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管用汉人任。
  同 知
  治 中
  判 官各一员。
  推 官二员。
  经历司经历
  知 事
  提控案牍各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
  儒学教授
  学 正
  学 录各一员。
  蒙古学教授
  学 正各一员。
  三山书院山长一员。
  医学教授二员。
  学 正一员。
  阴阳学教授
  学 正各一员。
  永丰仓盐收纳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盐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
  本路常盈库
  运司广盈库
  在城税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在城站正提领
  副提领各一员。
  录事司达鲁花赤
  录 事
  判 官
  典 史各一员。
  国 朝
  置福州府
  知 府一员。
  同 知一员,管清军海防。
  通 判三员。一管粮,一捕盗,一驻古田杉洋,今改驻福宁防海。
  推 官一员,司吏一十九人,典吏二十九人。
  经历司经历
  知 事
  照磨所照磨
  检 校各一员,司吏一员,典吏一人。
  儒学教授一员。
  训 导四员。生员廪膳四十人,增广四十人,附学无定员,今六百余人,司吏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员,狱吏一人。
  织染局大使
  副 使各一员,司吏一人。
  常丰仓大使
  副 使各一员,攒典一人。
  税课司大使一员。司吏一人。
  三山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三山递运所大使一员,吏一人。
  阴阳学正术
  医学正科各一员。
  僧纲司都纲
  副都纲各一员。
  道纪司道纪
  副道纪各一员。
  闽 县
  诸县职,唐以前不可考。唐置县令,以望,紧、上、中、下别之,而县名沿革多不同。今所载者自宋而下始详云。
  宋 置
  知 县
  丞
  主 簿
  尉
  刘溪巡检各一员。
  元 置
  达鲁花赤一员,蒙古人任。
  县 尹一员,汉人任。
  主 簿
  县 尉
  典 史各一员。
  儒学教谕一员。
  大义巡检
  闽安镇巡检
  闽安镇务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江南州务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大田站正提领
  副提领各一员。
  国 朝
  知 县
  县 丞
  主 簿
  典 史各一员,司吏六人,典吏一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生员廪膳二十人,增广二十人,附学无定员,今四百余人。司吏一人。
  五虎门官母屿巡检
  闽安镇巡检各一员,司吏一人。
  税课局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大田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河泊所官一员。攒典一人。
  侯官县
  宋
  设官县及学同闽县
  甘蔗州巡检一员。
  元
  设官同闽县
  甘蔗寨巡检一员。
  洪塘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白沙、小箬二站正提领副提领各一员。
  竹崎批引所提领大使一员。
  国 朝
  知 县
  县 丞
  主 簿
  典 史各一员,司吏六人,典吏一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生员廪增额同闽县,附学今四百余人,司吏一人。
  竹崎所巡检一员,司吏一人。
  税课局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白沙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小箬驿今有。
  怀安县
  宋
  设官视闽县
  鸡菜镇巡检一员。
  监盐仓一员。
  元
  设官同闽县
  三县寨巡检一员。
  税课提领大使
  副 使各一员。
  国 朝
  知 县
  典 史各一员。旧置丞簿,后省。司吏六人,典吏十四人。
  儒学教谕一员。
  训 导二员。
  五县寨巡检一员,吏一人。
  税课局大使一员,攒典一人
  芋原驿驿丞一员,吏一人
  递运所大使一员,所吏一人
  万历八年裁怀安县并入侯官所置职员俱废。
  古田县
  宋 置
  知县事兼兵马监押
  丞
  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