一只。
  城门各汛炮位
  安防七城门鉎铁大炮,共六十七座。原额八十八座,嘉庆十一年,移拨二十一座,差弁李得胜押运,运厦门兵船配用。东门城大炮一十七座。内废炮一座,炸碎炮一座。西门城大炮七座。内废炮一座。新门城大炮三座。水门城大炮一座。涂门城大炮一十八座。
  安防各汛炮位,共三十七座:御殿汛,铁红衣炮四座。洛阳台寨,鉎铁炮四座。安海汛,铁红衣炮四座。溪边汛,鉎铁炮一座。东石汛,铁红衣炮一十二座。南安汛,鉎铁炮八座。围头汛,铁红衣炮四座。
  附优卹
  各营马、步战,守兵,每遇丁丧、支银四两。嫁娶,支银三两。其换班过台者,又另有优卹。
  附旧设
  泉州总兵官一员,标下设中、左、右三营。顺治十一年,改为随征中路总兵官,康熙六年裁。
  陆路提标,旗鼓守备各一员。顺治十五年裁。
  晋江营,游击、守备各一员。康熙十三年裁。
  洛阳桥营,游击、守备各一员。康熙十三年裁。
  围头营,游击、守备各一员。康熙十三年裁。
  附民壮、弓兵
  晋江县,民壮五十名。
  雒阳、鹧鸪、浦边巡司,弓兵各一十八名。

  〔校注〕
  〔一〕乾隆《晋江县志》“法石”下有“兵”字。
  〔二〕“民”疑当作“兵”。

  ●卷之十八 武功志

  国家耀德不观兵,而盛世揆文亦奋武。王公设险捍卫,攸资猷略,所存武功爰纪。晋江罕遭兵燹,或海寇潜煽,小丑跳梁,兵行所经,劳绩懋著。于是山川之雄,封疆之固,与经画之辉映,并昭著于典策,而垂庥无穷。圣朝薄海义安,民忘兵革,间有将帅行兵,威武奋扬,师出以律,形势昭焉。志武功。
  唐末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