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今通行者无他其质坚贞其用轻便火不烧水不湿贸迁而益光致远而无咎鼠不能耗刃不能伤一铸之成万世可传故天下宝之。本朝布之法出于东京等处若干州郡且此布之币用无十年之久乍遭烟湿便为朽纵盈公未免鼠漏之伤愿立官铸钱兼做楮币为货一禁布之行。"王纳之。四月命三司会计中外钱谷出纳。七月都评议使司奏:罢弘福都监为资赡楮货库请造楮币曰:"窃闻禹九年水汤七年旱以历山庄山之金铸币以救民困至周太公又立九府法此钱货之始也。
自汉至今代各有钱若宋之会子元之宝则虽变钱法实祖其遗意盖亦莫非备患而便民用也吾东方之钱如三韩重宝东国通宝东国重宝海东重宝东海通宝载之于中国传籍盖可考也近古又造银甁为货皆与布匹子母相权后因法弊铜钱银甁俱废不行遂专用五综布为货。近年以来布缕渐至于二三升女功虽劳而民用不便输之则牛汗积之则鼠耗商买不行米谷贵盖由于此。
今殿下励精图治政化更新唯此一事尙循旧弊如有一二年水旱之灾数十万军旅之费则将何以处之为今之计银铜旣非本国所产钱甁之货卒难复行宜令有司酌古今依仿会子宝之法置高丽通行楮货印造流布与五综布相兼行使听民*闲买卖诸物及赴京外仓库场所折纳诸色米贡物货其缕之布一切禁之庶为便益。"四年四月侍中沈德符等上言:"一曰革资赡楮货库其已印楮货还合作纸其印板则令烧毁之;二曰国家钱财出纳都评议使司于该司直行文牒而该司以其原额及费之数每当月晦辄报三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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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显宗五年六月三司奏: "物价腾 布一匹直米八斗虽因岁稔乃谷贱何 请量其轻重增损其价。" 从之。#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1
肃宗七年九月制曰: "四民各专其业实为邦本今闻西京习俗不事商业民失其利留守官其奏差货泉别监二员日监市肆使商贾咸得懋迁之利。"#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2
忠烈王三年二月出 令诸王百官以至庶民出米豆有差以充茶丘军马粮料时银币一斤直米五十余石及张 三日直米四十余石闻茶丘还收其 市价复高。 八年六月都评议使司榜曰: "民生之本在于米谷白金虽贵不救饥寒自今银甁一事折米京城率十五六石外方率十八九石京市署视岁 以定其价。" 九年七月监察司出 : 旧例银甁直米二十石今改定十石。 九月以市人不行贸易乃许复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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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肃王十五年十二月资赡司状申: 银甁之价日贱自今上品甁折 布十匹贴甁折布八九匹违者有职征铜白身及贱人科罪判可。 时铸银甁杂以铜银少铜多故官虽定价人皆不从。#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4
忠惠王后四年七月令各寺院买古铜甁随等差以进少不下三十口甁价更高。#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5
恭愍王十一年十一月米四斗直布一匹金银价贱或有金一锭米当五六石中外皆然。#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6
辛禑七年八月京城物价 贵* {商}贾争利锥刀崔莹疾之凡市物令京市署评定物价识以税印始许买卖无印识者将钩脊筋杀之于是悬大钩于署以示之市人震栗事竟不行。#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7
恭让王三年三月中郞将房士良上书曰: "司马迁曰: '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 臣亦以谓四民之中农最苦工次之商则游手成群不蚕而衣帛至贱而玉食富倾公室僭拟王侯诚理世之罪人也。 窃观本朝农则履亩而税工则劳于公室商则旣无力役又无税钱。 愿自今其纱罗绫* {段} 子 布等皆用官印随其轻重长短逐一收税潜行买卖者 坐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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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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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资 利最大国初之制史无可考。#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 法-002
忠烈王十四年三月始遣使诸道 。 十八年七月分遣 税别监于庆尙全罗忠淸三道。 二十一年七月又遣 税别监于庆尙全罗道。 二十二年六月中赞洪子藩上书曰: " 之有税已有定额今于州县强行科* {敛}诚宜禁之。" 二十四年正月忠宣王卽位敎曰: " 税自古天下公用今诸宫院寺社与势要之家皆争据执不纳其税国用不足有司穷推除罢。"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 法-003
忠宣王元年二月传旨曰:"古者之法所以备国用也本国诸宫院寺社及权势之家私置盆以专其利国用何由可赡今将内库常积仓都院安国社及诸宫院内外寺社所有盆尽行入官价银一斤六十四石银一两四石布一匹二石以此为例。令用者皆赴义仓和买郡县人皆从本管官司纳布受若有私置盆及私相贸易者严行治罪。"于是始令郡县发民为户又令营置仓民甚苦之。杨广道盆一百二十六户二百三十一;庆尙道盆一百七十四户一百九十五;全罗道盆一百二十六户二百二十;
平壤道盆九十八户一百二十二;江陵道盆四十三户七十五;西海道盆户幷四十九诸道价布岁入四万匹。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 法-004
忠肃王五年五月下敎: *大尉王{太尉王}深虑朝聘之需不给以诸道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