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不流则不詹』,高诱注:『詹,足也。「詹」读如「澹然而无为」之「澹」。』荀子王制篇『物不能澹』,杨倞注:『澹,读为瞻。』『给』、『餍』『赡』为韵。」◎苏舆云:「治要『也』作『矣』。」◎则虞案:指海本改作「矣」。
〔六〕 则虞案:黄本作「不强」。
〔七〕 则虞案:吴怀保本误「太」。



    景公问古者离散其民如何晏子对以今闻公令如寇雠第二十五
  景公问晏子曰:「古者离散其民,而陨失其国者〔一〕,其常行何如?」晏子对曰〔二〕:「国贫而好大,智薄而好专;贵贱无亲焉〔三〕,大臣无礼焉〔四〕;尚谗谀而贱贤人,乐简慢而玩百姓〔五〕;国无常法,民无经纪;好辩以为忠〔六〕,流湎而忘国〔七〕,好兵而忘民;肃于罪诛〔八〕,而慢于庆赏;乐人之哀,利人之难;〔九〕德不足以怀人,政不足以惠民〔一十〕;赏不足以劝善,刑不足以防非:亡国之行也〔一一〕。今民闻公令如寇雠〔一二〕,此古离散其民,陨失其国所常行者也〔一三〕。」
〔一〕 孙星衍云:「说文『抎,有所失也。』『陨』与『抎』声相近。」
〔二〕 则虞案:治要无「晏子」二字。
〔三〕 陶鸿庆云:「『贵贱无亲』,文不成义,『贱』当为『戚』,涉下文『贱贤人』而误。问上第五章云『贵戚离散』,是其证也。古『无』『不』通用,『贵戚无亲』,『大臣无礼』,『犹言不亲贵戚,不礼大臣』耳。」◎则虞案:元刻本「贱」「无」二字倒,杨本、凌本乙。
〔四〕 苏舆云:「治要无此二句。」
〔五〕 苏舆云:「治要『玩』作『轻』。」
〔六〕 王念孙云:「案治要作『好辩以为智,刻民以为忠』,是也。今本脱『智』、『刻民』、『以为』五字,则文不成义。」◎则虞案:指海本已据校补。
〔七〕 孙星衍云:「『大』、『礼』、『专』,『亲』、『人』、『姓』,『纪』、『国』,各为韵。」
〔八〕 文廷式云:「肃,疾也。」
〔九〕 苏舆云:「治要作『害』。」
〔一十〕苏舆云:「治要『惠』作『匡』。」
〔一一〕苏舆云:「治要『亡』上有『此』字。」
〔一二〕卢文弨云:「『如』下当有『逃』字,下篇有。」◎王念孙云:「案『民闻公令如寇雠』,语意自明了,不必定加『逃』字。谏上篇亦云:『今君临民若寇雠。』下篇直用左氏之文,故有『逃』字,不得执彼以例此也。元刻本及标题皆无『逃』字,治要亦无。」
〔一三〕王念孙云:「案此文本作『此古之离散其民,陨失其国者之常行也』,上文『景公问曰:「古者离散其民,而陨失其国者,其常行何若」』,正与此文相应。且『常行』之『行』,读去声,不读平声,今本『古』下脱『之』字,『国』下脱『者』字,则文不成义。『之常行也』作『所常行者也』,则『行』字当读平声矣。治要作『古之离其民,陨其国者之常行也』(校今本少『失』『散』二字,『者』,省文也)。」◎则虞案:指海本补「之」字,「者」字乙在「国」字之下。



    景公问欲和臣亲下晏子对以信顺俭节第二十六
  景公问晏子曰:「吾欲和民亲下奈何〔一〕?」晏子对曰:「君得臣而任使之,与言信,必顺其令,赦其过〔二〕,任大无多责焉,〔三〕使迩臣无求嬖焉〔四〕,无以嗜欲贫其家,无亲谗人伤其心,〔五〕家不外求而足〔六〕,事君不因人而进,则臣和矣。俭于藉敛,节于货财,作工不历时,使民不尽力,百官节适,关市省征,山林陂泽,不专其利〔七〕,领民治民〔八〕,勿使烦乱,知其贫富,勿使冻馁,则民亲矣。」公曰:「善!寡人闻命矣。」故令诸子无外亲谒〔九〕,辟梁丘据无使受报〔一十〕,百官节适〔一一〕,关市省征,陂泽不禁,冤报者过,留狱者请焉〔一二〕。
〔一〕 俞樾云:「案『和民』当作『和臣』,下文晏子对曰『君得臣而任使焉云云,则臣和矣』,可证此文『民』字之误。」◎黄以周云:「『民』字误,元刻本作『和臣』,标题同。」◎则虞案:指海本已改作「臣」。
〔二〕 则虞案:此数语颇费解,不宜强为之释。
〔三〕 孙星衍云:「当为『任大臣』。」◎则虞案:指海本「大」下添「臣」字。
〔四〕 孙星衍云:「『责』、『嬖』为韵。」
〔五〕 黄以周云:「『亲』,元刻本作『信』。」◎刘师培校补云:「黄本亦作『信』,册府元龟二百四十二『信』作『以』。」◎则虞案:吴勉学本、子汇本、杨本、凌本亦作「信」。
〔六〕 则虞案:「家」上疑夺一字。
〔七〕 则虞案:「百官」至「其利」十六字,疑后人增入,「使民」「领民」「治民」连下为文。
〔八〕 于鬯云:「『领』,读为『令』,号令也。」
〔九〕 孙星衍云:「不令外人亲近干谒也。」◎刘师培校补云:「元龟作『诸君毋外诸辟,梁据无使受报』。『辟』与『嬖』同,两『诸』字对文。」
〔一十〕孙星衍云:「辟,去之。说文『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