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郦氏自本《史记》,故下云以见于王」 按:杨氏说是也,鲁字自不可去。观《史记 管蔡世家》原文云「举胡以为鲁卿士」,下言「鲁国治」,是其明证。又《周公世家》明言留佐武王,武王崩,成王少,乃代成王摄行政当国。
 [三二]「朱讹作元年」 按:全氏引沈炳巽云:「是建武二十八年封。」
 [三三]「《御览》五百二次都」 按:《校记》未竟,检《御览》二百六十四敬字次都、五百二作「次卿」,九百五十四作「字子都」。
 [三四]「至上蔡西冈北」 按:赵氏云:「至字衍文。」
 [三五]「朱《笺》曰:改本作退」 按:南京图书馆藏善本朱《笺》作「自退」,《笺》曰:「旧本作远。」与影《疏》本引文异。
 [三六]「《后汉书》作 系之。据此, 为劾之误」 按:今标点本《汉书 费长房传》作「劾系之」不误,杨或据俗本。
 [三七]「《太平寰宇记》蔡州新蔡县下云,鲖音纣红反」 按:金陵局本仍作「鲖,音纣」,下无「红反」二字。
 [三八]「全、戴重一汝字」 按:「全」下原有「赵」字。赵本不重,据定本校,今订。
 [三九]「当成周时,南有荆蛮、申、吕,姜姓矣」 按:「时」字,赵改作「者」,依《郑语》原文也。韦《注》云:「成周,雒邑。」韦意成周指地,史伯意谓南直成周之地有荆蛮、申、吕等国,当犹直也。郦《注》改「者」为「时」,变其文意,犹言在成周之时,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诸国矣。而「姜姓」二字,则旧钞者误录末注申、吕姜姓人正文也。今以「姜姓」二字为《注》中《注》。
 [四〇]「与此称尚书异」 按:《疏》云:闻人袭三年四月以太中大夫拜太尉,不误。如《注》言尚书臣袭,当据碑文,碑文可据。袭为尚书当在为太中大夫之前。《灵帝纪》建宁六年十一月曾为太尉,二年五月罢。六月许训为司徒,四年免,则三年时训为司徒不误。袭为尚书当在三年初。杨氏删去「又太尉尊于司徒至司徒臣训」十六字,当已悟其后说之误矣。
 [四一]「王校云:朱同」 按:杨氏云「朱与黄本合,不误」,是也。王氏之误,由于未见朱《笺》本耳。
 [四二]「碑称青陂在县坤地」 按:此页有眉批,当是徐行可氏校此卷时所批,其言对杨氏《疏》颇能阐明,惜字体过小,几难辨认,今重录之于校记。文如下:「《诗 小雅 斯干》:『似续妣祖』。郑《笺》云:『似读如巳午之巳。巳续妣祖者,谓巳成其宫庙也』。孔《疏》云:『《周礼》左宗庙,在雉门外之左,门当午地,则庙当巳地也。谓既在巳地而续立其妣祖之庙,然后营宫室也。』」是郑笺《诗》,孔氏征《礼》,皆以巳午定方位,实亦取卦象之辰为言也。郑氏注《尧典》宅西云「西者,陇西之西」,今人谓之兑山。李翕《析里桥颂》云:「惟斯析里, (坤)兑之闲」,是汉时铭语,山
名,多有以卦名定其方位称号者。郦氏《鲍丘水注》望离自坎,对举缀文,既仿汉石刻辞为之,亦避用南北常语也 《谷水注》云:北川水自干注巽,入于谷。」(按:犹言自西北注东南。)
《水经注疏》卷二十二
   后魏郦道元撰
                 宜都杨守敬纂疏
                          门人枝江熊会贞参疏
   颍水  洧水  潩水  潧水
   渠沙水 朱无渠沙水三字,戴增,赵作渠水,无沙字。
颍水出颍川阳城县西北少室山。
秦始皇十七年,灭韩,以其地为颍川郡,守敬按:见《史记 始皇纪》,郡治阳翟,见后。盖因水以著称者也。守敬按:《释名》[《释州国》]颍川,因颍水为名也。汉高帝二年,以为韩国。守敬按:《汉志》颍川郡,高帝五年为韩国,六年复故。考《史记 高祖纪》五年,立韩王信为韩王,都阳翟,六年,徙太原。《信传》同。此二年为五年之误,无疑。王莽之左队也。《山海经》曰:颍水出少
室山。《地理志》曰:出阳城县阳干山。守敬按:《山海经》文见《海内东经》。《淮南》[《说山训》]、《类聚》八引《博物志》,并云出少室。《地形志》阳城郡,阳城有少室山。《元和志》,少室山在告成县西北五十里。在登封县西十里,颍水源出焉。《地理志》文见阳城县下。《续汉志》刘《注》引《地道记》亦云出阳干山。《说文》及杜氏《释例》、《山海经》郭《注》作出干山,脱阳字,《寰宇记》引《说文》,《左传 宣十年 正义》引《释例》,并有阳字,则郭《注》亦当本有阳字。《元和志》,阳干山在颍阳县东二十五里,颍水一源出此。是少室、阳干并有颍源,《经》、《注》举少室尚未备,故郦氏援《山海经》以明《经》之所自出,称《地理志》以补《经》之所未及,下即就当时之水,分出于阳干、少室者,一一实指之。今颍水有三源奇发,右水出阳干山之颍谷。守敬按:合以为三源之西源。《括地志》,颍水出嵩阳县东南三十里阳干山,俗名颍山,泉源出山之东谷,其侧有古人居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