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际仓斗级一名,银四两五钱,闰年俱无加。)
  本县学:斋夫四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四十八两,闰年每名加一两;膳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门子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十四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库子二名,每名银五两四钱,共一十两八钱;斗级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十四两四钱;殿夫一名,银四两,闰年俱无加。看守布政司并府馆门子各一名,每名银二两;按察分司门子一名,银四两,共八两;山川、社稷、邑厉三坛坛夫各一名,每名银八钱,共二两四钱;五里渡渡夫二名,每名银四两,共八两;霍口渡渡夫一名,银三两五钱,闰年俱无加;县前铺兵五名,鳌峰、应德、护国、福源、新丰五铺,每铺兵四名,共二十五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百八十两,闰年每名加六钱。
  古田县每丁派银五分八厘八毫七丝五忽三微四纤,每石派银一钱三分七厘三毫七丝六忽,该银二千一百八十两一钱;闰年每丁加三厘九丝二忽一微九纤三渺,每石加七厘二毫一丝五忽一微一纤八渺,该银一百一十四两五钱一厘一毫。
  都察院:祗侯二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二十四两,闰年每名加一两。
  察院:皂隶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总兵府:皂隶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十四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六钱。
  布政司:弓兵十名,银一十两八钱,闰年加九钱;中解户一名,银三十两,闰年无加。
  按察司:马夫一十七名,每名银四两,共六十八两,闰年无加;皂隶二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共二十一两六钱,闰年每名加九钱;护表夫二名,每名银五两,共一十两,闰年无加。
  分巡福宁道:门皂、弓兵银一十九两,闰年共加一两五钱八分三厘三毫;都司断事司祗侯一名,银一十二两,闰年加一两。
  本府:祗侯三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三十六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三十名,每名银四两,共一百二十两,闰年无加;皂隶二十二名,每名七两二钱,共一百五十八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大储库库夫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司狱司狱卒一十三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共一百四十两四钱,闰年每名加九钱。
  本府儒学:斋夫四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四十八两,闰年每名加一两。本府常丰仓斗级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每名给七两二钱,余存库备查盘等用。)
  本县:祗侯九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一百八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四十名,每名银四两,共一百六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五名、皂隶二十二名、库夫二名、库书手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四百二十三两二钱,闰年每名加六钱;禁子五名,每名银九两,共四十五两,闰年每名加七钱五分;预备仓斗级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每名给募役银七两二钱,余存备查盘搬运人夫纸札等用)又看守东、西、北仓斗级五名,每名银一十两,共五十两解布政司充饷。
  本县儒学:斋夫六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七十二两,闰年每名加一两;膳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一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库子二名、斗级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六两;殿夫一名,银四两,闰年俱无加。看守布政分司门子一名,按察分司门子一名,每名银二两,共四两;水口驿馆夫二名,黄田驿馆夫一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共三十二两四钱;杉洋、捕盗、秀峰、上洋、石出五公馆门子各一名,每名银一两,共五两;豫洋、竹园二公馆门子各一名,每名银二两,共四两,嵩溪公馆门子一名,银一两;魏、熊二公并李延年三祠门子各一名,每名银一两,共三两;山川、社稷、邑历三坛坛夫各一名,城隍庙门子一名,每名银八钱,共三两二钱;县前、万安、谷口、汤寿、牛头五渡渡夫各一名,每名银三两,共一十五两;朝天渡渡夫四名,每名银三两五钱,共一十四两,闰年俱无加;又收渡船工料银一两五钱。县前铺兵五名,曹洋、茶亭、崎岭、汤寿四铺,每铺兵三名,共一十七名,每名银五两二钱,共八十八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四钱三分三厘四毫;常濑铺兵八名,朱坑、秀岭、谷口、豫阳、竹园、云顶六铺,每铺兵六名,共四十四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三百一十六两八钱,闰年每名加六钱;秀峰、幽岩、樟峰、杉洋四公馆,径递公文夫各一名,每名银二两,共八两;黄由、上洋、县前径递公文夫三名,每名银三两,共九两,闰年俱无加;杉洋馆弓兵三十名,每名扣银三两六钱,共一百八两解布政司充饷。
  闽清县每丁派银四分四厘二毫二丝一微,每石派银一钱三厘一毫八丝一征六纤,该银六百九十二两八钱;闰年每丁加二厘五毫五丝二忽五微九纤二渺,每石加五厘九毫五丝六忽四纤八渺,该银三十九两九钱九分一厘七毫。
  都察院:祗候一名,银一十二两,闰年加一两。
  察院:皂隶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总兵府:皂隶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布政司:富户一名,银二两。
  分巡福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