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先生之面,然识先生之心矣。」故伊川私淑弟子,先生与了翁其最也。特二公皆未能不染于佛、老之学,是则闻知之所以终 不逮见知也与!然当时见知者之多所陷溺也,亦十九矣。
道乡语录
非礼勿履,惟《大壮》能之。君子用《大壮》之道,惟此为要切。
修学易,进道难。何为进道﹖慎独是也。
某为谏官,秖是说理,不徼讦。
为善如着衣吃饭,不可有功过心。
勉礼之当行者,不必责人之报。安义之当为者,不必望人之知。
可以求,可以无求,求多辱。可以交,可以无交,交多滥。可以毁,可以无毁,毁多怨。可以誉,可以无誉,誉多谄。
有非礼之念,然后有非礼之言,言非自口也。
过相褒贬,便入于巧言。轻重须合宜。
虽居轩冕之间,当有山林之气,士不可无山林气,节义、文章、学术,大抵皆然。何谓山林之气﹖即纯古之气也。
达于命者,不以得失为休戚。
思虑不清,便乖慎独之道。
学者厌俗事,便非圣王之学。圣王以民事为本,舍民事无可为者,但事事中理,皆有节文,所以异于俗人。下达一家,亦只如此厌俗事。皆生于怠惰。「清虚澹泊」,皆缪悠之词。试问清虚者,不须衣食乎﹖能不为人乎﹖有此二者,既有所事矣。故圣人不喜事,亦不厌事,学者不可不勉!
有心之过大,无心之过小。
凡为善有二:或直心为善,或着奸为善。大抵有山林气即佳。宁可使人道村,不可使人道奸。
祖望谨案:先生语录,秖此一十七条。不深于讲学,而拈出谨独为宗旨,由其言,可以入圣矣。予故备录之。
(梓材谨案:谢山所录十七条中,移入《高平学案》二条,又一条引范丞相云「惟俭可以成廉,」惟恕可以成德」,与忠宣传答请教者语复,节之。)
杂记
「直其正也,」当作「直其敬也」,音近而讹。
事至于「如之何如之何」者,固不能为之于未然矣。犹不曰「如之何 如之何」者,是不知悔者也,虽圣人,其如彼何!
「吾斯之未能信」,斯者,指其心而言。
圣人之道,备于《六经》。《六经》千门万户,从何而入﹖大略在《中庸》一篇,其要只在谨独。(此条见《宋史》本传。)
十二时中,看自家一念从何处起,即检点不放过,使见功力。(见《胡氏传家录》。)
以爱己之心爱人,则仁不可胜用。以恶人之心恶己,则义不可胜用矣。
(梓材谨案:此从谢山所节《景迂学案》《晁氏客语》移入。)
附说
无所往而不寂者,道也。(《双寂庵记》。)
道乡居士以道自持久矣,一旦超超乎万物之表,不知规矩准绳之果吾法邪,非吾法邪﹖不知身体发肤之果吾形邪,非吾形邪﹖所谓喙鸣合,与天地合者与!(《彀音集序》。)
寡言不如不言,不言不如忘言。
心冥,则无所往而不冥。
祖望谨案:此先生之不能自拔于异端者。姑举一二条见之。
附录
林醇中与书云:惟绝欲平心,调饮食,省思虑,则邪不能干。
钱济明与书云:穷绝之域,有书可观。不尔,则日月之徙,烟云之变,皆吾方册也。言与不言,皆与我会。
张牧之与书云:恶固不可为,为善复如此!惟望事事节约。
祖望谨案:先生诗注中有三条,乃谪昭州时诸公所与书,附录于此。皆德人之言也。
《晁氏客语》曰:志完虽遇剧事,处之常优游。因论《易》曰:「《恒》杂而不厌。」
◆陈邹同调
监税唐先生广仁
唐广仁,字充之,内黄人也。少有志于圣学,闻司马温公所以教刘公元城者曰:「生平无以过人,但事无大小,皆可使人知。」遂私淑之。元城亦称先生才用有余。以进士官干宁司法参军,改常州,能决疑狱。元符末,上书入邪籍,时方当改官,遂不用。已而监苏州酒税务。苏人朱氏有势焰,太守以下皆承奉之,而先生一切自异,着憎慢之。太守不能堪,以事下之狱,无所得,然竟废,乃居宝应。其被斥也,元城则曰:「充之尚少保身之道,太为崖异,欲立名。」先生自是益读书讲道,所得愈邃。吕公居仁严事之。宣和中,卒,遗言所以教子者,惟温公语,他不及焉。陈公了翁志其墓。
附录
吕氏童蒙训曰:唐充之每称前辈说,后生不能忍诟,不足为人。
又官箴曰:唐充之,贤者也,深为陈、邹二公所知。大观、政和间守官苏州,朱氏方盛,充之数讥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