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06-史藏 -08-载记

35-高丽史--郑麟趾*导航地图-第807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刑法1-公式-杀伤-001
○靖宗四年五月东界兵马使报:威州住女眞仇屯高刀化二人与其都领将军开老争财乘开老醉杀之。侍中徐讷等议曰:"女眞虽是异类然旣归化名载版籍与编氓同固当遵率邦宪。今因争财杀其长罪不可原请论如法。"内史侍郞黄周亮等议曰:"此辈虽归化为我藩然人面兽心不识事理不惯风敎不可加刑。且律文云:'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其里老长已依本俗法出犯人二家财物输开老家以赎其罪何更论断。"王从周亮等议。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2
文宗十二年开城牧监直员李启私遣人捕府军金祚。 祚乃投河而死。 刑部奏当脊杖配岛。 制: 除名收田。#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3
仁宗十二年判:  人折齿者征铜与被伤人。#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4
毅宗十六年五月官婢善花与一孕妇争豆粟杀之配紫燕岛。#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5
明宗十五年八月有南原郡人与郡吏有隙至其家缚吏于柱遂火其家而烧杀之。 群臣议以鬪杀论。 制云: "原其罪状宜钑面充常户。" 又有陵城人以鞭击负儿女女惊怖投水死。 群臣亦以鬪杀论。 制曰: "使母子一时俱死其以劫杀论。"#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6
恭让王三年有为父杀人者刑曹拟罪杖八十都堂以为: 虽为亲杀人厥罪匪轻。 王曰: "为亲杀人其罪可赦。" 竟原之。志卷第三十八。
#高丽史85卷-志39-00-00-000
志卷第三十九。 高丽史八十五。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00-000
刑法二。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0
禁令。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1
○闻父母丧若夫丧忘哀作乐杂戱徒一年释服从吉徒三年匿不举哀流二千里诈称祖父母父母死以求暇及有所避徒三年。#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2
祖父母父母被囚而嫁娶者徒罪杖一百死罪徒一年祖父母父母命者勿论妾 三等。#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3
凡决后诬以为误决淹延其事者 以下直囚四品以下申闻科罪以投匿名书论。#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4
私作*枰{秤}斗在市执用有增 者一尺杖六十一匹七十二匹八十三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二千五百里四十匹三千里。#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5
用*枰{秤}斗尺度出入官物不平入己者一尺杖六十一匹七十二匹八十三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加役流有增 者坐赃论。#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6
妄认公私田井盗贸卖者一亩笞五十五亩杖六十十亩七十十五亩八十二十亩九十二十五亩一百三十亩徒一年三十五亩一年半四十亩二年五十亩二年半妄认未得准妄认财物未得论。#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7
盗耕公私田一亩笞三十五亩四十十亩五十十五亩杖六十二十亩七十二十五亩八十三十亩九十三十五亩一百四十亩徒一年五十亩一年半荒田 一等强加一等。#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8
盗葬他人田笞五十墓田杖六十告里正移埋不告而移笞三十盗耕人墓田杖一百伤坟者徒一年。#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9
侵巷街阡陌杖七十种植笞五十穿垣杖六十虽种植无防废不坐主司不禁同罪。#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0
恐 取人财物者一尺杖七十一匹八十二匹九十三匹一百四匹徒一年五匹一年半十匹二年十五匹二年半二十匹三年二十五匹流二千里三十匹二千五百里三十五匹三千里满二十匹首处死。#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1
斫伐他人墓茔内树木者一尺杖六十一匹七十二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二千五百里四十匹三千里伐亲属墓内树者亦同。#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2
于他人田园辄将瓜菓而去者一尺杖六十一匹七十二匹八十三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二千五百里四十匹三千里强将去者以盗论辄食者坐赃论。#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3
知盗诈之赃而故买者一匹笞二十二匹三十四匹五十五匹杖六十六匹徒一年三十匹一年半四十匹二年五十匹二年半知而为藏者 一等。#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4
知人诈欺得物而从乞取者一尺笞二十一匹三十二匹四十三匹五十四匹杖六十五匹七十六匹八十七匹九十八匹一百十匹徒一年二十匹一年半三十匹二年四十匹二年半五十匹三年知而买者 为藏者二等。#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5
应分财物不平者二匹笞二十三匹三十四匹四十五匹五十六匹杖六十七匹七十八匹八十十匹九十二十匹一百三十匹徒一年四十匹一年半五十匹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