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庚寅大风雨。《元史》。
  十三年七月雨白丝,丁卯海水日三潮。《元史》。
  十四年大旱,种不入土,人相食。《元史》。
  明洪武九年大水荡没民居无数。通志。
  二十一年四月壬申地震,五月庚子地复震,八月壬辰又震。《闽书》。
  二十九年十二月壬辰地震。《闽书》。
  三十一年大水坏民庐舍。万历志。
  永乐十四年饥。雍正志。
  正统十年五月大水坏城郭庐舍。《闽书》。
  二年旱。万历志。
  六年旱。雍正志。
  天顺二年饥。隆庆志。
  成化十二年大旱饥。通志。
  二十一年自春徂夏积雨连月,田庐禾稼多为所坏。《闽书》。
  二十二年春三月旱,无麦;夏五月六月大旱,禾苗俱槁;秋复旱,民多流移。九月地震三次隆。庆志。
  二十三年春旱,无麦;秋大旱,无禾。《闽书》。
  弘治六年七月初三日,大风雨自卯至申扬沙石,开元寺西塔葫芦倾覆,林木折无数,城铺粉堞颓十之九,坏官私庐舍商舶民船不可胜计。是年大有秋,甲寅麦复大熟。万历志。
  八年九月八日地震。万历志。
  十一年四月大水。万历志。
  十二年自夏至冬大旱,甘蔗生花,结实如黍,是年大饥。万历志。
  十三年三月地震有声。《闽书》。
  十四年正月十七日地震,是年大旱无禾。《明史》。
  十五年地震。通志。
  十六年七月九日大水漂没民居。
  正德八年旱饥,民采草木实,有饿死者。《闽书》。
  十一年八月地大震。《闽书》。
  十二年地生毛,一夜长二三寸或四五寸,有白有黑,民惊骇莫知所为,两阅月乃没。《闽书》。
  十四年地震。《明史》。
  嘉靖十一年冬,泉州雨雪,次年大熟。通志。
  十五年丙申、十六年丁酉旱,饥民多流殍。《闽书》。
  二十三年五月南门桥十字街燔民居三百七十余间,是年至明年相继大旱,民饿死者载路。通志、万历府志合纂。顾珀《与郡太守书》:“珀闻之,阳能和阴则雨降,若岁大旱,则阳不和阴可知。阴不侵阳则地静,若地频动,则阴干于阳又可知。此不易之论也。吾泉自冬徂夏,亢旱不雨,正二两儿地动六次,天之示人显矣,可不恐惧修省也哉。昔成汤忧早,六事自责;周宣忧旱,侧身修行。古人应天以实,不以文也,仰惟执事投香明神,沿途礼拜祈求雨泽,可谓诚恳矣。其如后稷不克,上帝不临。何况今麰麦无收,田畴难种,百姓困穷,朝不及夕,嗷嗷待哺,将委沟壑。夫物极则变,祸深难测,不可不早为之虑也。且救荒之政,散利薄征,缓刑舍禁,最是切要。伏乞将今岁全灾作速奏报,遐迩饿莩发粟赈济,未纳钱粮暂为停征,招徕商船两平粜买,无情健讼勿行勾扰,监禁轻犯令其召保,庶天意可回矣。愿执事留念焉,生民幸甚!生民幸甚!”又书:“老夫耄矣,素不敢干预官府之事,因见吾泉今岁旱伤重大,百姓艰食,曾陈救荒之策,谅彻台听矣。兹又喋喋干聒何哉?盖吾泉回禄之灾,间或有之,虽守者之弗戒,实氛祲之攸积。有烧毁一两家者,甚至延烧一二十家者,未有若近日南桥之变,延烧四街,计其房价家赀烧毁抢失共银十余万两计,其露宿乏食之民共四千六百有奇。民患于露宿,非钱财不可以坚屋;民患于乏食,非榖粟不可以济饥,此理之必然也。按左氏郑灾,子产临事而备,宽其征,与之财。三日哭,国不市,使行人告于诸侯,陈不救火,许不吊灾,君子知其先亡也。恭惟朝廷设官,本以为民,学者立心,亦期及物。今南桥四街百姓,方遭饥馑荐臻之时,又罹焚炀赫烈之惨,富者尚能支持,贫者将何赖乎!以德消变,转灾为祥,于仁人君子深望焉。近闻大巡藩臬诸公,于祷雨救荒,议狱省刑最为留念,执事本当奉行。至恳!至恳!”
  二十六年八月大雨,郡城南街水入人家,渰至半壁,各乡俱水灾。
  二十九年冬讹言有马精者,其来见火星陨地,妇人犯之辄昏仆,以桃柳枝鞭之乃苏,否则必死。户悬桃柳,夜聚妇女露坐,男子环守之,鸣锣鼓达旦,有司禁不能止。有黄冠者鬻符于市,捕讯之,果得所为火星,众始释然,妖遂绝。通志。
  四十一年郡城瘟疫,人死十之七。市肆寺观,尸相枕藉,有阖户无一人存者。熏蒿凄怆,不可忍闻。市门俱闭,至无敢出。《闽书》。
  四十三年五月淫雨不止,大水入郡城,乡村皆浸,人畜多死。《闽书》。
  四十四年十二月初六日大雪,山村雪厚至三四尺,四五日方消。郡从前少雪,人以为异。
  四十五年正月元日夜地震,墙屋摇动。五月二十一日夜,郡城大风雨如雷响,城楼铺垛多坏,清军馆前大榕拔起,田禾多害。
  隆庆元年正月二十九日酉时地震,二月二十一日未时小震,四月初三日酉时又震。初八日雨,至五月初一日乃止。是月有豹入郡通淮门,至于教场获之。
  二年正月十四日,石笋桥第十二间有梁一鸣三日而折,是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