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地妻。
  刘氏,叶元鼎妻。
  王氏,佘起蛟妻。
  郑氏,林达志妻。
  马氏,何九皋妻。
  张氏,何麟书妻。
  王氏,叶廷章妻。
  翁氏,王亨曾妻。
  林氏,李肇芳妻。
  李氏,王元定妻。
  赵氏,游朝焕妻。
  林氏,陈敦夫妻。
  陈氏,史文威妻。
  甘氏,林鸿盘妻。
  程氏,周振台妻。
  林氏,王利宜妻。
  陈氏,潘文纲妻。
  林氏,佘可华妻。
  林氏,萧家梅妻。
  夏氏,胡志浩妻。
  谢氏,林邦龙妻。
  许氏,萧国栋妻。
  高氏,叶天培妻。
  郑氏,王元立妻。
  甘氏,邓德生妻。
  江氏,余子明妻。
  许氏,吴大鹍妻。
  吴氏,姚国梁妻。
  郑氏,林厚光继室。
  未经旌表贞节
  孟氏,周良柱妻。
  吴氏,周 溉妻。
  姚氏,张思食妻。
  杨氏,张仪岱妻。
  程氏,国子监生唐洪基妻,守节三十四年。
  刘氏,江子恭妻,守节五十六年。
  曾氏,郑廷梅妻,守节四十年。
  曾氏,郑宗长妻,守节四十二年。
  林氏,郭忠本妻,苦节四十一年。
  林氏,郑朝宗妻,守节三十四年。
  陈氏,高麟妻,守节三十三年。
  林氏,施长华妻,守节三十四年。
  嘉氏,潘思朗妻,守节四十余年。
  陈氏,潘茂宾妻,守节五十四年。
  许氏,黄道暨妻,守节三十年。
  黄氏,林 升妻。
  郭氏,林雄臣妻。
  明以下贞烈
  黄氏,方鸾妻,名三小。年十六,适鸾,未四载鸾卒,黄遂自杀,时洪武九年。
  林氏二女,长金小,次玉小,壶江村禧女也。金小年二十,嫁连江郑辉,产一子,玉小笄而未字。嘉靖间,倭寇其乡,金小适归宁,与妹扶母乘舟避之。贼突登舟,金小即置其子,谓母抱还郑,与玉小皆投于江。数日二尸逆流而上,其父取葬之。
  方氏,赵天麟妻。嘉靖中,倭入长湾,天麟出御贼,举家浮江。贼突至舟,驱天麟父母入水,方与天麟妹坤淑俱年少,恐见污,相持投水死。
  郑氏,林恒妻。嘉靖中,倭掠各乡,氏匿山中被执,驱之不行,胁以刃,不从,遇害。
  倪氏,名善,未笄,父母没,闺居不嫁,纺织治生,抚兄子,以所羡增置祭田。年八十四卒,子侄义而服之,葬祖坟,奉祀不绝。
  叶七娘,翁文熺妻。隆庆三年,海寇劫其乡,虏男女七十余人。叶不行,以刃逼之,呼曰:“吾死不从贼。”贼怒,断其两臂而死,官为给葬。
  林莱姐,参政舜道长女,许字中丞陈省子长源。长源夭死。闻讣,乞归执夫丧,父母不可,日夜号泣,矢志靡他。其妹仁姐,至友,姊不荤亦不荤,不寝亦不寝,积劳瘁先卒。莱益愤郁,呕血数升,将死,嘱父母以榇归陈合葬。中丞铭曰:“陈之女,林之子,聘未婚,誓同死。择所藏,姑与处。山苍苍,首阳似”。
  林玙芳,尚书燫女孙,户部员外世吉女也。许吴尔雅,未婚,尔雅卒,女年十六,即欲奔丧,父母难之。女重违父母意,持斋不履阈外者十二年,死曰:“葬必归吴”。合掌诵梵语而瞑。
  廖璧,许嫁彭梦槐。梦槐父死,女去容饰不御,若心丧然。年十八,归彭有期矣,梦槐舟行溺死,女闻讣即欲自经,母防视,弗获。乃请于祖母及母,往视殓,抚尸恸哭。尸泪出,口鼻血迸流,氏为舐之,遂守贞不去。万历间,诏旌之。
  陈聪小,许字黄应龙。应龙卒,陈奔其丧,事孀姑刘淑真,形影相吊,姑亡随没。万历间诏旌焉。
  陈氏,士宗女,年二十适林霖懋。霖懋卒,氏绝粒五日,投缳而死。
  吴氏,曹国辅妻。国辅赴江右,病卒,氏闻讣,急觅人舁棺归,将小祥,服毒死。
  马氏,林凤仪妻。氏琼州人,凤仪客粤,娶之,年十六携归闽。凤仪病笃,屡目氏涕下,氏曰:“妾知君意久,倘欲妾先行,但谋所以殓君者”。于是出簪珥,为治丧费,先一日哭拜夫前,曰:“请先君行,九原有知,当以相俟。”遂自尽,时年二十四。
  陈贞宋,林钟相继室。夫谒选,卒于京,氏闻讣,不食经旬,吞金环不死,又服毒药乃卒。盛暑中,天大霜雪,邑侯以“节烈飞霜”旌其闾。
  陈益使,太仆卿翀之女,年十九,许配侍郎林如楚曾孙佐。未行,佐卒,益使守贞三十年,不出户庭,持斋诵经,寿五十终。
  王淑京,督学宇女,静慧知书。许配御史中丞薛梦雷孙高,未行而高夭,女欲奔丧,其兄以未承父命,不许。无何父卒,女屏去膏沐,缟衣茹素,坐卧小楼九年。其翁为立嗣,备礼迎去,既至,自为文哀奠故夫。守贞孝养,三十余年如一日。初,高有婢如珪,侍病者也,感妇义亦不嫁,呕血死。
  黄懿恭,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