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近,亦作一程驿券批支。元祐八年,转运司以使星至大濑七十里。大濑至小若七十里,遂罢葛崎驿,不批支。按程,大濑至小若五十五里,使星至大濑实九十里。(底本作“九千里”,崇抄、库本皆作“九十里”,据改。)
  葛崎铺 西取陈湖二十里。
  陈湖铺 西取丰田二十里。大目渡 熙宁九年置,投充不支钱。
  丰田铺 西取大濑二十里。
   已上三铺,元丰六年,并定马递三人,步递四人,急递二人。大观元年,并添急递二人,递马一匹。惟葛崎,崇宁三年行北门路,添厢军二人。政和元年,并减急递一人,罢添马。今并额管十四人,供申一,节级一,铺兵十二。
   大濑驿 侯官保安里。距城九十里,临江。下水口值风,多暂憩于此。
  大濑铺 西取汤背三十里。
  汤背铺 西取小若二十五里。安仁渡 熙宁八年置。
   小若驿 闽清县东北五里。祥符二年重建。
  小若铺 西取嵩滩二十五里。渡 熙宁八年置。绍兴中,以安仁、小若二渡归汤背。
  嵩滩铺 北取常濑二十五里。
  常濑铺 西取朱坑十五里。
   已上五铺人数更改及递马存减,并与丰田同。(底本作“丰田司”,库本同,据崇抄改。)
   嵩溪驿 (底本、库本及崇抄皆题名为“高溪驿”,下注文则作“嵩溪驿”,前“西门铺”注文亦“嵩”字,不应两名歧异,因统一为“嵩”字。)古田县南九十里水口镇。已上三驿,熙宁六年并省併后,独嵩溪驿批支。
  朱坑铺 西取芋洋三十里。
  芋洋铺 西取使华亭二十里,又十里至营顶。
   使华亭 地名黄日。宣和六年,创为星轺食息之地。(底本作“地名黄日”,库本同,崇抄作“黄田”。文末:底本作“食息之也”,库本作“食息之所”,据崇抄改。)
  营顶铺 西取南剑界首五里,又八里至武步,去金沙六十里。金沙至南剑五十里。
    已上三铺,惟营顶崇宁三年行北门路,增厢军二人。其元丰、大观人数及今额,并同前五铺。

南路  

  横山铺 州南九里,取江南铺十五里,旧有马递兵士三人。元丰六年,独不置急脚。(底本于“急脚”以下错简达四页,正之。)大观元年,增步递三人,急递二人。政和元年,罢步递三人后,额管二十四人。今除供申、节级外,铺兵二十五人。
   临津馆 唐名南台。梁开平中,(底本作“梁闽平”,库本作“梁开平”,据改。)翁承赞册王审知为闽王,有《南台路书事诗》。今馆,天圣五年章频作。馆之西南隅,榜“合沙亭”。是时,以谶“四方望沙合”。皇祐间,江东、西始有洲。元祐四年,洲犹中断而为二。林中散积又即馆之东南楹,望合沙之水开轩,(底本作“望合沙□水开轩”,库本作“望合沙临水开轩”,据崇抄补。)仍旧名亭。是岁,许公将为尚书右丞。
  浮桥 由郡直上南台,有江广三里,扬澜浩渺,涉者病之。元祐以来江沙颇合,港疏为二,中成楞严洲。八年癸酉七月,郡人王秘监祖道为守,相其南北,造舟为梁。北港五百尺,用舟二十,号合沙北桥;南港二千五百尺,用舟百。号南桥。衡舟,纵梁板其上,翼以扶栏,广丈有二尺,中穹为二门,以便行舟。左右维以大藤缆,以挽直桥路;于南、北、中岸植石柱十有八而系之,以备痴风涨水之患。縻金钱千万,一出于施者。明年,绍圣元年甲戌十月成。以其余钱三千九百缗分给负郭三县僧寺,以为本钱。俾岁取息,以待缺弊修造。十一月落成,自为文记之。寻又为屋以覆缆柱,架亭于其侧,以憩行者。中亭之北,又有泗洲堂一所,命僧守之,施熟水亭下,而守桥军房亦在焉。南亭之南,复即山为亭,以济川名之。创庵其西。有齐礼、九功、驯翚、嘉祥四里。产钱二贯二百八十八,苗米一十五石二斗七升。轮大院三十主之,以管干桥事,再岁一替。有水手二十一人隶焉,朝夕巡视,白所当修造者,以报逐寺。崇宁二年,公复守是邦,乃于桥南建天宁寺,以庵之田产并归之,命天宁主僧为三十院都管。是时,港已分为三矣。北港,舟十有六;中港,七十有三;南港,十有三。凡一百二只。僧寺产钱,初自五贯以上,令独任其一;不及,则合一二或三四院以为助。盖受船板本钱者,二百一十三所;而受置大藤缆本钱者,又其内三十所。公命籍本钱之目及其要束,(各本皆作“本钱之日”,“日”当是“目”字之误,正之。)一藏之郡案,一付之桥司,使相授受。其略曰:“桥船及板本钱三千三百九十贯。正桥,门船四只、板六间,四院主之,各受本钱六十贯。南港、南岸马头,船一只,板二间,一院管认,本钱亦如之。桥门第二,船四只,板四间,四院主之,各受本钱五十贯。北港、中港两岸,南港北岸马头,船五只,板五间,五院管认,本钱亦如之。其余,每船一只,板一间,各受本钱三十贯。自北而南,船以《千文》为号。(“千文”,即《千字文》。按字以次编为号。)后有废坏,永历息钱兴修,常取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