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新河、众兴去者,应在该口验缴印票。

  后湖口

  坐落桃源县地方。距大关二百二十里,住民房五间。从前亦系白洋分口,并于康熙五十九年起另发印簿印票,差役住宿稽征。凡自亳州、徐溪口、虹县一带装运货船往南去者,在该口按照梁头尺寸输纳北钞,每尺纳银二钱五分,填给印票,执赴大关验缴,向无折报之例。如由盱眙载货南去北去者,亦俱在该口一例输纳北钞。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后湖、归仁集去者,应在该口验缴印票。

  以上十二口所收钱粮随正加一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关库。

  轧东口

  坐落阜宁县东沟地方。距大关一百二十里,住民房九间。凡安东、海州出产豆、麦由马家荡南去以及南来杂货、木植,于康熙二十八年题准在该口收税。豆、谷每石正银二分,以六二五折算报纳。至雍正七年,复经题准,改照扦量见数计石,按则征收,豆、谷每石五分,七折扦算,八折报纳,现在遵行。其农家籽粒、庄收稻谷柴草,例不征税。向有巡查分口二处,一名魏家滩,在本口之东,其处水深,每多货船停泊,应查明令赴本口挂号扦量纳税;一名益林,在本口之南,相去七里,凡豆杂货物自陆路来者,俱至此下船,亦应令赴本口报税。又,清沟分口一处,距本口三十里,向于该处分役巡查,嗣因北来豆麦粮食有从此雇船出荡者、南来杂货木牌有至此卸卖者,肆行无忌,实为轧东口漏卮,当于河心钉桩木二排,以绝走漏。至乾隆五年,复经酌定,撤去桩木,设立税房,分役巡查,现住民房三间,所收钱粮汇入本口报解。其各口报往轧东、益林等处去,以及由陆路往下河去者,俱在该口验缴印票。

  流均口

  原设盐城县属之流均沟地方。乾隆二十年因该处地势卑洼,屡被水患,题准移驻于山阳之泾口,住民房六间,距大关八十里,实去流均不远,故其名不易。凡自淮城东门外涧河至马家荡往来货船,向系轧东口分役稽征,所收钱粮附入轧东汇解。嗣于乾隆十五年一体另请商填印簿,给发印票,设役征收。至农家籽种、庄收稻谷、日用柴米以及淮城东门、车桥等处不过流均口远去出境者,听其往来装运,例不征税。其大关各口货船报往下河、车桥等处去,应在该口验缴印票。

  以上二口所收钱粮止纳正项,例无火耗,每半月一次解赴关库。

  统计淮关征收钱粮口岸十四处,均请有部颁商人亲填循环各簿及户科季簿,按照登填,年满汇解考核。

  军饷口

  坐落山阳县南湖所地方。在南角楼对河,距大关二十里,住民房八间。凡南来北去一切货船,俱在该口查明包捆件数、舱口浅满、分别花色,概令客贩自呈石数斤重,注明下卸处所,登填号簿,给发印帖,执赴大关投税。仍逐日将过口船货开报二纸,一送署内,一交大楼查核。如系往来空船以及淮城、湖嘴下卸米谷例不征税,该口查无夹带货物立即放行。至在大关并各口纳过钱粮南下货船,该口逐一验收印票放行。其每年重运粮船盛行之际,设遇河道拥挤,碍难稽查,则暂行分役对河两岸查办。

  上一铺口

  坐落山阳县西湖嘴地方。距大关七里,住民房七间。凡南来货物在湖嘴下卸或往安东去者、□□装豆麦及在湖嘴贩货南去者,均在该口扦量[称]查见数,登填号簿,给发印帖,执赴大关完纳钱粮,验票放行,仍逐日具报送署核查。如有落地商税者,随盖棕印以便发卖,如无棕印即系漏税。至北来货物在该口下卸已经报过钱粮者、并下河来货船在湖嘴上一铺卸者,俱在该口收票验卸。
  乌沙河口

  坐落山阳县乌沙河地方。距大关三里,住民房九间。凡自淮北等处装运土产货物及醃萝蔔、莴苣、盐包、灰等项往南河去或南去者,与南来木植在乌沙河卸者,俱在该口称量斤重石数,点明包篓件数,给发印帖,执赴大关报纳钱粮,仍逐日报署查核。其各口货船报往淮北以及本[口]卸者,俱在该口验缴印票。

  清江口

  坐落清江闸口地方。原属山阳,今隶清河,距大关十五里。先于康熙二十四年以该处去外河口甚近,酌行裁汰,嗣又复设,现住民房八间。凡南、北、西河进口货船在清江下卸或回空粮船下卸货物,以及清江贩买货物他去,俱在该口称量见数,登填号簿,给发印帖,令赴大关完纳钱粮,执票分别验卸放行,仍即报署查核。至零星一二石货物,概行押赴外河口,就近输税领票开行,以省小贩往返之劳。其南来过大关以及安东、周闸等处过天妃外河纳过钱粮零星货物在清江下卸者,该口对票验卸。如有落地商税,钤盖棕印。

  以上四口系稽查走漏之处,并不征收钱粮。

  抽分附

  上一铺众兴集军饷仲庄清江长山窑湾天妃

  以上七处,自康熙三十年起,题定每年重运粮船过淮时,分差丁役在于各该处稽查。遇有粮船下卸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