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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二千五百里四十匹三千里。 同居卑幼将人盗己家财以私辄用财物论加二等凡人 常盗一等盗 麻小功亲 一等大功亲 二等周亲 三等。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2
犯盗配所逃亡者刑决钑面配远陆州县。#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3
诸投化人犯盗配南界水路不通州县。#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4
显宗七年十月敎: "南界强盗颇多令诸州县严加追捕。"#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5
肃宗七年判: 捕盗赃物现告者以赃物分半给之。 内外强窃盗知认捕捉者有职次第职无职许初职不应受职人赐物僧人则寺职贱人放良不监 者内则五部员吏别监里正外则色员长吏将校衙前决罪许接人囚禁罪之。#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6
睿宗七年判: "大府寺贼捕捉者为先录用以励后人。"#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7
仁宗二年判: "罗城内外群聚强盗捕捉者许加职。"#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8
忠宣王二年传旨曰: "巡军府本为捕盗而设民*闲鬪 宰杀牛马等事皆可理之。 其余土田奴婢事 勿理以巡绰为事。"#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军律-000
军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军律-001
○睿宗元年正月都兵马使奏曰:"顷者东蕃之役军令不严故将帅无敢力战卒伍亦皆奔溃屡致败绩。书云:'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戮汝。'昔孙武杀宠姬二人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庄贾失期穰斩之燕晋之师闻之而退。李靖兵法曰:'善为将者必能十卒而杀其三次者十杀其一。故*{须}百杀十人千杀百人以严其令然后众心一矣。
'伏见辛亥戊午年*闲显庙行师之令曰:'初当训励时不至者勿论官职高下杖脊十五二次不至者及进退失伍者或持卜筮讹言以惑众者误坠失兵仗者队正以下闻令不传及传之而不行者为卒虽救其上不能使免者或私泄谋于敌或敌入军中知而不告者皆杖脊二十发兵而不及期者有亡走心或临敌不战或当战妄动者士卒不从其将节制者兵仗器械抛敌中者为卒不救其上以致败没者见战者危急以非己部伍不救者夺人弓剑争人首级者将军将校临阵不战或亡入军中或言降于敌者或阵而不能拒敌冲突者皆斩其投降于敌者籍其家其妻子敌自降不告而妄杀者斩。
'愿遵此令以励军士!但敌自降不告而妄杀者不宜斩请杖二十!"从之。时国家有东征之议故申明军法。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0
恤刑。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1
○诸流移人未达前所而祖父母父母在乡丧者给暇七日发哀周丧承重亦同。#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2
诸妇人在禁临产月者责保听出死罪产后满二十日流罪以下满三十日。#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3
诸犯死罪在禁非恶逆以上遭父母丧夫丧祖父母丧承重者给暇七日发哀流徒罪三十日责保乃出。#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4
诸流移囚在途有妇人产者 家口给暇二十日家女及婢给暇七日若身及家口遇患或逢贼津济水涨不得行者随近官每日验行堪进卽遣若祖父母父母丧者给暇十五日家口有死者七日。 年七十以上父母无守护其子犯罪应配岛者存留孝养。#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5
显宗九年闰四月门下侍中刘瑨等奏: "民庶疫 阴阳愆伏皆刑政不时所致也。 谨按月令'三月节省囹圄去桎梏无肆掠止狱诉四月中气挺重囚出轻系七月中气缮囹圄具桎梏断薄刑决小罪。' 又按狱官令'从立春至秋分不得奏决死刑若犯恶逆不拘此令。' 然恐法吏未尽审详伏请今后内外所司皆依月令施行!" 从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6
德宗三年七月敎曰: "省刑部奏 斩绞之文: '法在必诛然罪疑惟轻惟刑之恤。' 前王之令典其 家主及谋杀人强盗者杖流无人岛纵犯强盗伤人持杖以下罪窜有人岛。" 于是京城 死六十九人。#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7
文宗元年八月尙书刑部覆奏死刑。王曰:"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再生。寡人每听死囚必待三覆尙虑失其情实有寃枉欲诉无路飮恨呑声可不痛哉其审愼之!"二年正月制:"犯罪配乡人若有老亲权留侍养亲没还配。"十六年二月制曰:"刑政者民命攸系古先哲王惟刑是恤。朕追古训愼选刑官犹惧不得其人以致寃枉。自今必备三员以上然后讯鞫囚徒以为定制。"二十年七月制:"诸官人归乡者充常户诸因畏惧致死者以绞论有乖于义皆除之。"三十三年江阴县有一盲谋奸人妻因杀人当死依律文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例论死配岛。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8
肃宗十年判: "进士虽无荫凡轻罪赎铜唯犯偷盗* {谄}曲强奸鬪伤人依律断罪。"#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9
睿宗元年七月诏曰: "乙亥年犯恶逆流配者宜各量移 用缘坐没为奴隶者免之其不属贱者 加抚恤其僧徒犯奸永充乡户经赦不原几乎苛法宜令有司 察 充军役。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