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五块寮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松子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下大安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西临海。
  四块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七里。
  三块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头前厝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后厝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北■〈氵卡〉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磁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上饭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顶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铁砧山脚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知高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六份子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八里。
  前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后湖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上高园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下高园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马鸣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南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牛埔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风空吼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五十九里。
  营盘口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南与台湾交界。
  埔姜林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
  甲六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南与台湾交界。
  横圳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
  顶溪洲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
  龟壳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西临海。
  顶脚踏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西临海。
  下脚踏庄在县治之西南,距城六十里。南与台湾交界,西临海。
  ——以上八十三庄,俱在大甲堡内。
  番社
  猫阁社距县南六里。男女共二百八十余丁口;屯丁三十名。
  新港社距县北八里。男女共一千余丁口;屯丁五十二名。
  后垄社距县北九里。男女共三百余丁口;屯丁三十九名。
  吞霄社距县西南三十二里。男女共一百八十余丁口;屯丁二十五名。
  苑里社距县西南四十二里。男女共一百八十余丁口;屯丁一十二名。
  房里社距县西南四十四里。男女共一百八十余丁口;屯丁四十四名。
  大甲东社距县西南五十五里。男女共一百五十余丁口;屯丁七十二名。
  大甲西社距县西南五十六里。男女共一百余丁口;屯丁四十名。
  日南社距县西南四十八里。男女共一百余丁口;屯丁七十四名。
  日北社距县西南四十五里。男女共一百五十余丁口;屯丁七十名。
  猫盂社距县西南三十五里。男女共八十余丁口;屯丁八名。
  双寮社距县西南四十七里。男女共一百七十余丁口;屯丁四十二名。
  双寮东势社距县西南四十七里。男女共一百余丁口;屯丁四十四名。
  ——以上一十三社,皆久化之番。其饮食、衣服,与齐民无异。
  麻里力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沙力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石角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耶丹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雪麻歹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瓦丹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卫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云保岩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违迷力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沙向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大目淮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查那角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下楼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八卦力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舌牙苔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沙雾落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马凹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八力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马那邦社距县东三十余里。
  皆呐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耶域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水尾社距县东二十余里。
  ——以上二十二社,皆初化之番。其茹毛、饮血之俗,尚未尽除。
  水利
  猫里三■〈氵卡〉圳距县南三里。其水自龟头山溪引入,灌田八百余甲。
  谨按:此圳,于龟头山下砌礜、留衔引水入圳。北行一里许,为内麻,溪洲庄;以木板横拦圳水,分作三缺流下,名为三■〈氵卡〉。共宽一丈三尺五寸,作为四百六十甲水,分灌维祥、嘉盛、南兴、中兴、西山、大田六庄等田八百余甲。中■〈氵卡〉计宽二尺六寸五分,有水七十二甲,专灌大田一庄。东■〈氵卡〉计宽四尺六寸五分,有水一百四十六甲,分灌维祥、南兴二庄。西■〈氵卡〉计宽六尺二寸九分,有水二百四十二甲,分灌中兴、西山、嘉盛三庄。其水额均照筑礜需费摊分,各于契内载明。查是礜计长八十丈;于乾隆二十年谢雅仁董理捐造。嘉庆十三年,谢廷耀董理重修。道光元年,刘献廷、谢魁光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