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叙章华台于《沔水》篇,此《注》但称豫章则章华之说,盖出后人傅会耳。豫章台未详何王所筑?
校记
[一] 「魏王泰、章怀、杜佑并谓扞关在峡州巴水县」 按:《史记 张仪传 正义》亦云:「在峡州巴山县界。」
[二] 「《一统志》以大溪当此水,是也」 按:沈钦韩《疏证》云:「按溇中故城在澧州安福县西北,疑太远。《一统志》又以出奉节县西南山谷之大溪河当之,非也。」
[三] 「《山海经》,高前之山」 按:郝氏《笺疏》云:「泉前声同。」
[四] 「《东观汉记》秭归山……」 按:《续汉志 五行志》亦云。
[五] 「又帝女居焉」 按:《要删》卷三十四出此文,云:「《御览》五十三引,无又字,当衍。」影印《疏》本未收此《校记》,是也,又非衍文。上文大巫山……神孟涂所处云云,叙毕,接叙在丹山西,引郭《注》毕,接叙帝女,承上神孟涂,故曰又帝女居焉。定稿时当已悟,故《要删》所云衍文,遂删去耳。
[六] 「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 按:《御览》五十三引作「不为疾也。」
[七] 「会贞按:《御览》作入绝」 按:宋本《御览》仍作「久绝」(景本二五九页下)。
[八] 「章武元年伐吴,军次秭归」 按:「元」原作「二」,《蜀志》元年次秭归,二年正月先主军还秭归,据此,「二」当作「元」,今订。
[九] 「《类聚》六、《御览》一百八十并引庾仲雍《荆州记》」 按:皆有异文,《类聚》作「归乡县」,《御览》作「伍子胥庙」,讹。
[一〇]「唐天 元年,復為丹楊縣」 按:局刻本「杨」讹作「阳」,漏校改。
[一一]「胡《注》引此作东至流头滩」 按:《通鉴》正文作「杨素引舟师下三峡,东至流头滩。」胡《注》引《水经注》云江水过流头滩云云,是言至者为《通鉴》而非胡《注》。郦《注》则云江水又东径流头滩。祯明元年胡《注》引《水经注》江水过夷陵而东,至流头滩,言《志》乃元年注,涉下《通
鉴》而误耳。
[一二]「唐人诗,朝辞白帝彩云闲」 按:此李白诗,似不必言「唐人」。
[一三]「《御览》引亦无八字」 按:《疏》说不分明。《御览》五十三引作「三日三夜,黄牛如故」,有「八」字,但前四字小异。《御览》六十九则无此「八」字。
[一四]「人自山南上至顶」 按:《初学记》作「顶」,下无「顶容十许人」五字,从略。作「顶」较《注》文作「岭」,似是。
[一五]「秦昭王二十八年」 按:《史记 集解》徐广曰:「昭王二十八年。」
[一六]「行人见之,乘刀竞逐」 按:刀,小船,《诗 河广》所谓「曾不容刀」。
[一七]「江水又东历荆门、虎牙之闲」 按:沈钦韩《疏证》云:「《明一统志》(卷六十二),荆门山在荆州府宜都县西北五十里,大江南,与虎牙山相对。虎牙山在大江北岸,与荆门山相对。(今荆门州亦有荆门虎牙二山。)下有虎牙滩。」
[一八]「闇彻山南」 按:《文选 江赋 注》引盛弘之《荆州记》,「闇彻」作「开达」。
[一九]「乃增一洲,以充百数」 按:《御览》六十九作「乃增一为两以充百数」。「增」犹《论衡》语增之「增」,《广雅 释诂》云:「增,加也。」《说文》曰:「加,语相增也。」
[二〇]「兄盛公,高尚不仕」 按:《注》以盛公为凝之兄。《宋书 凝之传》作「父期公,衡阳太守,兄盛公,高尚不仕」。而《南史 凝之传》作「父期公,衡阳太守。兄盛公,高尚不仕」。两者标点不同,
《南史》与郦《注》合,《宋书》则异。疑当是期公兄,非凝之兄。晋宋人父子之名同之字者多有之,羲,献是也。同名用「公」字,似无其例,记此存疑。
[二一]「以存其人」 按:此「存」字义如《公羊传 襄公二十九年》「正月以存君」之「存」,示不忘也。《礼记 中庸》「其人存」,《疏》云:「存谓道德存在也。」
[二二]「王韶之云」 按:沈钦韩《疏证》云:「《隋书 经籍志》:《晋纪》十卷,宋吴兴太守王韶之撰。」《宋书 王韶之传》:「撰《安帝阳秋》,讫义熙九年, 事,辞论可观,为后代佳史。」可补杨《疏》。
[二三]「《周书》曰:南,国名也」 按:《逸周书 史记解》自南氏有二道至南氏用分为二南国也止。其前无「南国名也」四字,疑有脱误。
[二四]「盖仍故迹也」 按:《一统志》二百六十九金堤条一名黄潭堤下接云:「本朝雍正六年发帑修。」则非古迹何待疑。(今据台北本改「非」为「仍」,改「矣」为「也」。)
[二五]「《御览》六十九引云」 按:《御览》引王韶之《始兴记》语。
[二六]「《通鉴》胡《注》,江津戍在江陵南」 按:义熙元年胡《注》(页三五七八):「江津戍在江陵,南临江浒。」但隆安三年(页三五〇三)《注》云:「江陵县南有江津戍,戍南对马头岸。」
[二七]「江水又东得豫章口」 按:沈钦韩《疏证》云:「《宋书 王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