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余括、余授读书其中,诗云“我爱当窗山献秀,四时不了眼中青”之句。
  临水堂 在二十五都。
  登云塔 南门外,与学宫对峙。一笔凌霄。毁于火,万历十九年,知县王廷绣重建。
  永镇塔 在北门外。南临斗极,北镇坤维。笔凌青汉,奇钟拔世,雄文柱插,重霄势挺,回澜劲气,诚一方之胜概也。毁于火。
  晏公庙
  正顺庙
  名山庙 上三庙在二十六都。
  瑞峰阁 县东。宋嘉定中建。
  观音阁 东门内。一阁巍然,为县补空障缺。万历十八年毁于火。
  临津阁 二十六都固发口渡岸。元至正(原文“年正”,乃“至正”之误。)二十二年建。
  梅斋阁 二十五都黄梅岩之下。宋左正言邓肃建。
  义斋 大湖举人赖福建,以教乡之俊秀。
养 济 院
  原在浮流仓之右,知县裴建改北门外演武场前。知县许培之修。万历二十一年,知县苏民望又于本院内及厉坛前空处,共增架十六间,以居残疾。

漏 泽 园
  在东门外五里龙喷坪。周围有墙,立义冢石在焉。后增南门外康坪。父老咸谓来龙之处,具呈禁止,于龙喷坪一处埋瘗。百姓贪近厌远,多就康坪。

仙  释
  唐裴头陀 尝以铁履渡江,来居栟榈山。剪荆棘,结草庐,趺坐其中。座侧石窍日涌米二升以赡之,客至则增。后人凿而大之,米不复出矣。
  通公 不知其代。《仙箓》云:王公传蓝公,蓝公传通公。三十一都蔡地原人。自幼素,长为曹岩张家佣。一日耕田,众拔秧,公坐田畔不事事。俟众秧毕,用手一挥,数亩田即栽讫。又能返水上行,令田不涸。约日去,众环视之,不得间。撒树叶溪中,成鱼,众趋观鱼,即坐化矣。乡人塑其身,祀为生佛。祈晴祷雨,其应如响。近年被蔡地原人取其中指,灵迹遂减。
  马氏 名五娘。二十七都铜盘人。父马大相,母罗氏。广道元年正月十五日生,容貌丰美。及笄归婚,是夜,身中毒病,夫家弃还其父。父请僧徒送河边,将沉之。忽云雾飚起,有神附人语之,降童引上百丈岩头,得仙果食之。二妹及嫂杜氏来看,五娘以果分与之食,俱得飞升,云是九天玄女度之。今铜盘殿,其祖居地也。及百丈岩、上坪、云峰洞,三处皆有显迹。乡人以木刻像祀之,随所祷祝皆应。唯云峰洞木像一出,即大风随起,彼二处则不然也。
  黄天玄 未知何乡人。住持宜福观。秘传符箓,精五雷祈祷之术,祷雨辄应。后至新庵洞石龛坐化。
卷九 艺文志

永安县治记
编修(清流) 赖世隆撰

  皇帝继统改元之二年,沙县寇悉平。诏以浮流险要之地,分置县以治之,赐其名曰永安。是年,始命古舒韩君隆来知县事。又明年,政既通,乃聚材鸠工,首建县治,定其规制。不逾时,厥功告成,请余记之。按郡志,沙县界于尤溪、将乐、清流三县之间,尝多盗贼出没,而浮流实当其冲,屡遭焚掠。正统间,御史张君淑因通判倪君冕之言,以沙县地远且广,上流三百馀里溪岩险迩,寇巢穴其间。官民睽隔,无以葺奸宣惠,欲奏请分县,予时亦力赞其言。章既上,朝议已允。有司徇私,事遂寝。末年,贼大作,闽中诸邑无城廓者多残破。虽命将出师,诸贼犹分寇旁郡。闻官军次沙县,令有司招抚,乃解归,遣老弱者伪(原文“为”,应为“伪”字。)降。既班师,贼再反复。业馀民重罹祸而死者,又不可胜数。
  朝廷乃敕镇守官、今尚书薛君希琏,总督福建、江、浙诸军讨之。至是,在闽诸大臣及有司莅事者皆能协心合谋,赏罚有章,将士用命。官军民丁始皆奋勇杀贼,直抵浮流以上诸境,斩俘以万计,余贼乃服。事平,佥议经久之计。倪君仍申前议,以余言为质,薛君俱陈其便宜以闻,于是浮流置县之议乃定。遂分沙县二十都上保至三十二都,暨尤溪四都之地以隶之。筑城为之保障,分军为之守御,建学为之教育,凡官府之所宜有者,皆视他县。永安既城,实为延平上流之镇,诸邻县恃以为安矣。嗟夫!不因乱,曷以治?不有废,曷有兴?然治兴于前者,又当保其不废于后也。
  今永安因寇乱而新创,韩君首为之令,能抚绥其民,以成县治,可谓其治于前矣。后之继为县者,尚思置县命名之意,保其治于不废,则民得其安矣。民得其安,则官亦安矣。上下相安,然后可保其治于永久也。予尝招捕躬历其地,而知其实,故韩君请记,予亦不辞,敢书其概,以告夫来者。

新建永安县儒学记
布政(三山) 黄泽撰

  学校,育材之地,风化之源,自古有国家者之所慎重也。我太祖高皇帝混一区宇以来,列圣相承,而于学校之政尤加意焉。故内而京师,外而郡邑,莫不建学,以育天下之英材。由是,八九十年之间,髦士汇进,治化大兴,视唐、虞三代为尤盛也。天顺纪年之初,永安儒学新创。既成,知县、古舒韩君隆驰书具其本末以告曰:“永安地名浮流,属于沙县。正统末年寇作,上命尚书薛君希琏总领天兵讨之。景泰二年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