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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三年二月重房奏: "门下录事中书注书堂后官二员 令周年拜 职。" 然唯注书与堂后之文官者周年。 五年四月式目都监使崔诜等奏: "文班 外五六品 令带犀为 秩。" 王曰: "员数大多岂可一时升秩 " 乃增 秩六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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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宗时崔忠献专权颁政无常。 旧例颁政六月谓权务十二月谓大政吏兵部判事与诸僚会本部陟功黜罪皆 王命过此时虽有阙不补。 又吏部每岁调选百司胥吏有仍有徙名为动静。#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5
高宗十二年崔瑀置政房于私第拟百官铨注选文士属之号曰必者赤。 旧制吏部掌文铨兵部掌武选第其年月分其劳逸 其功过论其才否具载于书谓之政案。 中书拟升黜以奏之门下承制 以行之。 自崔忠献擅权置府与僚佐私取政案注拟除授授其党与为承宣谓之政色承宣僚佐之任此者三品谓之政色尙书四品以下谓之政色少卿持笔 从事于其下者谓之政色书题。 其会所谓之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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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烈王初承宣朴恒掌铨注始留宿禁中除授讫乃出。 故事政房员每当除授晨入暮出干谒塡门至是改之。 二十四年正月忠宣王卽位敎曰: "本朝三品之阶贰于宰相未尝轻授。 虽至四品容有年满而未拜者。 近来或以五品超授致仕受禄者倍于显官。 各领校尉以下困于国役而有终年未受禄者诚为未便。 其以五品超授者有司论罢。" 四月忠宣罢政房以翰林院主选法。 三十三年七月典理军簿更定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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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宣王二年十月文武铨选分委选摠部以首亚相领之。 然一二幸臣以他官兼之久而不易。#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8
忠肃王七年复政房。 十六年九月密直金之镜掌铨注专擅除授及批目下用事者争相涂抹窜定朱与墨至不可辨时人谓之黑册政事。[黑册者儿辈用厚纸黑而油之以习写字。]#高丽史75卷-志29-选举3-铨注-选法-009
忠穆王卽位之年十一月命典理军簿五品以下点望申闻。十二月罢政房归文武铨注于典理军簿寻复政房。恭愍王元年二月复罢之。三月典理判书白文宝上书曰:"为政之要在于得人知人之难圣贤所重孔子曰:'举尔所知。'书曰:'无求备于一人。'若指瑕掩善则人无可用随器授任则士无可弃。莫若使在位达官各举所知则克至公野无遗贤矣。乞依司马光所议设十科以举士。
其一科行义纯固可为师表二科经术该博可备顾问三科方正识大体可为台谏四科文章典丽可备著述五科狱讼法令尽公得失六科廉义理财赋公私俱便七科公正有风力可寄方面八科爱民砺节可作守令九科智勇才略防御将帅十科行止合度可为典礼。应职事官自两府诸奉翊至从三品以上侍从官自佥议监察提学外制六品以上每岁*{须}于十科内举堪当一科者一人有堪举者不必拘于一科举非其人以致败与举主俱免。典理军簿古之政府也。古者文武异路世官不相交文资则典理武资则军簿各任铨注宜矣。
自毅王以后文武世通官亦交授故两司政官于大内别厅一会议政宜当文武官资一时注拟此所谓政贵变通酌古准今者也。近代选法大坏不论资序功罪随代番更官类积薪前职满国故奔竞侥幸者滔滔皆是。又先王制定衙门之外别立诸色冗员都目数多不量勤慢竞求冒进。宜当倂衙门沙汰不急之任合录都目庶絶争名之路。"五年六月敎曰:"政房设自权臣岂爵人于朝之意今宜永罢。其三品以下与宰相共议进退七品以下吏兵部拟议奏闻。"六年正月命都目:去官人通四书者使赴任不通者为校尉队正定为恒式。
然今注拟日逼未易遽学四书姑令毕读千字文千字内能书百字者许赴任不能者年虽久不许录用。十二月复归铨选于吏兵部。十年二月王召吏部郞中李冈曰:"尔铨选其台谏旷职者黜之贤才遗逸者陟之丁忧终制者亦须擢用。"十一年密直提学白文宝上箚子曰:"自九品至一品每品各给职牒所以防奸。近世品职朝谢初则佥署终则一官署故始难终易吏缘为奸今后六品以上各自写牒投省具署经印七品以下典理军簿具署经印每品同品转移者只给谢牒。"十七年十二月用循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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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禑元年十月宪司请革箚子房以文武二选分肄吏兵部从之不果行。 二年九月权臣弄权隐政批累日而下。 时谓之隐批。 六年六月谏官李崇仁等言: "近年官爵眞添相杂其谢牒但有堂后署而无印信恐后日必有假滥乞东班典理司西班军簿司各令印信署给。" 九年三月宪司言: "本朝以从仕久近劳逸多小循资升秩以赏功劳比来奔竞成风名器日贱有劳者不 无功者冒受。 愿自今精加检察循次 用以明铨选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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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昌卽位之年八月始复铨选法。 旧制: 府卫则自队正以上诸司则自九品以上与夫府史胥徒皆录岁月功过每于岁抄升黜谓之都目政。 自禑时权奸窃国官爵一出私门都目政久废至是追录其劳。 是月赵浚请: 公卿士大夫之幼弱子弟不许拜东班九品以上之官其有冒受者父母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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