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一厘有奇。
  新增屯丁七百七十四丁,每丁征银二钱四分八厘七毫四丝五忽九微四纤九沙。[HT]共征银一百九十二两五钱二分九厘有奇。
  削免额银一千二十九两五钱三分一厘有奇。
  匀贴颜料不敷正价银一百八十两九钱一分四厘有奇。
  以上丁口、田地、正杂附屯额征,共银五万九千一百三十七两五钱二分七厘有奇。
  存留额载:支应项下银七百一两八钱六厘有奇。经费项下银三千一十四两七分七厘有奇。
  驿站项下银三千六百七两八钱。
  支发项下银一千八百九十两三分九厘有奇。
  二卫经费项下银一千七百五十一两六分九厘有奇。以上共存留银一万九百六十四两七钱九分三厘有奇,内除奉裁银四千二百三两六钱一分九厘有奇,实应留给银六千七百六十一两一钱七分三厘有奇。
  尚该额银五万二千三百七十六两三钱五分四厘有奇。内户、礼、工部原额折色,改折新增价脚,屯折归并,共银一万八千三百九十三两四钱四分五厘有奇。
  本色办解颜料价脚银四十四两九钱四厘有奇。
  裁扣裁官,并节年续裁、新裁除奉文复给外,尚额银八千四百九十三两三钱三厘有奇。
  兵饷额银二万三百八十二两四钱六分六厘有奇。节年垦复田园并盐田租税共银三千二百九十三两八钱三分三厘有奇。
  新裁站银一百三十五两八钱。
  编审屯丁共额银四百一十六两六钱四分九厘有奇。削免额银一千二十九两五钱三分一厘有奇。
  匠班匀入田粮内征解银五两五钱。
  以上额派起运兵饷等项,共银五万二千三百七十六两三钱五分四厘有奇,除节年豁免无征银一万八千七百二十两四钱三厘,实征银三万三千六百五十五两九钱五分一厘有奇。
  额征本色米除节年豁免外,实征米七百九十七石六斗九升四合有奇。

宋、元、明田赋附
  

  宋 田赋
  太平兴国五年,有言两浙大户租赋反轻,贫下之家输纳则重。是时,本州隶两浙。乃诏朝臣王永、高象先赴州相度,于是官私田产概命弓量。以闽时沿征白配钱米衮为租额,均定总夏税钱二万三百八十四贯有奇,苗米十七万三千九百四十余石。未几,复诏著作郎李安再至,始蠲异时诸杂沿征物色,更以官私田产均为中下两等定税。中田亩产钱四文四分,米八升。下田亩三文七分,米七升四勺。园亩一十文。丁人输钱百。总为夏税钱一万五千六十三贯二百六百,米一十万二千五百二十八石四斗六升八合。咸平初,夏税及身丁钱总二万九千七百四十四贯有奇。大中祥符四年,诏放身丁钱,独夏税七千六十九贯有奇。自后,苗米一十万七千余石。元祐中,产钱八千五十九贯二百一文三分三厘,米一十一万一百五十五石三斗四升三合。建炎以来,夏税仅增旧额七千有奇,米仍旧。绍兴十九年,行经界法。出以名色定等,乡以旧额敷税。列邑之地各有高下肥硗,一乡之中,土色亦异。于是或厘九等,或七等,或六等。杂地则或五等,或三等。多者钱五文,米一斗五升。最少者钱一分,米仅合勺。以今垦田,若园林山地等项亩较之国初,始增十倍。夏税比祥符后加一千缗,苗米比庆历后加四千余石。《三山志》
  宋之田,曰垦田,四万二千三十三顷,一顷一十八亩三角三十三步。园林、山地、池塘、陂堰等六万二千五百八十八顷五十一亩二角四十五步。曰官庄田,一顷九十亩三角四十六步。[HT6SS]租课钱一十贯二百文足。官庄、园林、山地、池塘、陂堰等一千五百七十顷八十四亩二角二十四步。租课钱五十五贯五百四十七文。曰赡学田,旧管田七十六顷七十八亩一角一十四步,园林、山林、屋基埕、池塘、坂等一百二十五顷四十五亩二角三十二步,房、廓屋六十八间,屋地基一十二所。续添田园、沙洲地一十七顷五十亩三角三十八,屋一十八所,庵基地一所。租课钱四千二百七十七贯六百二十九文足。房、廓屋基地钱四百二十九贯二百六十文足。白米二千四十三石五合。糙米二百九十九石八斗八升九合。豆麦杂子一百三十四石五斗八升。曰职田,二十一顷九十亩一步,园九百四顷九十四亩一角五十三步。租课钱一千一百二十四贯五百八十文足。米四百二十一石四斗二升六合。曰沙洲田,二百七十一顷九十八亩二角三十步。曰海田,一千二百三十顷有奇,外长五千六百二十丈。
  夏税产钱,十二县总八千一百四十八贯三百二十六文。久例以三千六百九十贯,折科绸一千匹,裨布一万匹,小麦一千五百石。皆估纳月中价,令人户输纳,计钱二万六千七百五十贯文足,外四千四百五十八贯三百二十六文,纳铁中半钱,计钱三千二百九十九贯一百六十一文。
  秋税苗米,十二县总催一十一万一千二石三升五合。久例以一万八百四十三石八斗估纳月中价,令下户纳钱计四万九千八百八十一贯四百八十文足,外一十万一百五十八石二斗二升五合,于内科本色白米四万六千五百四十一石五斗九升五合,余碾糙米六万七千二十石八斗三升,分州县仓送纳,支官兵粮俸及椿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