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须在台文武同心合力,日夜堤防,方免后患。今闻巡台御史及镇、府各官,俱不相合,殊非地方之福(朱批:此语朕所未闻,可诈问的确,即行奏知)。臣既有所闻,不敢不奏。至于该地原为反侧不常之所,凡属蚁聚为匪事发,类有富户人等为之谋主。臣前者在京面奉恩旨:该地富户必当设法移归内地,仰见皇上至圣至明,无微不烛;但查无事迁移,人情不无震骇,此事所关甚大,不敢透露风声,所以即该地方文武,亦不便轻忽谕知,臣惟密为经画(朱批:甚是,此举必待高其倬到任后,详口斟酌而为之,慎毋轻露)。
今欲饬行台湾道、府等员,无论强窃、凶殴,放火等项大小案件,一经发觉,即行通报批审,如内有富户人等为之谋主者,除治罪外,即借此押移内地,不许容留在台多事;并嗣后聚众劫杀案内有富户为之谋主者,除治罪外,即抄没其家。如此渐渐行之,则人不骇而事获济。是否有当,仰请皇上指示遵行(朱批:总待高其倬到闽,共相商妥,然后施行)。至臣面奉皇上密谕数事,臣现在钦遵密访,俟毫发无疑,即口授臣子毛宗仪缮折具奏,合先奏闻。谨奏。
朱批:所奏皆中肯綮,殊为可嘉,何烦朕再谕?但期言行相符,实力举措,以奏效耳!
二福建巡抚毛文铨再行具折奏闻事折
雍正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一七二五、一一、二九),福建巡抚臣毛文铨谨奏:为再行具折奏闻事。
窃臣前奏海关糖税,前抚臣黄国材自行收用一事,臣再四细查,乃系各省商民往台湾贩买黑白糖觔,仍回各省货卖,由厦门挂号,按船收取,名曰「验规」,故每船一只纳银一十六两二钱,非照糖觔上税,因前折尚未分晰,故再具折奏闻。臣访得此项银两,有云商客情愿即在台湾完纳,如果就台湾完纳,船只尚多,不止五、六、七百,即每只十六两二钱之外,犹可量增,资助台饷;有云前项船只,亦有不甚情愿者:其说不一。故臣未敢冒昧,现在饬行细查,容俟毫发无疑,即便举行。
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宜查访的确,详审斟酌而行。
三福建巡抚毛文铨奏闻台湾情形折
〔雍正三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七二五、一二、二三),福建巡抚臣毛文铨〕奏:为奏闻台湾情形,仰祈睿鉴事。
窃查台湾府远处重洋之外,凡居彼地之人,为习俗所移,最易生事;又有生番之害。查生番杀害人民,历年不一而足,即本年亦三、四见矣。然推原杀害人民之故,悉由被杀之人自取。夫生番一种,向不出外,皆潜处于伊界之中,耕耘度活。内地人民,或因开垦而占其空地间山,或因砍木而攘其藤梢、竹木,生番见之,未有不即行杀害、酿成大案者。为今之计,惟有清其域限,严禁诸色人等,总不许辄入生番界内,方得无事。臣已檄行道、府移会营员,务令逐一查明,在逼近生番交界之间,各立大碑,杜其擅入。
但地方辽阔,走险之徒,必有百计图维而偷入其中者,恐亦未能尽绝。至于招抚生番一事,地方各官亦有被不肖熟番所欺,有以熟作生者在内。然此系风闻之事,虚实尚未分明,但既得此言,不敢不据实陈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此论甚当!从前严禁时颇属平静,后因蓝廷珍图小利起见,遂遗此害也。
四福建巡抚毛文铨遵旨覆奏事折
〔雍正四年正月初四日(一七二六、二、五),福建巡抚臣毛文铨〕奏:为遵旨覆奏事。
窃臣前于奏闻事折内附奏台湾各官不能相和缘由,奉皇上朱批:『访问的确,即行奏闻。钦此』。臣辗转访查,始知其概;而不和之中,惟独巡台满御史禅济布与汉御史今授运使景考祥为尤甚。臣闻禅济布欲有所行,景考祥务必再三执拗,兼且每在他人前訾詈禅济布操守不洁、材具不堪,所以禅济布衔恨尤深。至文武中,如台厦道吴昌祚、台湾府范廷谋、海防同知王作梅、淡水同知王汧,及升任参将吕瑞麟等,皆直景考祥,而即为禅济布所不悦;总兵林亮与禅济布相得,而即为景考祥所不悦。
不和之故皆出于此,至于一切备细,臣尚未深知,俟访查确实,再行陈明。谨奏。
朱批:不和之情状已呈露朕前矣,但人一不和,则难辨其是与非。高其倬自京赴闽时,朕另当面谕之也。
五福建巡抚毛文铨请抚生番事折
同日又奏:为请抚生番事。
窃臣据台郡文武各官报称:查南、北两路番社甚多,其为害于凤、诸二县者,惟山猪毛等社;其为害于彰化县者,惟水沙连等社。皆由从前不绳以国法,遂使益无顾忌。山猪毛等社,向日擒获凶犯四人,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