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补注》卷七丛台条下(《马武传》中有丛台)。
[三二]「《文选 魏都赋》」 按:杨氏误记,是张平子《东京赋》,今订正。
[三三]「《魏书 道武纪》遂有与慕容麟战于义台坞事」 按:《寰宇记》六十二定州新乐县下引《后燕录》,亦有其事。
[三四]「桓阶为赵郡太守」 按:朱作「桓阶」,沈钦韩《疏证》云:桓楷,按《魏志 桓阶传》作「阶」。
[三五]「悼公四年,诸侯会于 丘」 按:《春秋 襄三年》六月公及诸侯同盟于 泽,《左传》亦作「 泽」,故韦《注》「 丘」即「 泽」。
[三六]「盖商下有缺文」 按:原文当于郦商之封尚有所述,而接叙啸父,其文当更端,孙云有缺文,是也。
[三七]「昔武王伐纣,发巨桥之粟」 按:发粟事在克殷之后,「伐」宜作「克」。
[三八]「《尚书 大传》」 按:据陈寿祺校本《尚书 大传》卷一,事略见《御览》百四十六《皇亲部》,又八百四《珍宝部 事类赋》,陈氏云:疑《尚书》逸篇之文,且与《文选 注》、《御览》所引异,恐非《尚书 传》。
[三九]「从《通典》在肥乡县界之说则非」 按:《通典》百七十八云:漳水横流而入河,在今广平肥乡县界。
[四〇]「《魏都赋》所云,鸳鸯交合,当作交谷」 按:《寰宇记》五十九引此,正作「交谷」。
[四一]「则立于南阳,非此地也」 按:魏晋之丁绍,是一是二,但可存疑。《郡国县道记》不能无所据而着年及立碑之地,遽云承误非亲见以自圆其说,羌无的证。官阶虽同而徐冀地异,魏晋时异,不得已而以其时尚未为冀州刺史,亦属勉强。尤以立碑之地无可弥缝,不得不言非此地,则仍以存疑为宜。
[四二]「封赵顷王子广汉为桑中戴侯」 按:云封为桑中侯可也,封为戴侯则不词,戴其谥耳。赵氏往往作此类语,故于此一发之。今删「戴」字。
[四三]「《通鉴 注》,谓鹿泉水即泜水」 按:胡《注》引《水经注》,泜水即井陉山水,世谓之鹿泉水。
《疏》意谓井陉山水可以云即鹿泉水,若云即泜水则非《注》意矣。
[四四]「封赵顷王子说为乐阳缪侯」 按:此亦不词,当云:「乐阳缪侯说赵顷王子,宣帝地节二年封。」表形式所限分别为格,引文宜改写。本书提及后安乡孝侯皆删其谥。
[四五]「两汉、魏县属巨鹿郡」 按:《汉志》巨鹿郡有郻县,《注》:「莽曰秦聚。师古音苦么反。」
[四六]「又东,列葭水注之」 按:《通鉴》周赧王八年胡《注》引《水经注》同。标点本作「引葭水注之」,则引葭,水名,赵氏据「引」有「长」义,变「引葭」为「长芦」。
[四七]「后魏县非故治,当是太和复置时移此也」 按:《寰宇记》六十三深州下武强县云:「后魏武邑郡城道武皇始二年筑。」
[四八]「《牧传》言武遂城,乃误衍一遂字」 按:《赵世家》悼襄王二年,李牧将攻燕,拔武遂、方城,与《牧传》同,「遂」非衍字。
[四九]「朱无一川二字……」 按:朱本作分为二川北径云云,全、赵读「分为二」句川上增「一」字属下读。戴增「一川」二字。《疏》误。(今据台北本删改「朱无一」以下文。)
[五〇]「守敬按:《魏志》,陵字为河间国治」 按:《三国志 魏书》卷二十《武文世王公传》、《赵王干传》,黄初三年为河间王,五年改封乐城县。「陵字」二字疑有误。
[五一]「《寰宇记》景城县」 按:《寰宇记》卷六十六瀛州景城县,《地形志》作「京城」,标点本有《校记》引杨氏校,但卷六下脱「十六」二字。
[五二]「所谓虖池别者,指虖池别河,无河字亦通」 按:「河」字不宜省。依《汉志》有虖池河,有虖池别河,又有虖池别水,但曰虖池别,究为河乎水乎?别水与别河,孰在虖池之南抑北?如熊氏言,近儒已多误会,此字不省,不更便于读者乎?《通鉴》胡《注》引,正作「别河」,可证也。胡《注》见标点本页三三八六。
[五三]「郭璞称清漳出少山大要谷」 按:郭注少山云:今在乐平郡沾县,沾县故属上党。
[五四]「汉之故县矣」 按:《大典》本、朱《笺》本俱无「县」字。沈炳巽改作「故名」,赵从之。全、戴补「县」字。
[五五]「顾亭林疑之而未下断语」 按:亭林《左传杜解补正》昭十年遂入昔阳条云:「《汉书 地理志》巨鹿下曲阳,应劭曰:晋荀吴灭鼓,今鼓聚昔阳亭是也。此鼓之都而非肥都。其曰在乐平沾县,尤谬。《正义》载刘炫之辨甚明。」据此亭林是刘非杜明甚,何云疑之而未下断语乎?盖杨氏于《左传》宗杜,故其言如此。
[五六]「引《十道志》,并云和顺县本汉沾县地」 按:《御览》百六十三引《十道志》曰:「和顺县,本汉沾县地,即讳阏于邑。又讳为韩之讹字。」据此则《十道志》以阏与为韩邑也。《元和志》亦云:「即韩之阏与邑。」
[五七]「《初学记》仪州下」 按:司义祖校《初学记》,以清刻古香斋袖珍本为底本,但卷八河东道引,不作「仪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