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姑苏志》。
  胡 龙 闽县人。洪武戊辰进士。任星子知县,廉勤公正,蔬食布衣,除革吏弊,民深德之,擢监察御史。见《江西通志》。
  陆 引 字惟远,罗源人,性鲠直。洪武中,有荐其材者,上问为政治民之术,引对大称旨,遂授象山县丞,给之以符,有曰:“往,尽乃心,勤乃事。他日来觐,朕将合焉,以考尔职。其敬之哉。”引小臣,天语叮咛,惊喜过望。之官,锄强植弱,吏畏民怀。常俸外,一毫不取。视事二年,计口植蔬,家人盖不知肉味也。以勤民事积劳卒。先一夕,城隍守庙者寝,梦传呼甚喧:“新城隍乃陆丞也。”惊觉,走县问之,而引绝矣。见《宁波府志》。
  林 源 字士仁,长乐人。洪武二十年,以贡中应天乡试。永乐初,知余杭县,首兴学校,劝课生徒,科目得人为盛。均赋役,缓催科。凡部使行县询林令,莫不以公勤廉敏称云。[HT6SS]见《杭州府志》。
  嗣 字继之,一字宗彦,连江人。洪武甲戌,贡入太学。宣德二年,授连州判官,兴利除害,卓有政声。先是州累岁苦剧寇谭应真聚劫为害,嗣亲谕以祸福,悉纳款归化,境内戢宁。擢户部主事,州祀之名宦。后历河南参议,交趾布政,以老丐归。见《连州志》
  李 骐 字孔逸,福清人。洪武丙子乡荐第一。初授陵水教谕,选刑科给事中,坐事谪景川学正。大学士杨荣荐其贤,擢弋阳令,公勤廉慎,吏畏民怀。见《广信府志》。
  萧 福 福清人。洪武末,以儒士授嘉兴县典史。福廉勤宽恕,争讼者咸称其平。虽处卑官,而理剧余闲,读书讲学不辍也。永乐元年,又补乐安典史,其声无改于嘉兴。寻擢为监察御史。见《嘉兴、乐安二县志》。
  李 兴 字希杰,怀安人。永乐初,以国子生授太平府推官,廉慎公恕。入为户部郎,擢知严州府。宽以抚民,严以束吏,设量衡于市,以平交易,催科度缓急预悬之期而民不敢后,闾里无惊呼之扰。改知广州府,行李萧然。见《严州府志》。
  林 真 字汝实,闽县人。永乐乙酉乡荐,授慈溪令。秩满,擢江宁。尝上言时事,文庙嘉纳之。以疾乞补外,改宜兴,能勤于其职。妖贼龚伯谅词所连甚众,真办八十余人。
  吴 复 字克礼,闽县人。永乐间,知印授太平府丰济仓大使。擢海盐簿,改吴县,以才著,遂擢为令,历官工部郎。景泰初,超拜通政,转工部侍郎,遣治河决。还报称旨,命督易州柴炭厂,居久之。天顺七年,以老乞骸,易州吏民诣阙奏留。后屡上疏,又屡乞留。复乃丐省墓,朝廷知其意,遂下复前章得谢。大学士南阳李文达以文华其归。见《嘉兴府志》。
  刘 麒 字伯祯,闽县人。永乐乙未进士,授御史。宣德初,知南康府,作兴士类,勤课农桑,政治聿兴,士民爱而戴之。见《江西通志》。
  陈 灏 字继周,长乐人。永乐丁酉乡荐,授松阳训导,改封川。擢监察御史,疏劾左右奸贪置于法。以佥事督学山西,转陕西按察使,致仕。初,灏为教官时,同郡严烜荐其才于朝,及灏为御史举职,故世以烜为知人。
  林元美 名镠,以字行,闽县人。永乐辛丑进士。授上犹令。重建县治,修举百废,民畏而怀之,擢知宁海州。天顺元年,守抚州,以廉静镇浮俗,忠谨醇悫,政通人和,去后立祠祀焉。初,在海宁,途遇二僧,侦其盗也,亟收之,果他郡越狱者,人以为神。其在抚也,征士吴与弼献“金井水,玉壶水”六字,以况其清节。武林于肃敏公谦,素相引重,元美致政归,书“四知”字赠之,谓“其三知邑、州、郡皆九年,而卒知几以去云。”见《江西通志》。
  陈 复 字鼎初,怀安人。永乐甲辰进士,历户部郎。正统四年,以荐知杭州,廉明简静,讼狱大减。公庭无事,日坐堂上读书,时或与群吏讲解律令。杭,剧郡也,复处之裕如。会以忧去,遮留者数千人。省臣上闻,诏夺情视篆。未几卒,杭民罢市巷哭。贫无以敛,民竞致赙,其子不受,泣曰:“吾父生平清白,讵可殁而污之。”按察使轩袿为归其丧。[HT6SS]见《杭州通志》。
  叶 光 闽县人。永乐间,以明经为南海簿。莅政初,每事逊于尹,及摄邑廉明,吏不敢欺,民歌之:“南海簿,性不贪。百鸟凤,人中难。”见《广东通志》。
  郑 建 字弘中,怀安人。宣德庚戍进士,改翰林庶吉士。宣庙亲试《诸葛孔明可与兴礼乐论》,擢建为第一。未几,授南雄府通判。郡民苦徭役,多逃窜,建奏蠲逋,招使复业。改处州,专莅银矿。民争讼累年,建为均其役,争息课完。闽寇邓茂七反,侵掠浙境,建分守龙泉,率民兵偕其子黼力战数月,斩首五百余级。复奉尚书石璞檄歼除余孽,建又直捣巢穴,散其胁从,还所虏男女二千余人。有司上功,升本府同知,食三品俸。官终浙江按察司佥事,致仕卒。
  林 渭 闽县人。宣德元年乡荐。正统中,知海丰县,惇笃而介,吏民不忍欺。在治未三载,兴利弊革,庶务一新。卒于官。见《惠州府志》。
  孙 珏 侯官人。以贡宣德间知铅山县,清勤仁肃。秩满当代,民不忍其去,赴阙丐留。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