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管用汉人任。
同 知
治 中
判 官各一员。
推 官二员。
经历司经历
知 事
提控案牍各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
儒学教授
学 正
学 录各一员。
蒙古学教授
学 正各一员。
三山书院山长一员。
医学教授二员。
学 正一员。
阴阳学教授
学 正各一员。
永丰仓盐收纳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盐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
本路常盈库
运司广盈库
在城税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在城站正提领
副提领各一员。
录事司达鲁花赤
录 事
判 官
典 史各一员。
国 朝
置福州府
知 府一员。
同 知一员,管清军海防。
通 判三员。一管粮,一捕盗,一驻古田杉洋,今改驻福宁防海。
推 官一员,司吏一十九人,典吏二十九人。
经历司经历
知 事
照磨所照磨
检 校各一员,司吏一员,典吏一人。
儒学教授一员。
训 导四员。生员廪膳四十人,增广四十人,附学无定员,今六百余人,司吏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员,狱吏一人。
织染局大使
副 使各一员,司吏一人。
常丰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攒典一人。
税课司大使一员。司吏一人。
三山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三山递运所大使一员,吏一人。
阴阳学正术
医学正科各一员。
僧纲司都纲
副都纲各一员。
道纪司道纪
副道纪各一员。
闽 县
诸县职,唐以前不可考。唐置县令,以望,紧、上、中、下别之,而县名沿革多不同。今所载者自宋而下始详云。
宋 置
知 县
丞
主 簿
尉
刘溪巡检各一员。
元 置
达鲁花赤一员,蒙古人任。
县 尹一员,汉人任。
主 簿
县 尉
典 史各一员。
儒学教谕一员。
大义巡检
闽安镇巡检
闽安镇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江南州务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大田站正提领
副提领各一员。
国 朝
知 县
县 丞
主 簿
典 史各一员,司吏六人,典吏一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生员廪膳二十人,增广二十人,附学无定员,今四百余人。司吏一人。
五虎门官母屿巡检
闽安镇巡检各一员,司吏一人。
税课局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大田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河泊所官一员。攒典一人。
侯官县
宋
设官县及学同闽县
甘蔗州巡检一员。
元
设官同闽县
甘蔗寨巡检一员。
洪塘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白沙、小箬二站正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竹崎批引所提领大使一员。
国 朝
知 县
县 丞
主 簿
典 史各一员,司吏六人,典吏一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生员廪增额同闽县,附学今四百余人,司吏一人。
竹崎所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税课局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白沙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小箬驿今有。
怀安县
宋
设官视闽县
鸡菜镇巡检一员。
监盐仓一员。
元
设官同闽县
三县寨巡检一员。
税课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国 朝
知 县
典 史各一员。旧置丞簿,后省。司吏六人,典吏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
五县寨巡检一员,吏一人。
税课局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芋原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递运所大使一员,所吏一人
万历八年裁怀安县并入侯官所置职员俱废。
古田县
宋 置
知县事兼兵马监押
丞
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