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济之。丐者问当用何汤。

  庞君见其手执败扇。指以此煎药。调所服之药。公初不省其意。乃曰。岂非本草所谓败扇能出汗者乎。庞曰。然。

  公辞归。叹曰。庞君用药则善矣。闻川有王朴先生者。其察脉。非特知人之病。而太素之妙。能测人之死生祸福。

  见于未着之前。服膺几年。尽得其妙。乃辞而归。先是宣之南陵有富者。唯一子。而家累万计。适中寒疾。以为不可救。则气息仅存。以为可疗。则邈不知人。召公治之。公笑曰。正有此药。然此病后三日当苏。苏必欲饮水。

  则以此药与之。服毕当酣寝。切勿惊动。醒则汗解而安矣。富者如其言。其子之疾果愈。南陵宰其妻亦苦寒疾。

  医者环视。无所措手。公探囊中得药。服之即起矣。如其言而亦安云云。惜乎公名盛于崇宁大观时。而享年只四十有九。卒于南昌。是日也。晨起见郡将云。某之大事。在今日午时。后事必当累公。郡将曰。不至此。公曰。

  吾诊脉。血已入心矣。使人候之。果如期而卒。张季明自记其伯祖子充事。

  〔宋氏(道方)全生集〕佚刘 曰。全生集。宋道方撰。道方字义叔。拱州人。

  王明清曰。宋道方毅叔。以医名天下。居南京。然不肯赴请。病者扶携。以就求脉。政和初。田登守郡。母病危甚。呼之不至。登怒曰。使吾母死。亦以忧去。杀此人不过斥责。即遣人禽至庭下。呵之曰。三日之内不痊。则吾当诛汝以徇众。毅叔曰。容为诊之。既而曰。尚可活。处以丹剂遂愈。田喜甚。云。吾一时相困辱。然岂可不刷前耻乎。用太守之车。从妓乐酬以千缗。俾群卒负于前。

  增以彩酿。导引还其家。旬日后。田母病复作。呼之则全家遁去。田母遂殂。盖其疾先已在膏肓。宋姑以良药□其死耳。(挥尘余话)

  〔徽宗圣济经〕宋志十卷 佚御制序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不明乎道。未有能已人之疾者。阴阳相照。相盖相治。四时相代。相生相杀。五行更王。更废更相。人生其间。繇于阴阳。复于四时。制于五行。平则为福。有余则为祸。

  淫则为疾。惟非数之所能摄。而独立于万形之上。非物之所能制。而周行于万有之内。为能以道御时。以神用数。

  形全精复。与天为一。昔者黄帝氏盖体神而明乎道者也。问道于广成。见大块于具茨。而自亲事于法宫之中。垂衣裳作书契。造甲子定律历,所以成天之 者。虽风后力牧常先太鸿。奉令成教之不暇。而不可 及。然且叹世德之下衰。悯斯民之散朴。上悖日月之明。下铄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至于逐妄耗真。曾不终其天年。而中道以夭。乃询岐伯。作为内经。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其言与典坟相为表里。而世莫得其传。至号医者流。

  与谓易为卜筮者何异。朕甚悼之。自继述以来。兢兢业业。夙夜不敢康。万机之余。 绎访问。务法上古。探天人之赜。原性命之理。明荣卫之清浊。究七八之盛衰。辨逆顺。鉴盈虚。为书十篇。凡四十二章。名之曰圣济经。使上士闻之。意契而道存。中士考之。自华而摭实。可以养生。可以立命。可以跻一世之民于仁寿之城。用广黄帝氏之传。岂不美哉。呜呼。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阴阳之寇。外伤其形。有如此者。意伤于忧悲而支废。魂伤于悲衰而筋挛。魄伤于喜乐而皮槁。志伤于恚怒而不能俯仰。情 之感。内伤其真。有如此者。积亏成损。积损成衰。患固多藏于细微。而发于人之所忽。益止于畎会。而损在于尾闾。戒之慎之。疾成而后药。神医不可为也。若乃推行道术。辅正而去邪。立学建官。群多士而教养廪。无告救病苦。而 其亡殁。

  则布之政令。载在有司。此不复叙。

  赵希弁曰。御制圣济经十卷。上徽宗皇帝所制也。政和八年。五月十一日。诏颁之天下学校。九月二十四日。

  大司成李邦彦等言。乃者从侍臣之请。令内外学校。课试于圣济经出题。臣等切谓。今内经道德经。既已遵博士训说。乞更以圣济经。附二经兼讲。从之。

  王应麟曰。圣济经十卷。政和中御制并序。体真。原化。慈切。达道。正纪。食颐。守机。卫生。药理。审剂。凡十篇。阴阳适平。精神内守而次。凡四十二章。一本云。政和八年。五月壬辰。颁御制圣济经。以广黄帝之传。其篇五十。其章四十有二。

  〔吴氏( )注圣济经〕书录解题十卷 存陈振孙曰。政和御制。辟痈学生昭武吴 注。

  内阁书目曰。圣济经解义一册。宋徽宗着。太学生吴 解释医书也。

  吕复曰。圣济经十卷。宋征宗所作。大要祖述内素。而引授六经。旁及老氏之言。以辟轩岐遗旨。政和间。

  班是经于两学。辟痈生吴 为之解义。若达道正纪等篇。皆足以裨益治道。启迪众工。余如孕元。立本。制字。

  命物。二三章。释诸字义。失于