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拔。勿使潜滋暗长于未尽之时。此固不易之论。然求其反复尽义。变态直穷者。舍吴又可之言。别无根据傍也。俊幸生明备。不安苟且。日引光明之藏。志披榛莽之途。辑仲景伤寒论三注。金匮补注之余。先将温热暑疫四证。厘订经文。采集方论。无背圣法。有合病情。

  各自成帙。蒙藩宪丁夫子因戊午年时疫盛行。悯编户之疾苦。如 之乃身。遂下询疫所自始。与所为治。恻然叹曰。嗟乎。安得明此理者数十辈。循行救治。俾在□轮大树。梦魔心迷者。一旦提置冰山雪窦之中。奚止饮醍醐而称快哉。命急付枣以公同志。康熙己未皋月。吴门周扬俊禹载识。

  卷三十七

  方论(十五)

  〔泰始黄帝扁鹊俞拊方〕汉志二十三卷 佚史记扁鹊传曰。上古之时。医有俞拊。治病不以汤液醴洒。 石桥引。案杭毒熨。一拨见病之应。因五脏之输。乃割皮解肌。诀脉结筋。搦脑髓揲荒爪幕。湔浣肠胃。漱涤五脏。练精易形。

  冠子曰。庞缓云。王独不闻俞跗之为医乎。已成必治。鬼神避之。

  说苑曰。中古之为医者。曰俞 。俞 之为医也。搦髓脑束盲莫。炊灼九窍。而定经络。死人复为生人。故曰俞 。

  班固曰。方伎者。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太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鹊秦和。

  应劭曰。扁鹊俞拊。黄帝时医也。

  按俞 。韩诗外传。作逾跗。太平御览引史记。作俞附。郑玄周礼注。作榆 。扬雄解嘲。作臾跗。

  〔黄帝问答疾状〕宋志一卷 佚〔扁鹊陷冰丸方〕隋志一卷 佚前汉郊祀志。谷永说方士之妄。有云坚冰淖溺。注晋灼曰。方士诈以药石若陷冰丸。投之冰上。冰即消液。

  因假为神仙道使然也。

  按千金方。有太乙神明陷冰圆。是书所载。岂其类欤。后汉臧洪传曰。焦和恐贼乘冻而过。命多作陷冰丸。

  以投于河。似不是药剂。

  〔扁鹊肘后方〕隋志一卷 佚〔扁鹊疗黄经〕宋志三卷 佚〔枕中秘袂〕宋志三卷 佚〔亡名氏五脏六腑痹十二病方〕汉志三十卷 佚〔五脏六腑疝十六病方〕汉志四十卷 佚〔五脏六腑瘅十二病方〕汉志四十卷 佚〔风寒热十六病方〕汉志二十六卷 佚〔五脏伤中十一病方〕汉志三十一卷 佚〔客疾五脏狂颠方〕汉志十七卷 佚〔汤液经法〕汉志三十二卷 佚〔仓公决死生秘要〕宋志一卷 佚史记太仓公传曰。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 人也。姓淳于。名意。少而喜医方术。高后八年。更受师同郡元里公乘阳庆。庆年七十余无子。使意尽去其故方。更悉以禁方予之。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否。及药论甚精。受之三年。为人治病。决死生多验。然左右行游诸侯。不以家为家。或不为人治病。病家多怨之者。文帝四年。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外家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外家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外家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卷三十八

  方论(十六)

  〔张仲景方〕(唐志作王叔和张仲景药方)隋志十五卷(本朝现下书目作九卷)佚〔评病要方〕七录一卷 佚〔济黄经〕宋志一卷 佚〔金匮要略方〕宋志三卷 存孙奇等序曰。张仲景为伤寒杂病论合十六卷。今世但传伤寒论十卷。杂病未见其书。或于诸家方中。载其一二矣。翰林学士王洙在馆阁日。于蠹简中。得仲景金匮玉函要略方三卷。上则辨伤寒。中则论杂病。下则载其方。

  并疗妇人。乃录而传之士流。才数家耳。尝以对方证对者。施之于人。其效如神。然而或有证而无方。或有方而无证。救疾治病。其有未备。国家诏儒臣。校正医书。臣奇先校正伤寒论。次校定金匮玉函经。今又校成此书。

  仍以逐方次于证候之下。使仓卒之际。便于检用也。又采散在诸家之方。附于逐篇之末。以广其法。以其伤寒文多节略。故断自杂病以下。终于饮食禁忌。凡二十五篇。除重复。合三百六十二方。勒成上中下三卷。依旧名曰金匮方论。臣奇尝读魏志华佗传云。出书一卷。曰。此书可以活人。每观华佗凡所疗病。多尚奇怪。不合圣人之经。臣奇谓活人者。必仲景之书也。大哉炎农圣法。属我盛旦。恭惟主上丕承大统。抚育元元。颁行方书。拯济疾苦。使和气盈溢。而万物莫不尽苏矣。太子右赞善大夫臣高保衡。尚书都官员外郎臣孙奇。司封郎中充秘阁校理臣林亿等传上。

  赵希弁曰。金匮玉函经八卷。上汉张仲景撰。晋王叔和集。设答问杂病形证脉理。参以疗治之方。仁宗朝王洙得于馆中。用之甚效。合二百六十二方。

  陈振孙曰。金匮要略三卷。张仲景撰。王叔和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