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四十年。
  杨氏,陈馨若妻,年二十五寡,历节四十年。
  叶氏,郑家望妻,年二十三寡,卒年七十有五。
  胡氏,陈异木妻,年二十五寡,历节五十年。
  孙氏,陈子安妻,年二十四寡,历节六十年。
  陈氏,林子富妻,年二十四寡,历节三十年。
  游玉小,吴应聘妻,年二十六寡,卒年五十九。
  孙超姐,陈祥英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五年。
  刘氏,林大仪妻,年二十六寡,历节三十余年。
  黄氏,陈钦若妻,年二十五寡,历节垂六十年。
  田氏黄大昌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五十六年。
  魏氏,赵功寅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年。
  陈氏,林义灿妻,年二十七寡,历节三十五年。
  夏氏,郑翥妻,年二十三寡,历节三十五年。
  邓氏,郑邦烃妻,年十九寡,历节三十五年。
  滕氏,翁达行妻,年二十七寡,历节四十五年。
  陈氏,吴益占妻,年二十二寡,历节三十余年。
  傅氏,吴希攀妻,年二十七寡,历节三十年。
  林氏,郑植妻,年二十二寡,历节四十余年。
  周氏,陈时照妻,年二十六寡,历节三十余年。
  张氏,刘尚永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郑氏,赵时文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陈保小,薛士礼妻,年二十四寡,历节三十年。
  孙氏,林光福妻,年二十三寡,历节三十余年。
  林珠姐,陈宇元妻,年二十一寡,历节垂五十年。
  李氏,郑时凯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张氏,诸生陈廷枝妻,年二十七寡,历节三十五年。
  冯氏,陈理玉妻,年二十九寡,历节三十七年。
  陈氏,李士开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五年。
  邱进小,林文焕妻,年二十六寡,历节五十年。
  陈玉姐,王周中妻,年二十五寡,历节三十余年。
  滕氏,陈祖望妻,年二十九而寡,历节三十年。
  连氏,林经训妻,年二十五寡,历节垂三十年。
  孙氏,杨元五妻,年二十六寡,历节三十余年。
  林氏,陈有叙妻,年二十九寡,历节三十余年。
  张启小,陈鸣褆妻,年二十九寡,历节三十年。
  黄和小,叶森然妻,年二十九寡,历节三十余年。
  萧真姐,诸生王大元妻,年三十寡,历节二十余年。
  叶梅吉,陈公论妻,年三十寡,历节二十余年。
  张氏,林朝宜妻,年十九寡,历节四十余年。
  郑氏,吴翰占妻,年二十八寡,历节三十余年。
  许字林礼如,贞女吴氏。
  许字陈光顺,贞女蓝惊小。
  许字陈兆镇,贞女章德梅。
  明以下贞烈
  谢贞小,谢玉璇女,许字黄羽。未婚,羽卒,贞小闻讣,号恸几绝,奔羽殡所,誓不归。姑病,割肝以疗,随广积薪草,置庭前,莫知其故。迨姑卒,丧事毕,端坐薪上,纵火自焚。孝宗降诏旌之。
  许松姐,许元宴女,年十七归陈博善。夫罹重疾,嘱氏曰:“汝未有子,当择他适。”遂殁。氏抚膺恸哭。盖棺后,即缢以殉。巡按白贲悯其节烈,为之殡殓焉,仍书匾表其门曰:“孝义”。
  郑定姐,黄正旭妻。夫病笃,氏亦绝食。夫殁,自缢死。
  谢清小,归朱英。阅月,英死。不食三日,乘间登楼缢死。
  陈英颖,陈启震女,归刘以水。夫死,不食,卒。
  林顺德,知州林金女,许字孙梦弼。梦弼死,女随父任,闻讣,乃素笄缟衣,泣告父母,乞归。父母为治装具,附大母归。至夫家谒舅姑礼成,拜奠夫殡所,养姑以终。当事为之表云:“奔未面之夫丧,苦冰霜而誓死不二;执无子之妇道,甘藜藿而孝养匪亏。”万历间旌。
  傅夏姐,郑邦槐妻。夫质于寇,妇沤麻自给。久之,人言夫死,妇方绩,遂入室自缢。
  吴钦顺,孙晟妻。夫死,周岁忌日,一恸而绝。
  魏六姑,处女也。年十六,父大椿病死,母遗其孤绮而嫁。时绮方周岁,六姑朝夕持以泣,知不可他托,遂不字,竟抚弟终其身。绮后衍至千余指,皆六姑之贻也。魏氏至今岁时祭之,称:“在室六姑”云。
  陈聪小,陈邦权女,许配黄应龙。年十六闻夫讣,泣曰:“夫死,姑谁养?”姑刘淑真,盖黄缙之妻,早寡,抚其子以立者也。陈因遂欲奔丧,母止之,引刀欲自刎,母不得已,与偕行。至黄家,哭尽哀,易服拜姑,遂不归母家,与姑同寝处。凡日用器物,终身不与人共,一日,小叔动其頮巾,立碎而弃之。姑亡筑墓,以夫附焉,陈亦随殁。万历十六年,诏与其姑并旌。家贫不能葬,闽县董应举助成之,且请于兵备使者吕纯如,表其墓。
  张仲玉,许配陈舜位。早夭,仲玉年十八,闻讣,谋归陈,亲难之,泣而曰:“父母为玉受聘,我即陈家妇矣。”遂奔夫丧,拜姑,括发去饰,避人独栖。辛巳正月,邻家火,身凭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