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君徐国。后鹄仓临死,生角而九尾,实黄龙也。偃王葬之徐中,朱葬作昔,《笺》曰:昔字误,谢云,疑作厝。 云,當作葬。按《博物志》云,偃王葬之徐梁界内,是也。全、赵作厝,戴改葬。会贞按:《御览》三百六十引《博物志》,作葬之徐界中。而《初学记》八引作徐里中,里乃界之误。然则此徐下当有界字。今见有狗垄焉。会贞按:今本《博物志》垄作袭,误。《类聚》九十四引《述征记》,彭城东岸有一邱,俗谓之狗葬,或云,斯则徐偃王葬后苍者也。偃王治国,仁义着闻,欲舟行上国,守敬按:《御览》七十五引《博物志》作周行,考杞梁华周,《说苑》[《女节》]周作舟,古音同。乃通沟陈、蔡之间,朱通作导,全、赵同,戴改。守敬按:残宋本、《大典》本作通,《博物志》作通,《御览》七十五、三百四十七引亦作通。得朱弓矢,以得天瑞,遂因名为号,守敬按:今本《博物志》号作弓,误[七〇]。自称徐偃王。江淮诸侯服从者三十六国。周王闻之,遣使至楚,令伐之。守敬按:《史记 秦本纪》称,周穆王时,徐偃王作乱。《后汉书 东夷传》,穆王令楚文王灭之。张
守节引《古史考》,徐偃王与楚文王同时,去周穆王远矣。然则《博物志》但称周王,但称楚,皆不着其名,盖慎之也。《韩非子》[《五蠹》]云,徐偃王行仁义,荆文王恐其害己也,伐徐,灭之。偃王爱民,不 ,遂为楚败,北走彭城武原县东山下,百姓随者万数,因名其山为徐山。山上立石室庙,有神灵,郦氏于《泗水注》武原县下,叙徐山、徐庙。民人请祷焉。守敬按:以上《博物志》文。依文即事,似有符验,但世代绵远,难以详矣。今徐城外有徐君墓,昔延陵季子解剑于此,所谓不违心许也。朱《笺》曰:季子解剑事,见刘向《新序》。会贞按:已见《史记 吴太伯世家》。《续汉志》徐县《注》引伏滔《北征记》,县北有大冢,徐君墓,延陵解剑之处。《地形志》,高平郡朱沛有徐君墓。《元和志》,徐君墓,在徐城县北三十二里。《一统志》,墓在旧泗州城北九十里,安湖北界。
又东至下邳睢陵县县详《睢水注》。南,入于淮。
济水与泗水浑涛东南流,朱浑涛讹作泽淘,《笺》曰:泽,宋本作浑。赵云:按淘当作涛,朱氏失笺。全、戴改作浑涛。会贞按:上卷称济水与河浑涛东注,是其证。至角城,同入淮,守敬按:《泗水》篇,泗水径角城注于淮,济水亦至角城入淮,故郦氏言济与泗浑涛东南流,同入淮,以见泗济合流,其委同也。角城亦见《淮水》篇。《经》书睢陵,误耳。
校记
[一] 「《春秋左传》……出菏泽」 按:《经》文至分为二止,《春秋左传》以下至出菏泽是《注》文,应另行低一格,钞者误接上,今改正。熊氏未校正,但第二十一册原稿不误。今校卷八《济水》(二)即以第二十一册对校。
[二] 「自是东北流,朱讹作北东流」 按:朱讹作「出东流」,原稿亦误钞为「出东流」,今改正。
[三] 「以济水出其北,东注」 按:原稿(卷八第二页下同)云:在中六年上,朱有「以济水出其北东注」八字,文意与上下文复,今删。影印本仍存此八字,是也。八字不复,《注》意在说明济阴国得名之由。水南曰阴,济水出其北,则国在水南也。此条可见今影印稿本在山东刻《水经注疏》原稿之上。济阴国是景帝中六年分梁,于定陶置,影印稿本文从字顺,于是指北济西定名也句可解。
[四] 「或以令名,赵……如闻喜,获嘉之类」 按:本篇(影印本页四十五)「班固曰,千乘郡有乐安县。应劭曰,取休令之名矣。」令名即其义也。原稿有杨氏按语:「如禄福、长寿之类是也。」赵所举例不贴切。
[五] 「访之故老」 按:朱「故」作「国」,戴改「故」。杨原稿云:按《类聚》引作父,改作父老。今按:《寰宇记》二引作「古老」。
[六] 「即《战国策》……所谓酸枣,虚、桃者也」 按:《秦策》黄歇说秦昭王云:「王又举兵而攻魏,杜
大梁之门,举河内,拔燕酸枣,虚桃人。」高诱《注》云:「桃人,邑名,处则未闻。虚,空也。」朱《笺》引之。今按,据《秦策》则桃为邑名,虚非地名。其义为尽俘桃邑之民,使城空关。「拔」与「杜」、「举」及「虚」皆非地名实字,而大梁、河内、酸枣、桃为地名。如此似文义较顺,但其处何在,则高亦未闻。
[七] 「按《史记 田完世家》」 按:原稿本亦作《田世家》,不辞,今补「完」字,《史记》作《田完世家》。
[八] 「以首垣为二邑」 按:《史记 春申君传 索隐》云:「首盖牛首,垣即长垣。」
[九] 「有长罗泽」 按:孔广陶本作「罗泽」,脱「长」字。
[一〇]「覩蒲城之丘墟兮」 按:朱《笺》本此下有「生荆棘之蓁蓁,蘧氏在城之东南兮」十四字,全、赵、戴本皆有,而《疏》本及原稿皆钞脱,今校补。
[一一]「观典府,宾亭父畴」 按:沈钦韩《疏证》以观典府为句,宾亭父畴为句,似可从。
[一二]「而设舍于濮水之上」 按:《韩非子 十过》篇「好音」下云「设舍以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