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谧曰“节伟”。生员林廷龙举报。
  颜氏 名清璧,蔡仲封妻。嘉靖年间人。年十九归仲封,未一载夫殁,朝夕哭奠,水浆不入口数日。百日内以裹帛缢于棺侧。郡守周赠匾曰“珠藏玉韫”;复为诗纪其事。教职王蓝田举报。
  王氏 名四娘,黄宗炜妻,嘉靖间人。年十八归宗炜。甫五月,炜死于贼。氏闻讣号恸,冒锋镝,收骸骨殡之。出簪珥付其姑为夫营葬。遗腹三月,生男,七日殇。时流寇充斥,家贫,与母避居安平。求婚者日至,氏数以正言拒之,自矢必死。至大祥,归夫家,哭奠毕,从容自缢。训导黄清和举报。
  以上采访事实未经请旌。
  国朝
  林氏 泉州城守千总王禄妻。禄原籍山西大同,林莆田人,父元,徙居泉。氏幼通《孝经》、《列女传》。父亡,事母孝;归,敬执妇道。禄调任台湾,卒于官。氏闻讣,忍死俟柩至,哭迎东郊,归奠。越日沐浴更衣自经,时年三十。遗三书,二与弟妹,谓:“夫柩至乃死,庶不负父母之教,无失夫妇之情,唯痛双亲既殁,手足永别,愿弟事舅如母,立志以报所生。”其一奉舅,则谓:“夫族远隔,归葬未能。”嘱以合厝亲坟之旁,代养嗣子,延王氏一脉也。提帅马赠联并给匾额,干隆二十七年旌表建坊。
  梁氏 锡娘,瑞娘。干隆间旌表建坊。以上府县旧志。
  杜氏 陈用妻。用系提标左营兵丁,奉拨往台剿贼,病故。氏闻讣,为位惨哭尽哀。嘱弟妇孝事舅姑,生男过继。遂于是日自缢殉夫,时年二十一。干隆五十四年请旌。
  吕氏 陈天定妻。夫殁,年二十五,矢志殉夫,扃户自缢,从容就义。嘉庆二年请旌。
  萧氏 蔡振文妻,名芸香。年二十七,夫以疾殁。临殡,氏剪发合绾,誓不独生。绝粒,于夫殁后五日,从容拜别老姑,泣嘱娣姒,沐浴更衣,哭奠灵前,一恸而绝。时嘉庆七年六月初六日也。是年请旌。
  林氏 丁春元妻。年二十九,夫殁,托孤于功叔母,随扃户投缳自尽。嘉庆二十四年请旌。
  蒋氏 举人庄树远妻,庠生天衢女。道光癸未年,树远会试回籍,于五月二十九日卒于浙江兰溪舟次。六月十九日,讣到,氏矢志殉夫。是月二十夜,投缳自尽。闻者莫不欷歔感叹。道光四年请旌。
  卢氏 陈明星妻。年二十四,夫殁,矢志殉夫,投缳尽节。道光五年请旌。
  陈氏 儒士林荣梅未婚妻,儒士捷观女。年十五,未婚,夫卒,闻讣即造夫家守贞。越六年,绝粒而死,时干隆四十一年。道光十年请旌。以上县案。
  以上节烈皆已经旌表。
  王氏 林彦中妻,给谏命岳孙女。年二十嫁,花烛之夕,彦中陡得危病。王氏哭曰:“死吾分也。”彦中曰:“能为立后乎?”诺之。彦中卒,氏自是卧柩侧,足不履阈。逮夫弟举男,立为嗣,绝粒,顾诸姒曰:“善抚此孤。”瞑目而逝。
  洪氏 郭齐楷妻,南安声伟女。年二十四,夫殁,孝事舅姑,义方训子。及夫服阕有年,子稍长,母家将夺其志,拜哭夫灵。夜自缢死,时年三十。与齐楷祖母郭主静妻李氏殉烈同月日。夫祖叔举人知县应龚为之传。
  张氏 李肇华妻。夫殁未殓,氏盛服拜哭,乘诸亲出,即闭户经于尸旁。年二十六。
  朱氏 吕氏子妻。归,事翁姑孝。夫殁,既殓欲殉。其家防之密,至卒哭日,乘间键户经死。
  苏氏 高士机妻,名法观。
  黄氏 机胞弟士娶妻,名安观,郡诸生某女。顺治间遭兵乱,二氏闭门缢死。安海同日死节妇女十有余人。
  陈氏 高维新妻。顺治间遭兵乱,赴三官庙边,投潭而死。
  林氏 永宁卫欧阳八哥妻。八哥以医游四方,林纺纴自给。顺治丁亥,山贼至,恐为所污,偕女子二人,投于刘衙前之池,里人葬之。时林之母、家嫂、妹三人,一经于卧内,二赴水死。盖同日有六烈云。
  林氏 永宁卫欧阳琰妻。顺治丁亥土贼入据卫城,林率二女赴水死。里中女从死者十数人。数日尸浮者相抱持,纠结不可解。
  扈氏 邓某妾,北平人。年十七,嫡奇妒,闭之幽室数年。邓殁乃得出。哭奠柩前,遂自经。死衣带中有诗二绝云:“征尘万里伴夫君,冷落深闺哭不闻。薄命蛾眉终见妒,一缣断送到燕云。”“飞燕伯劳今日分,断肠无计暗消魂。愿从野蝶依青草,携手双双到鬼门。”
  欧阳氏 林子聘妻,名肃娘。林病迎归,未婚林殁,女誓不更适,迁居母家。未几,二亲殒。弟幼,女勤苦抚教。林家欲议立嗣,请女归。女曰:“吾生死皆林,固当往。但幼弟未有托。迟之”。无何,寇警,欲掠其弟,女抱持哀号,楚挞不舍,贼帅义而释之。时已委顿,抵气绝。其姊端娘嫁庄某,数载庄殁,一恸而死。有欧阳姊妹贞烈之称。
  曾氏 陈保素妻。夫殁,以夫弟幼,忍死抚之。至成立,乃告庙曰:“叔已受室,陈氏之鬼不馁矣。未亡人今得死所。”遂绝粒七日死。
  黄氏 欧阳复妻,名月娘。夫疾,祷天愿以身代。及死,绝水浆六日。沐浴毕,拜辞舅姑就缳。死年二十五。
  许氏 陈元超妻,名吉娘。元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