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县乡土志 郑祖庚

  奏定《乡土志》例目
  新撰《闽县乡土志》
  《闽县乡土志》叙目
  政绩录一(兴利)
  政绩录二(去害)
  政绩录三(听讼)
  兵事录一(本境兵事)
  兵事录二(涉及兵事)
  耆旧录一(德行)
  耆旧录二(学业)
  耆旧一(事功上)
  耆旧广录二(事功下)
  耆旧余录
  版籍略一(人类)
  版籍略二(户口)
  版籍略三(大姓)
  版籍略四(宗教)
  版籍略五(实业)
  地形略一(各区)
  地形略二(诸山)
  地形略三(水利)
  地形略四(道路)
  物产琐记上(天然品)
  物产琐记下(制造品)
  商务杂述一(商会)
  商务杂述二(公司)
  商务杂述三(本境自售货)
  商务杂述四(输出货)
  商务杂述五(输入货)

奏定《乡土志》例目
  

  奏定学堂章程所列初等小学堂学科,于历史则讲乡土之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之事实;于地理则讲乡土之道里、建置,及本地先贤之祠庙遗迹等类;于格致则讲乡土之动物、植物、矿物。凡关于日用所必需者,使知其作用及名称。盖以幼稚之知识,遽求高深之理想,势必凿枘难入。惟乡土之事为耳所习闻,目所常见,虽街谈巷论,一山一水、一木一石,平时供儿童之嬉戏者,一经指点,皆成学问。其引人入胜之法,无逾此者。当必由府、厅、州、县,各撰乡土志,然后可以授课。海内甚感守令至多,言人人殊,虑或庞杂,用是拟撰例目,以为程式。守令虽事繁,但能征本地读书能文者二三人,按目考查,依例编撰,不过数月,即可成书。事必求其详核,文必期于简雅。俟采辑成编,一面将清本邮寄京师编书局,一面录副详报本省大吏,以免转折迟延,经局员审定删润,俾归一律,订成定本,并各种教科书,发交各府、厅、州、县以为小学课本,庶可成完全之学科,迪童蒙之知识。他日进学成才,皆基于此,贤守令幸勿忽视!
  乡土凡分为四:曰府,自治之地,所辖之州县不与焉。曰直隶州,自治之地,所辖之州县不与焉。曰州、曰县,今于四者,均名曰本境。
  历史
  本境何代何年置?所谓本境者,即现在之府州县名也。
  未置本境以前
  唐、虞、夏、商、周属何州?
  春秋、战国属何国?
  秦、汉以降,何代属何郡县?何代改何州县名?
  既置本境以后
  何代属何州郡府?
  政绩录 官本境者有惠政,均纪之以年月先后按目约分三大端通古今而言,后仿此。
  兴 利
  去 害
  听 讼
  兵事录
  有全在本境者,或本境有何叛党?或他境有何叛党来犯本境?均叙其事之本末。
  有涉及本境者,如一大兵事、或在本境为战地,或以本境为险要,或在本境屯驻,则节录在本境一段事。
  耆旧录,以本境之乡贤为后学之感动,约分为二:
  事业 以实行为凭,孝善于父母。友爱朋辈邻居,如任信于友道恤恤振忧贫是也。
  学问 以著述为凭,经、史、子、集、小学、舆地、算学、科技、医学、理化是也。
  凡历代名儒、名臣、功臣、名将、循吏、忠节,为本境之产、生人者,均应收入。惟已见正史、国史有传者,不必要完全详录全传,但著录姓名,注明见何史何传。其生平之事迹果能感动人心者,亦须节录一二。不见正史或别史、国史者,应稍详。
    附名宦祠 乡贤祠忠义节烈祠附入。
  人类 本境于旗、汉户口外,有他种人者,务考其源流,叙其本末、世系。现在户口若干,聚居何村何山?其风俗大略均应编入,其种约分:
  回、番、畲、猓、苗、摇、童、狑、犽、狼、皿、、打牲、貂、黎、土司,如土司不属府、州、县者,则由布政司查明编辑。
  户口 本境户口丁数,务查明现在实数编入。如有兵荒疾疫,及因农商各事情形变迁,致影响生齿盛衰聚散有相关之故者,悉详载入,并查近年来本境各地。旗户男口若干,女口若干,汉户男口若干,女口若干。
  氏族 本境有何大姓?
  某姓如何受氏?何时自何处迁居本境?至现在几代?
  宗教 本境所有外教,务查明编入。
  回教人若干?回教与回种有分别,回种系真阿拉伯人,可编入人类。回教有阿刺伯人,有旗、汉人入教者,均编入此。
  喇嘛、黄教、红教人若干?
  天主教人若干?
  耶稣教人若干?
  实业 凡齐民不入他教者,务查明实业,分而为四:
  士若干?
  农若干?
  工若干?
  商若干?
  地理
  本境在省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